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石壕府发〔2019〕26号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办公室(站、所、中心):
清明、五一将至,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期。这一时间段,祭祀、春耕生产用火迭加,进山踏青、旅游休闲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4月3日市林业局召开关于清明、五一节期间的森林防火预防工作电视电话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镇当前特别是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各村要成立“清明节”和“五一节” 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好值班轮次。
二、全面摸排,不留死角
各村要对辖区内的森林进行全面摸排,对火灾易发点安排专人值守,对林区内的坟主加强教育引导,倡导文明祭祀。对重点人群要重点监控,明确其监护人的职责。
三、强化宣传
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书写标语、微信、短信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重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严格执行森林防火“五不烧,十不准”
一是未经批准不烧,二是未开好放火线不烧,三是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四是无人看守不烧,五是风大不烧;一是不准在林区用火,二是不准在林区烧蜂、烧山驱兽,三是不准在林区打火把,四是不准在林区吸烟,五是不准在林区烧灰集肥,六是不准在林缘烧田楞地被杂草,七是不准在林区上坟烧纸、放鞭炮,八是不准在林区生火,九是不准小孩、痴、呆、傻人员在林区玩火,十是不准带火进入林区。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在清明,“五一”期间各村(居)要安排好人员值班值守,保持24小时开机。一旦发生火情立即上报镇政府并组织人员科学扑救,杜绝拨打119或越级上报。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日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