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石油天然气勘探协助服务工作的通知
镇属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积极配合綦江区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步伐,确保石油天然气勘探作业顺利推进。根据区政府工作通知项目施工单位将于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在綦江区内开展石油天然气勘探作业,按照区政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对石油天然气勘探作业协助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赶水镇辖区内石油天然气勘探作业协助服务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石油天然气勘探作业协助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文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赵 亮 党委副书记、镇 长
副组长:欧阳红 党委纪委书记
谢显其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廷阳 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成 员:杨正庆 镇经发办主任(主持工作)
邓 顺 镇安监办主任
谭 琳 镇建环办主任
任 强 镇交安办主任
李 欢 镇综治办主任
李 俊 镇农服中心主任
周永君 镇林业站负责人
刘世兴 镇水务站负责人
舒国钧 镇党群办负责人
雷 明 赶水镇派出所所长
唐 燕 赶水交警队队长
陈 贲 国土所长
涉及村村主任
领导小组在经发办设办公室,由经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经发办任棚协助做好辖区内石油天然气勘探作业协助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政策咨询、宣传教育、信息收发、资金筹措、信访稳定、资料整理、后勤保障、检查考核工作。
二、细化工作职责
镇经发办:配合区级部门做好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赶水辖区内石油天然气勘探中重大问题处理工作,做好政策解释,资料收集、信息报送;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推进工作,确保协助工作顺利进行。
镇安监办:配合区级部门做好工作;对项目单位进行安全监管工作。
镇建环办、国土所:配合区级部门做好工作;农村公路损坏、修复,勘探开发中建设项目的审批和服务,对项目单位生产噪音的监管,土地使用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镇综治办:配合区级部门做好工作;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社会维稳,信访问题。
镇林业站、镇农服中心:配合区级部门做好工作;青苗、林木补偿标准解释和补偿。
镇党群办:负责控制网络舆情,控制事态炎凉,做好对石油天然气勘探工作的宣传工作。
镇水务站:配合区级部门做好工作,协调配合项目施工。
赶水镇派出所:负责协调矛盾纠纷、社会秩序维稳工作。
赶水交警队、镇交安办:负责配合项目施工过程中,道路交通畅通,疏通道路交通拥堵等情况。
各村居:负责石油天然气勘探工作的宣传教育,让群众理解和支持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工作。以及相关政策解释、及时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社会维稳。
各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管行业领域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工作,强化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项目施工。确保天然气勘探作业顺利开展。
三、落实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统一政策口径,对占地群众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扎实推进工作。各单位积极配合项目单位及时、高效的推进各项工作,协调处理项目建设的问题,让群众理解支持勘探开发工作。工作中,既要支持页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工作顺利开展,又要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问题处理。对本方案中未涉及的工作和问题,各单位要及时处置各种突发问题。在处理过程中对政策不清楚、问题无法及时解决、问题正在恶性扩大的及时上报相关领导部门,做好稳控。
(四)严格监督考核。镇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开展工作不力,影响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进度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1日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