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5〕25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决定对綦江区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印发綦江区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綦江民发〔2012〕174号)文件予以废止。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