重庆市綦江区新盛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盛府发〔2019〕129号
重庆市綦江区新盛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办、站、所、中心:
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认真落实国家档案工作相关法规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真实、完整、系统和安全,根据重庆市档案局《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渝档发〔2015〕10号)文件及区委档案工作的要求,现成立我镇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档案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罗玉松 镇长
副组长:翁昌彬 镇宣传部部长
成 员:徐倩萍 镇财政所所长
刘 冰 镇党政办主任
张绍彬 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档案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刘冰同志任办公室负责人,张绍彬同志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二、档案管理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和办法等。
2.制订本单位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和检查各相关科室的执行情况。
3.负责收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和统计本单位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4.负责对各科室的档案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自查自评,要求符合档案管理的各项规定。
5.负责档案的利用工作,办理档案的借阅。
6.承办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档案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新盛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