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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壕镇2019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石壕府发〔201931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壕镇2019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石壕镇2019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

                                2019416

 

石壕镇2019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

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綦江区2019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綦江府发〔20198号)精神,切实提升全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石壕镇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杜绝大事故、大灾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发生为核心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理顺体制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严格监管执法,深化共建共治,狠抓专项整治,夯实基础保障,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协同有效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体系。

二、工作目标

(一)全镇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区控指标以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二)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三)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监管体系和与之对应反映其工作轨迹的安全监管档案体系。

(四)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改善监管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五)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安全保障基础不断改善。

(六)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任务。

三、重点工作

(一)理顺体制机制,推动齐抓共管。

1.强化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镇主要领导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行业领域的直接领导责任,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理顺办公室(站、所、中心)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办公室(站、所、中心)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镇安监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其他办公室(站、所、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3.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发挥镇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协调指导、督查检查、考核奖惩职能,强化镇政府安全生产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灾害防范应对的综合协调。

4.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继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综合监管、专项监管、属地监管、村(社区)巡查报告的职能职责。全面落实镇辖区属地安全监管责任,村(社区)安全巡查、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信息报告、整改跟踪等责任。

继续强化镇安委会的综合安全督查职责。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副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镇纪检监察室、安监办人员为成员的综合安全督查组,对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情况进行督查,对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巡查报告的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实施奖惩。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

全面建立企业--镇政府两级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

企业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研判,开展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价,制定防控措施,形成风险清单落实防控责任。并且,每月开展一次风险研判,对上月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对下月的风险趋势进行再研判,风险防控措施进行再落实。

镇对辖区、行业领域企业报告的风险研判报告,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对上季度安全风险的管控情况进行分析,对下几度的安全风险趋势进行评估,形成风险清单落实到各负有监管职责的办公室(站、所、中心),每季度对监管的行业开展风险研判。

狠抓企业安全生产六强化。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的关键作用,制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评价规范,并将其作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依据。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层级、所有岗位人员的责任内容和范围,建立全员安全绩效工资、目标考核等保障机制。强化总工程师制度,落实主要技术负责人的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各项技术规程、措施方案的编制、论证、决定、实施和监督。强化风险研判管控,在开展全面风险辨识的基础上,突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以及重大变化情况、危险作业前的风险辨识管控。强化日常隐患排查,严格落实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强化标准化创建,构建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符合的安全管理体系,把标准规范转化为企业的自觉行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与监管执法检查二合一,探索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行政许可、诚信管理、安全责任保险等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突出自然灾害风险管控三加强。加强风险辨识,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的原则,绘制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等重点领域的红橙黄蓝四色等级风险空间分布图,分类建立重大风险隐患台帐,建立包括影响范围、对象、致灾因素、重点防范期、监测和预防责任人、管控措施等内容的动态数据库,形成一图一表一库。加强监测预警,建立定期研判和灾害评估机制,完善暴雨、大雾、高温、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等重要气象预警响应机制。健全重点灾害区和重大隐患的一线监控人员警情即时报告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建立重点防范期村(社区)日巡查、镇周抽查的机制。

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以风险评估为基础,以情景构建为指引,强化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和演练的实战化。强化对事故灾害的先期处置,强化应急处置舆情导控工作。

5.完善技术管理体系。明晰企业各级技术负责人的权力和责任,强化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严格技术规程、措施方案的编制、论证、决定、实施和监督。鼓励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落实小微企业安全技术托管。

(三)坚持依法治理,严格监管执法。

1.实施严格的监管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适用《安全生产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执法瓶颈,坚持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坚持首查必罚,根据委托权限,依法从重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坚持一案双查三责同追,落实行政与刑事处罚衔接制度,严格事故责任经济、纪律、刑事责任追究。聚焦安全生产禁止或限制市场主体从事的主要活动,开展负面清单集中专项治理;聚焦安全生产严重非法行为,开展集中打非专项行动;聚焦租借资质、违法挂靠、弄虚作假、垄断收费等严重违法行为,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聚焦企业职工身心健康,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

2.推动监管执法规范化。各行业监管办公室(站、所、中心)必须制定并严格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科学编制监督检查方案,建立违法单位和责任人员从轻、减轻及免于处罚情况书面说明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约束;建立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减轻企业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负担。

3.强化执法保障支撑。强化镇安监办综合监管和各职责办公室(站、所、中心)的行政执法职能,充实安全监管力量。建立完善镇行政执法和应急处置经费保障机制,将经费纳入镇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四)推动社会共建共治。

1.强化群众举报监督。修订完善镇政府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举报奖励线索的受理机构、线索转送、办理流程以及奖励资金来源、发放途径。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鼓励企业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2.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积极投保。发挥安全责任保险事前预防和事后保障作用,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3.加强安全宣传培训。把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和提升安全技能作为全民安全素质提升的核心内容。切实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培训,实施应急管理干部素质大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安全宣教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实施安全名师进基层”“安全示范教程”“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宣传月“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系列主题活动。

(五)深化重点专项整治

1.道路交通。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两客一危和货运车辆专项整治、平安高速专项执法,变型拖拉机有牌证、禁改装、限载人、不超载、参保险、必年检专项治理。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手段科技化以及安全责任、监管、防控、科技、宣传和评价体系的三化六体系建设,强化镇交安办、公巡队、劝导队、派出所、执法小分队、镇农业服务中心六支队伍建设,开展交安系列执法;扎实稳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助工作。

2.建设施工。深化以防范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为重点的两防专项整治。严格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专项执法;严格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工艺实施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对事故责任企业依法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3.煤矿和非煤矿山。陪同相关监管部门对辖区国有煤矿开展检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巡查。

4.危险化学品。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体检。推进精细化工、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设施改造。开展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专项整治。深化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治理。落实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安全稳定风险管控常态化措施。

5.消防。加强高层建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地下工程、群租房等重点领域消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6.工贸行业。深化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和涉尘防爆、涉氨制冷专项治理;按季度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工贸行业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7.其他行业领域。教育、卫生、文化、旅游、水利、特种设备、职业健康、民政、民爆等行业领域也要深化专项整治,关口前移,做好事故预防。

(六)夯实安全保障基础

1.严格安全准入。加强源头管控,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要以安全为前提,严格安全生产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核,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度。

2.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三支队伍建设,推广应急预案简明化、专业化、实战化和应急处置卡三化一卡优化工作,强化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备案。强化情景构建实战化演练。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官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和办公室(站、所、中心)要坚守安全红线定力,以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战略部署上扣扣子、责任履行上担担子、任务落实上钉钉子,做到人到、心到、力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强化问题导向。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和办公室(站、所、中心)要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715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綦江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围绕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问题,强化改革创新,着力强化监管执法。

(三)强化激励约束。镇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强化巡查结果运用。严格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强化激励约束,对先进办公室(站、所、中心)和村(社区)实施奖励,对一票否决的取消其主要负责人本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党政办公室                                20194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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