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委会、各驻村组长,有关银行机构: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深化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的通知》(綦金发〔2019〕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扶贫小额信贷发展现状,经研究,决定在各村进一步深化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目的
扶贫小额信贷是为建卡贫困户量身定做的一款专属信贷产品,着力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中的资金匮乏、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知晓度,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在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和脱贫致富的重要作用。拓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覆盖面,整体提升我镇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质效,提升信贷总量和贷款质量,实现“应贷尽贷”有效推进我镇减贫步伐。
二、宣传时间
(一)宣传培训。经研究,镇政府将于2019年8月X日上午9:30在政府一楼会议室召开“东溪镇深化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培训会”,并通知各村书记、主任,各驻村组长、第一书记,各帮扶责任人及相关银行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各村宣传。各村应在2019年8月X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宣传,具体时间由各村自行安排确定,宣传对象为本村所有贫困户,并通过“一户一册”发放《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宣传册》。填写《东溪镇扶贫小额信贷集中宣传开展情况表》和《东溪镇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宣传册领取登记表》,拍摄集中宣传照片(不少于3张)于2019年8月X日前上报镇经发办。除集中宣传外,鼓励和提倡各村开展经常性宣传工作。
三、宣传内容及重点
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要重点帮助贫困地区及建卡贫困户对“贷给谁、找谁贷、怎么贷、怎么用、怎么结息、怎么还”等基本问题有正确理解和认识。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扶贫小额信贷文件精神。《关于进一步明确扶贫小额信贷有关要求的通知》(綦扶办〔2018〕20 号)、《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问答》等文件精神。
(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要点。宣传扶贫小额信贷“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全额贴息、区建风险补偿金”等政策要点;宣传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象、贷款流程、贷款利率、财政贴息、贷款收回等政策要求;宣传扶贫小额信贷要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本地特色优势产业,突出发展以户为单位的种植业、养殖业及第二、三产业。使用方式必须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新增贷款资金不得用于入股企业吃利差。在坚持贫困户自愿和贫困户参与的基础上,支持多家多户抱团发展或参与合作社共同发展生产,要以贫困户实际参与发展生产作为硬性条件;宣传扶贫小额信贷不能用于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更不能将扶贫小额信贷打包用于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红线。
四、宣传方式
(一)通过“一户一册”开展宣传。将区扶贫办、区金融办统一制作的《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宣传册》,在2019年8月X日前配发到各村。各村统筹将宣传册配发到贫困户手中,确保“一户一册”;各银行机构统筹将资料配发到相关银行网点、便民金融服务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等,便于公众取阅。有条件的村、银行机构可设置宣传展板设立咨询点,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或悬挂条幅、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
(二)发挥基层干部优势开展宣传。各村两委、驻村工作组、帮扶责任人配合银行机构,全面展开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充分了解贫困户对于扶贫小额信贷的态度及难处,对症下药;要发挥基层干部优势和作用,全程参与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前期协助开展政策宣传、贫困户评级授信、汇总贷款需求,中期帮助开展贷款使用监督,后期帮助落实贷款回收。
(三)利用流动服务开展宣传。各银行机构要结合分片包干责任制,加强与扶贫办、村两委、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配合协助,要抓好村两委、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和政策宣传,通过院坝会、场镇赶集日设立宣传点、流动金融服务车、金融知识宣传会、扶贫小额信贷培训会、建档立卡贫困户座谈会等形式送政策进村入户,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
五、宣传要求
(一)规范宣传工作称谓。有关宣传资料印制、宣传活动开展均统一使用“扶贫小额信贷”名称,提高政策知晓度。区扶贫办统一印发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问答》,各村干部、驻村工作组和帮扶责任人要认真学习,提高扶贫小额信贷业务水平和服务指导能力。
(二)明确相关职责任务。本次宣传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各村两委、驻村工作组和各帮扶责任人进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的培训,由各村具体负责召集本村贫困户进行一次集中宣传讲解,各村干部、驻村工作组及帮扶责任人要全面了解掌握贫困户对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知晓情况并及时指导,做到“应贷尽贷”。
(三)及时报送宣传成效。各村应于2019年8月X日前将《东溪镇扶贫小额信贷集中宣传开展情况表》、《东溪镇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宣传册领取登记表》和集中宣传照片(3张)报镇经发办。资料收集完成后,镇政府将组织对各村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了解情况进行抽查,视宣传效果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附件:1.扶贫小额信贷宣传问答
2.《东溪镇扶贫小额信贷集中宣传开展情况表》
3.《东溪镇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宣传册领取登记表》
2019年8月12日
附件1:
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问答
1、什么是扶贫小额信贷?
