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全镇春季灭鼠灭蟑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和镇属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的意见》,根据市爱卫办《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灭鼠工作的通知》(渝爱卫办〔2019〕8号)、区爱卫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春季灭鼠灭蟑工作的通知》(綦江爱卫办〔201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2019年爱国卫生工作总体安排,助推“健康綦江”建设,镇爱卫会决定在全镇开展春季统一灭鼠、灭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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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全镇春季灭鼠灭蟑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19年全镇春季灭鼠灭蟑工作

村(居)、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和镇属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的意见》,根据市爱卫办《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灭鼠工作的通知》(渝爱卫办20198号)、区爱卫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春季灭鼠灭蟑工作的通知綦江爱卫办201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2019年爱国卫生工作总体安排,助推健康綦江建设,爱卫会决定在全开展春季统一灭鼠、灭蟑螂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开展统一灭鼠灭蟑螂活动是《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和《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修订)》的重要举措,也是防治疾病、提高环境质量、树立地区良好形象的需要。各村(居)、镇属单位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灭鼠、灭蟑螂工作作为预防疾病、保障人民健康的一件大事来抓,有效降低相关传染病的发病率。

1.根据《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城镇公共外环境的病媒生物防制由镇政府提供经费,纳入市场化管理,聘请专业公司统一组织杀灭。

2.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商业门点和居民户的春季灭鼠、灭蟑螂活动由镇政府爱卫办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实施。

3.爱卫办承担全镇病媒生物防制的调查、密度监测、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估等工作。

二、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一)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各部门要结合第31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四害预防控制的集中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大对《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灭鼠防鼠、灭蟑螂的法治意识。大力宣传科学灭鼠、灭蟑螂技术和方法,普及灭鼠灭蟑螂科学知识,组织动员各行各业、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春季灭鼠灭蟑螂活动。

(二)春季灭鼠活动统一使用溴敌隆灭鼠毒饵,灭蟑螂统一使用灭蟑螂胶饵。药物由重庆市有害生物防制协会提供,区爱国卫生协会和病媒生物防制专业公司负责组织供应。严禁各地、各单位擅自购置使用剧毒急性鼠药和泛购鼠药。有关执法部门将开展打击查禁活动。

(三)201941日至430日为全镇春季统一灭鼠活动时间。各村(居)集中统一投放灭鼠、灭蟑螂药物时间为49—15日。

三、综合防制,统一行动

(一)认真开展综合防制

在春季灭鼠、灭蟑螂活动中,坚持环境治理与药物防治相结合的原则,把治理环境与化学、物理防治有机结合起来,采取综合防制措施,科学灭鼠灭蟑螂。各村(居)务必在灭鼠前认真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彻底清除老鼠的栖息场所。

(二)开展技术培训,搞好鼠情监测

镇卫计办将组织灭鼠灭蟑螂工作培训会。并将培训对象扩大延伸到各村(居)、五小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

各村(居)要做好四害密度监测工作,搞好本地区鼠情调查,特别要做好统一投药前和投药后的鼠、蟑螂密度监测。

(三)春季统一灭鼠、灭蟑螂时间安排

1426日为开展灭鼠、灭蟑螂集中宣传动员活动阶段;

247—411日为密度监测、药物准备组织、培训阶段;

341218日为全镇统一防灭阶段,连投7天,遇雨顺延。

4419—30日为灭后密度监测和效果考核阶段。

(四)统一灭鼠的重点场所及单位

在今年春季统一灭鼠、灭蟑螂活动中,要求各区域在食品加工厂、宾馆、饭店、餐饮、商场、学校食堂等必须设置防鼠门,室内外相通的出水洞口必须安装水蓖子、空调管洞必须密闭,完善率达95%以上;农村居民聚居点、城镇居民小区、商贸街区等公共外环境以及农贸市场、车站等特殊生态区域,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必须安装有醒目安全警示标识的毒饵盒

(五)科学安全投放灭鼠毒饵

各村(居)、各单位要加强鼠药投放的技术和安全管理工作。

要高度重视鼠药的安全投放,在灭鼠毒饵统一投放前和投放期间,做好毒饵投放的宣传和安全告示,在公共外环境和室内公共场所鼠药投放处要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要特别注重农村地区的安全投放工作,通过召开院坝会、发送资料入户等方式,将安全注意事项宣传到每家每户。各村(居)要及时做好灭鼠后的死鼠与剩余鼠药的清理深埋,开展灭鼠效果的考查验收,及时做好总结。

同时,卫计办要协调好镇卫生院,做好误食鼠药的抢救准备工作。

四、加强检查考核

卫计办将实时对各村(居)春季灭鼠灭蟑螂活动进行督查和考核。将把春季统一灭鼠灭蟑螂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卫生创建检查的重要内容。

(一)各村(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查禁活动,严禁生产、销售、使用剧毒急性鼠药的违法行为。并组织对灭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在春季灭鼠灭蟑螂期间,卫计办将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重点场所及单位开展的灭鼠活动进行抽查。

(三)村(居)、各站所、各部门要加强工作信息、动态、照片等汇总工作,并于201951日前将工作小结、监测情况统计报送镇卫计办,并将此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终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考核。

镇卫计办联系人:张煜松,联系电话:48751758

附件:1.2019年春季统一灭鼠、灭蟑螂活动基本情况统计表

2.2019年春季灭鼠、灭蟑螂药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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