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洁村庄·美丽綦江”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
白头〔2019〕28号
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清洁村庄·美丽綦江”
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办(站、所)、各村(居):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洁村庄·美丽綦江”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2019〕8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洁村庄·美丽綦江”集中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7月1日—9月30日,每周开展一次村庄清洁行动,活动时间据天气情况确定,由党政信息传达。
二、活动主题
“清洁村庄·美丽綦江”。
三、活动内容
(一)“三清一改”
引导广大群众做好“七个一”,捆好一堆柴,引导群众打扫庭院和规范堆放柴草杂物;围好一张网,鼓励农户将家禽围网饲养,定期清扫家禽粪便;通畅一条沟,及时疏通房屋周边排水沟,防止蚊子、苍蝇肆意横飞;栽好一盆花,鼓励群众在房前屋后栽花栽树,绿化家园;美化一个池,鼓励农户建设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引导农户对卫生厕所储粪池进行加盖封闭;用好一堆废,开展垃圾分类,将农膜、废纸、旧瓶等回收利用;养好一个习惯,推广“三定三勤三看四个一”生活习惯,即卫生定时打扫、物品定点摆放、畜禽定点饲养,勤洗、勤扫、勤捡,看厨房、看卧室、看厕所是否干净,阳沟院坝一码平、柴禾粮菜一展齐、鞋子帕子一条线、家具灶具无一尘。
(二)文明大劝导
组织党员干部、中小学生、志愿者、妇女同志,在村庄内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对乱堆乱放、乱排乱倒、乱停乱扔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劝说。同时,给予广大农村居民规范化指导,承担起美丽村庄建设主体责任,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的局面。
(三)营造大氛围
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教育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镇已组织6辆及宣传车,在全镇镇进行宣传;各村(居)每天要利用广播播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办公室周边制作固定宣传标语2条以上宣传标语,各村民小组书写宣传标语1条以上,并在村内公共区域等人口聚集地开展爱清洁、讲卫生宣传活动,开展“晒小院、亮环境”等形式多样的随手拍活动。
(四)分级大评比
定期分级开展大评比活动。各村(居)要每周分级开展“文明村”、“洁净村民小组”、“最美庭院”、“星级文明户”、“红黑榜”等评选活动,通过典型示范宣传,引导村民互看互比互学,相互影响、相互带动,促进家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全面大督导
镇政府将组成工作暗访督导组,每周对各村社清洁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暗访督导,暗访督导中发现问题后,限时整改。各村组每月评比结果与村干部季度考核挂钩,以考促干,确保9月底,村容村貌实现大改观。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发动。坚持各村(居)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定专人负责,对本次集中攻坚行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按照活动时间、内容提前谋划,要组织召开村、组动员大会,每组召开不少于1次。进村入院召开院坝会,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本次活动于2019年7月17日前完成,并将会议的相关照片于7月20日传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二)镇机关干部、党员要带头示范推动,各村(居)第一书记要到所在村居参与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压实村书记“清洁指挥长”责任,组织各方力量,以集中攻坚行动为契机,重点围绕“五沿”重点区域和村内公共区域,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积极探索长效机制,避免“脏乱差”反弹。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村(居)要总结每周开展情况,建立镇、村活动开展台账,及时收集完善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影像资料、视频资料和工作开展图片资料等。相应工作表册、总结、图片、影像资料等,每周开展活动完后报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同时各村每周向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上报先进典型和做法1条以上。
附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图片报送标准格式
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5日
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印发
附件:
整 治 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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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治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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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治 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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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村XX社整治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