扶贫小额信贷是专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发展资金而量身定制的扶贫贷款产品。主要是为贫困户提供不超过5万元、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的信用贷款。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手续简便,贫困户不需要向银行提供抵押或担保。二是成本低,基准利率放贷,财政全额贴息。三是期限长,贷款最长期限可达3年。
2、扶贫小额信贷享受对象及条件是哪些?
已录入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贫困户和脱贫户(稳定脱贫户除外)。贷款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贷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相加不超过65岁。申请贷款人要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有一定还款能力、信用良好。
3、扶贫小额信贷有哪几种模式?
“户贷自用”模式。贫困户用于自身生产经营(适用于有意愿、有能力、有项目的贫困户),巩固脱贫增收;
“抱团发展”模式。贫困户自愿参与融入产业发展并从中获得收益,可通过与贫困户、非贫困户、组建或参与专业合作社等模式共同抱团发展,扩大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4、扶贫小额信贷的用途是什么?
扶贫小额信贷是支持有意愿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不能用来盖房子、娶媳妇、还债以及用于吃喝等与增收脱贫无关的支出。
5、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期限
根据贫困户产业项目和真实需求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对部分贫困户产业项目投资周期较长的,在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前提下,还款期限可超过2020年。
6、扶贫小额信贷怎么办理?
第一步 申请推荐:由贫困户或帮扶责任人等助贷员协助填写《重庆市綦江区农户乡村振兴信用贷暨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推荐表》(详见綦金发〔2018〕22号)。
第二步 村级审核。由村委会会同驻村工作队核实推荐表及产业发展真实性,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送至银行机构。
第三步 贷前核查。由承贷行对提交的贷前资料进行入户核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按程序审批;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退回并说明理由。
第四步 银行放贷。各承贷款银行根据贷前核查结果,完善贷款合同、贷款凭证等相关资料后,将贷款发放到位。
第五步 贷款备案。各村每月统计贫困户获贷情况,并汇总后报镇(街)备案;每月合作银行向区金融办报送上月扶贫小额信用贷台账备案。
7、扶贫小额信贷怎么偿还?
承贷银行和助贷员在贷款到期前20个工作日介入开展贷款调查、催收和评估工作,告知借款贫困户还款金额及途径,协助贫困户按期偿还贷款。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贫困户,可提前申请续贷、展期、追加贷款(单户总额不得超过5万元),在形成逾期前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承贷行要及时办理到位。
8、扶贫小额信贷怎么贴息?
贴息到户:贷款贫困户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先按期偿还金融机构本息,财政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给予贴息。贴息到银行:为了简化程序,按照贫困户贷款额度,按年度直接将贴息资金补贴到银行。对贷款户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认定的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罚息,不予贴息。
9、扶贫小额信贷恶意欠款不还的后果有哪些?
一是进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二是影响本人及家庭成员以后的贷款;三是贷款发放银行和村级组织采取公示、广播、到户等方式,曝光欠债不还、推诿扯皮的“老赖”;四是影响所在村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五是将欠债不还、隐瞒收入骗取惠民政策等不诚信行为与农村集体经济权益挂钩;六是银行将对其进行法律追偿;七是依法依规暂停其享受的惠民政策待遇,待偿还贷款后恢复享受政策。
10、扶贫干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职责是什么?
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两委和帮扶责任人作为扶贫小额信贷助贷员,要全程参与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前期协助开展政策宣传、产业规划、评级授信、汇总贷款需求,中期帮助开展贷款使用监督及指导发展产业,后期帮助落实贷款回收和按期付息;要定期和不定期调查走访贷款贫困户,及时发现贷款资金未用于产业发展或生产经营、家庭出现重大变故、产业发展和生产经营遇到重大风险、资金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给贷款发放银行和乡镇,配合贷款发放银行迅速采取处置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对会同贫困户、金融机构等采取欺骗隐瞒手段骗取贷款、恶意逃废债、不当得利等行为,造成信贷资金损失的,依纪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哪些部门负责政策答疑?
区扶贫办、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解读。各街镇、相关银行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答疑工作。
附件2:
东溪镇扶贫小额信贷集中宣传开展情况表
行政村(盖章): 填表时间:
序号 |
行政村 |
集中宣传时间 |
集中宣传地点 |
本村贫困户户数 |
参会贫困户户数 |
宣传册发放数 |
村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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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集中宣传时间在2019年8月X日前完成。
2. 要确保贫困户的参会户数达到90%以上,未参会的贫困户应在集中宣传后尽快安排发放宣传册。
3. 本表在2019年X月X日前报镇经发办。
附件3:
东溪镇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宣传册领取登记表
行政村(盖章):
序号 |
贫困户姓名 |
联系电话 |
领取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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