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綦江区东溪镇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綦江区东溪镇解决“两不愁三保障”
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办公室(站、所、中心):
《綦江区东溪镇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经镇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贯彻落实。
2019年10月29日
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发〔2019〕15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5号)和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重庆市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扶组发〔2019〕7号)精神,现就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性战役、底线性任务、标志性指标,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强化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绩效导向,做到攻坚责任再压实、工作重点再聚焦、政策落实再细化、长远保障再强化、区域统筹再深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咬定目标,尽锐出战,攻克突出问题,加快补齐短板,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实现。到2020年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动态清零,152户人未脱贫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检视:“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工作目标:把掌握实情、摸清底数作为第一道工序,全面动态掌握“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确保底数清楚、信息准确、数据口径一致、工作有的放矢。(责任单位:镇扶贫指导中心)
重点举措:
1.全面摸清底数。按照未脱贫、已脱贫、临界户三类群众,逐户逐项开展“两不愁三保障”情况核查,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2019年8月底前完成“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全面检视。
2.依托信息平台。依托全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衔接,实现线上线下联动、信息动态共享,防止一个部门一个数。有关数据每月动态更新一次。
3.加强动态管理。建立“两不愁三保障”常态化核查机制。
开展脱贫措施“户户清”行动,重点盯住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以及饮水安全保障薄弱环节,逐户逐人逐项查漏补缺,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动态清零。对脱贫村和脱贫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开展“回头看”,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力争2个月内予以帮扶解决。
(二)着力解决“不愁吃不愁穿”突出问题
保障目标: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建卡贫困人员,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贫困户自愿”的原则,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返乡创业带动就业、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扶贫车间安置等渠道,促使贫困人口收入稳定超过国家和市级扶贫标准,确保贫困人口吃穿不愁、衣食无忧。(责任单位:农服中心、社保所、民政办、经发办)
重点举措:
4.因地制宜发展长效扶贫产业。力争打造2-3个扶贫主导产业,支持培育龙头企业累计达到10家、创建示范合作社累计达到4个。精准推进产业到户,在2个脱贫村发展1个增收产业,力争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贫困户都有1个产业增收项目。
5.完善产业带贫利益联结机制。推行入股分红、产品代销、生产托管、劳务用工、租赁经营等联结方式,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积极参与带贫益贫工作。深化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优化持股方式、股权管理、收益分配和退出机制。
6.加强技能培训促进转移就业。建立贫困人口就业状况及需求调查机制,按需实施就业培训,做到培训全覆盖,帮助掌握“一技之长”。采取“公共+市场”服务方式,精准组织劳务输出。鼓励企业、生产车间、加工点、代工厂及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建好用好“扶贫车间”。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过渡性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贫困劳动力。
7.积极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推动各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结对帮扶工作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脱贫村或贫困户产品,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工勤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脱贫村或贫困户产品和到贫困地区旅游。组织开展脱贫村或贫困户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活动。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
8.扎实做好兜底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兜底保障,对未脱贫的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户计算,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加强低保兜底动态管理,在脱贫攻坚期内,对纳入农村低保的贫困户,因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逐步推行失能特困人员相对集中供养。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逐步提高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
(三)着力解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
保障目标: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责任单位:东溪学区)
重点举措:
9.强化控辍保学。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开展失学辍学全面摸排、核实工作。逐村逐户走访建卡贫困家庭,全面摸排疑似失学辍学人员,按照“一人一案”要求,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建立失学辍学人员控辍保学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变动、学生流动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失学、辍学情况。建立联控联保和行政督促劝返机制,落实控辍保学法定责任,对身体重度残疾的学生做好 “送教”工作、对随父母外迁的做好与外迁地学校对接工作。镇属学校积极参与构建构建区、镇、村社、学校参与的四级联动关爱保护机制,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上学困难问题。
10.精准实施学生资助。加强政策宣传,做到教育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加强贫困人口信息和学生学籍信息比对衔接,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数据库信息系统,在全镇推广应用学生资助信息平台。逐校逐户逐人逐项检查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做好区外流动学生资助衔接工作,加强和学生就读地学校的沟通、协调,确保按就读地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
11.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贯彻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落实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贯彻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实施方案,重点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防止随意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造成学生辍学和生源流失。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农村学校宽带网络接入全覆盖,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专递课堂、同步课堂。提升乡村教师队伍素质,落实好教师工资待遇政策。
12.加强义务教育前后衔接。继续实施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并做好“两后生”培训工作。
(四)着力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
保障目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东溪医院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确保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责任单位:卫健办、东溪医院)
重点举措:
13.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建立贫困人口信息定期动态调整比对机制。建立贫困人口参保情况月统计分析台帐,完善和落实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资助政策,加强我镇经办机构的业务的自我学习和自我督导,确保贫困人口参保登记率达到100%。对年度内超过规定参保缴费期未参保或新增加的贫困人口,适时做好参保动员、资助参保和财政补助工作。
14.落实医疗保障及救治政策。推动各类医疗救助保障政策有效衔接,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七重保障”。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分类分档细化贫困人口救助方案,确保贫困人口住院合规医疗费用自付比例控制在 6%—10%以内,重特大疾病、慢性病门诊医疗合规费用自付比例控制在 10%—20%以内。深化大病集中救治和慢性病、常见病防治专项行动,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至30种,确定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为大病集中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在家且有签约意愿的贫困人口慢性病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强化贫困区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贫困人口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台账。在东溪医院为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每月统计上报“先诊疗后付费”落实情况。完善“一站式”结算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全部设立贫困人口综合服务窗口,简化结算流程。
15.推进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我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确保我镇20个行政村均建设村卫生室,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确保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深化“互联网+健康扶贫”,推进远程诊疗服务。
16.加强基层医生配备和培训。到2020年,力争我镇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注册全科医生(包括培训中的人员),以基层为重点,通过远程医学教育形式开展基层卫生人员大轮训。加强村医队伍建设,采取卫生院派驻、定期巡诊、邻村代管等措施,2019年底,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
(五)着力解决“住房安全有保障”突出问题
保障目标:对现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贫困户等重点对象,通过进行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工作措施,保障其不住危房。(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环保办、经发办)
重点举措:
17.加强动态管理。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等贫困对象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回头看”,对贫困户和农村其他困难家庭的农房,逐户开展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实行挂牌公示制度,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等贫困对象住房鉴定全覆盖,确保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等级认定精准。对2015年以来享受政策的贫困户、已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运用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检索信息系统,建立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常态化监测机制,同步录入危房鉴定、改造、销号信息,实现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18.实现动态清零。逐户制定改造工作措施,明确拟采取的改造方式、补助资金标准、计划改造时间等内容,实施精准管理,做到鉴定一户、建档一户、挂牌一户、改造一户、销档一户。严格执行危房改造面积标准,继续实行现行补助政策。因地制宜选择适宜改造方式和技术,根据危房现状、农户意愿等实际情况采取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改造方式,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灵活解决特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全面消除住房安全隐患,满足基本居住功能,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对筹资能力弱的贫困户,加大帮扶力度,防止因建房改房过重负债对家庭基本生活产生影响。到2019年底,实现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动态清零。
19.严把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危房改造工程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不出现因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对政府组织、由工程队统一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有隐患的,立即整改。对贫困人口自建的危房改造,加强技术指导,把好竣工验收环节,确保质量过关。危房改造要注意保留民族特色、地方风格、传统文化,避免千篇一律。
(六)着力解决“饮水安全有保障”突出问题
保障目标:贫困人口有水喝,饮水安全达到当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保障农村人口喝上“放心水”。(责任单位:水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