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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两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两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村(居),各办公室(站、所、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两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特制定2019年建设工程两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夯基强管为主题,以五大行动为抓手,以事故防控为核心,在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抓住建设施工领域防高处坠落事故和防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两个重点(以下简称两防),认真落实务本、精细、勤查、严管、重罚要求,从即日起至12月底,继续深化两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构建预防建设施工安全事故的长效机制,彻底扭转我镇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两防专项整治行动,实现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三宝合格率、使用率明显提高,四口、五临边防护明显规范,各工程参建企业主体责任更加落实,属地行业专项监管和综合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安装视频监控率100%;特种岗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培训率100%;实现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零死亡

三、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全镇范围内所有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土地复垦等涉及房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的相关工程),突出房屋及市政设施建设、乡村公路建设等重点行业。

(二)整治重点:

建设施工项目的脚手架、模板支承架、地下暗挖、高切坡、深基坑、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等重点环节;四口、五临边防护等重点部位;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安全投入、制度执行等重点内容;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

四、职责分工

(一)镇建办负责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项目和土地复垦及地质灾害整治工程乡村道路建设工程的两防专项整治。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农业建设项目工程的两防专项整治。

)镇市政办负责市政污排水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管养维护、城镇绿化建设工程两防专项整治。

)东溪学区负责所管辖学校维修维护工程两防专项整治。

)镇安监办负责对辖区内的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综合监管,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全镇建设工程两防专项整治工作。

)其他建设工程由相关行业职能部门负责开展两防专项整治。

)各村(居)要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开展巡查监控,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镇政府或级有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一岗双责要求,各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布置和督促检查,落实专人负责或配合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两防专项整治行动;“333”以下村镇房屋建设工程和场镇市政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工程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两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二)加强排查摸底,及时反馈信息。各监管责任部门要全面排查建设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模板支撑架等是否进行检测检验、是否合格,租赁、安装、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资质等;排查施工现场所购买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产品是否合格、是否向作业人员免费发放等;排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认真做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和交底,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等。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三)加强现场监管,严格执法检查。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两直要求,走出机关,深入一线,针对上班安全帽,登高安全带,防坠安全网,有口必有盖,有边必有栏的落实情况和其他非法违法行为加强现场监管,规范三宝的使用和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同时,要在委托执法权限内开展或配合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责令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对限期不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或屡改屡犯、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责令停工整改,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对存在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方式,广泛宣传两防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督促建筑企业加强对农民工的宣传培训工作,务实开展安全三级教育,提高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五)加强督促检查,汇总上报信息。加强对两防专项整治措施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收集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措施不落实、整治不力的单位,要及时通报、跟踪督办,并纳入镇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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