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壕府发〔2019〕24号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发〔2014〕6号、渝委发〔2015〕2号)文件精神,禁毒工作事关人民身心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完善毒品问题治理机制,有效遏制毒品问题滋生蔓延,全面深入推进“平安石壕”建设,充分发挥禁毒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石壕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文武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苏 坚 政法书记、副镇长
石巧伟 镇党委委员、石壕派出所所长
成 员:沈 伟 综治办主任
陈 识 石壕派出所副所长
邓 钊 司法所所长
陈 杰 财政所负责人
陈大明 社会事务办主任
穆文全 林业站站长
赵明宣 石壕卫生院院长
傅光君 镇团委书记
高 立 万隆片区民警
周强林 羊叉片区民警
蔡国剑 石壕片区民警
各村(社区)两委、综治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由沈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禁毒工作,强化日常工作督查。
职责分工:
镇综治办:把禁毒工作作为平安石壕、法治石壕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全镇禁毒工作,禁毒工作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安排全镇禁毒基本建设投资。会同有关部门,对镇内有关禁毒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进行调研,及时提出意见。
司法所:把禁毒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全镇普法教育规划,进行统一部署,督促抓好落实。加强对涉毒、贩毒罪犯的帮教,组织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
镇财政所:督促全镇切实把禁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好镇禁毒经费财政预算,对全镇禁毒专项斗争等重大行动进行必要的追加投入,保障禁毒工作顺利开展。会同审计部门搞好对禁毒经费收支情况的财务检查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镇社会事务办:做好对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戒毒人员及家属的救济工作,对吸毒人员的就业提供帮助。
镇林业站: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真正把禁种铲毒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石壕卫生院: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管理,严格规范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做好对吸、贩毒引起的艾滋病、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检测、防治和管理工作。
镇团委:负责对全镇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的统筹规划,督促各级共青团组织抓好落实。组织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活动及各种丰富多彩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禁毒行动,不断发展壮大禁毒志愿者队伍,做好涉毒青少年的跟踪帮教。制定全镇教育系统开展禁毒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将禁毒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和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日常教育工作。负责对学校禁毒教育的组织领导,组织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贯彻落实《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大纲》,认真组织开展校园禁毒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和指导联系学校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派出所:做好毒品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强对查处工和的督促和指导,加强对毒品犯罪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依照国家法律、会同司法及时制定打击处理办法。开展毒品犯罪侦查、强制戒毒、禁种铲毒等工作。
把禁毒工作纳入综治重点内容,人民群众对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满意度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9日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