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府发〔2019〕21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城区屋顶违法建筑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有效打击违法建筑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决定开展城区屋顶违法建筑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城市规划建成区内建(构)筑物屋顶乱搭乱建的彩钢棚及其附属设施,以及超出用地、规划许可范围的屋顶加盖加层建(构)筑物。
二、整治时序:2019年8月底前集中整治古南街道遇仙桥社区,文龙街道核桃湾社区、杨家湾社区、代家岗社区、长生沟社区、文龙社区;2020年完成城区所有存量屋顶违建整治。
三、执法部门下发限期拆除文书后,由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全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四、对煽动、组织群众围攻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处理。
五、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集中整治行动,违法建筑举报电话:区规划自然资源局85890048,区城管局48663262,古南街道办事处48671521,文龙街道办事处85886808。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9日
分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