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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关于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最后阶段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减轻各类自然灾害损失,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重庆市减灾委 员会关于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通知》(渝安委〔2019〕18号)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

现就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有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检视今年以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落实情况,坚定“控大事故、防大灾害”核心目标不动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狠抓落实的基本思路,认真吸取近期我市内外发生的重大、较大事故教训,认真研判第四季度各行业领域存在风险和突出问题,在“严、实、细”上再下功夫,查隐患、抓整治、严执法,以务实的作风和有力的举措,全力以赴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以“严实细”的态度作风,进一步强化措施

(一)在“五种人”尽职保安全上再下功夫。

1. 领导围绕发现解决问题抓履职。各街镇(园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区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重点检查并及时解决以下问题:是否存在监管部门不明确或实际没有监管的漏项,尤其是新业态、新领域;是否存在看似多个部门监管实际都未落实的盲区;是否存在比较突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是否存在重大风险点无管控措施或者措施落实不力的情况。

2. 监管干部围绕走出机关、严格执法抓履职。各街镇(园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区级部门的应急(安监)干部要把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问题较为集中、发生事故的企业作为重点,组织力量开展“解剖式”检查执法,对发现问题要责令限时整改、依法严厉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提请政府关闭。

3. 企业法人(投资人)围绕“日周月”隐患排查抓履职。企业法人(投资人)要根据第四季度气候特点和企业作业活动实际,梳理调整各岗位隐患排查清单,检查厂长(经理)、车间(部门)、班组和岗位工作人员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要强化班组和作业人员在作业活动前的作业环境、使用工具、防护措施等方面的隐患检查。集团公司(建设总包单位)要把问题较为集中、发生事故的下属企业(分包单位或标段)作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整顿,严格管理,提升事故防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4. 基层干部围绕“走山走水”普查风险隐患抓履职。基层干部要密切关注第四季度气候变化,组织群众做好江河洪水、山洪防范,抓好地灾新增风险点排查,尤其是雨前、雨中、雨后及震后巡查。

5. 安全员(监测员、巡查员)围绕重大隐患或灾害点“日夜守护”“不离不弃”抓履职。各街镇(园城)、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灾害点监管情况以及森林防火情况的专项检查,尤其是对重大隐患临时管控措施和灾害避险撤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防事故灾害发生。

(二)在“五个重点”攻坚上再下功夫。

1. 抓重点行业领域攻坚。要把风险较大、事故反弹高发的行业领域作为重点,开展针对性攻坚。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三客一危”和矿石运输车、商品砼车、散装水泥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转车等重点车辆、重点车型,以及建设施工抢工期进度和现场管理虚化,危化企业超负荷生产、带病生产、违规在线检修,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超规格经营、非法流通运输,煤矿安全管理不落实和超强度、超进度、超能力生产,人员密集场所火源失管、监控不实、通道不畅等重点方面的问题整治。

2. 抓重点区域攻坚。要把事故多发、问题集中的区域作为重点,深入查找问题,逐一开展问题解剖,针对“下药”,集中整治,集中力量推动解决。

3. 抓重点违法行为整治攻坚。要认真研判,梳理出当前存在的突出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执法整治。要始终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道路交通要严厉打击超速、超员、非法改装、非法包车、非法营运、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建设施工要围绕引发六类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伤害和车辆伤害)的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要进一步强化联合整治力度,对监管漏项、盲区和突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重拳出击,确保安全。

4. 抓重点工作措施攻坚。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作业、变更管理等方面制度落实情况的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场所动火、有(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爆破、封道、设备设施检维修及拆除、危险化学品检测试验、特种设备检测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和建设施工危大工程方案落实情况,严格安全许可、交底、确认和现场安全管控。

5. 抓重点方法手段攻坚。坚决落实重大隐患停产停业停建停运和自然灾害重大风险紧急避险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分别采取街镇、部门、区政府安委会或区减灾委挂牌督办方式进行整治。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洪旱灾害、森林火灾工程性治理。

(三)在责任落实上再下功夫。

1. 确定重点联系,落实领导责任。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责任要求,逐一明确领导干部联系片区(区域),切实加强联系、开展指导、严格督促,示范工作、传导压力、促进落实。

2. 强化检查执法,落实干部监管责任。各街镇(园城)、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意识,实现执法“三个强度”提升和执法“清零”。对执法未“清零”的单位,区政府安委办要专门督导,解剖问题,帮助改进。

3. 强化现场纠违,落实“交警”管控责任。要始终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重点,整合并使用好交警和基层“六支队伍”力量,营造严厉惩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防严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4. 强化在岗履职,落实企业法人(投资人)责任。企业要做好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务统筹和责任明确,加密检查力度,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提升思想认识,抓好组织领导。

要充分意识抓好最后阶段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忽视安全就是无视生命”的认识,做到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切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排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实现全年目标。

(二)强化督查考核,提升工作绩效。

要围绕本通知明确的重点任务,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区政府安委会、区减灾委将开展重点督查,每月通报各街镇(园城)和有关区级部门的监管执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单位,严格约谈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

(三)严肃问责追责,促进措施落实。

认真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重庆市綦江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干部失职责任调查处理。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亡人自然灾害调查评估,认真落实“一案双查”“三责同追”“行刑衔接”要求,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附件:提请区政府安委会、区减灾委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报告表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减灾委员会

                                     20191112

 

 

附件

 

提请区政府安委会、区减灾委挂牌督办的

重大隐患报告表

 

报送单位(街镇、园城、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序号

拟挂牌的重大

隐患名称

重大隐患整治牵头单位

重大隐患整治

配合单位

重大隐患简要情况

(可另附说明)

 

 

 

 

 

 

 

 

 

 

 

 

 

 

 

备注:如有需要提请区政府安委会、区减灾委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请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发送至区应急局综合协调科(联系人:郭维;联系方式:61271220;电子邮箱:13665611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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