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我局决定废止《关于进一步做好五保(三无)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綦江民发〔2014〕63号)、《关于印发<关于精准救助农村建卡贫困户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民发〔2015〕110号)规范性文件。废止的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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