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居):
清明节将至,上坟祭扫、烧香化纸、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活动将大量增加,春耕春播农事用火频发,森林火灾隐患更为突出,森林防火将面临异常严峻的形势。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和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做好当前春耕春播和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重中之重的大事抓紧抓好。各村总支部书记和主任同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迅速组织村、社干部、护林人员集中学习《2018年森林防火预案》,严格落实人员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得力的措施,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态势,坚决避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林区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二、坚决管住野外火源
从即日起全镇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林区一律实行封山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村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各村严禁农事烧荒、烧田坎等野外生产用火;各村、社要迅速组织小分队加强野外火源巡查,对重点防火区域和重点人群实行严防死守,严禁一切火种进山入林。
三、加强森林防火宣传
通过发送手机短信进行预警预报,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在各村、社交通要道口和入山要道口醒目处书写或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村社与各家各户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设置防火卡点检查,做到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四、加强森林防火野外用火查处力度
对经宣传教育后,仍违规野外用火的行为,通过村社一事一议或村规民约进行查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3000元的罚款。
五、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
各村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值守人员和应急分队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和报告森林火情信息。严格按规定逐级报告,严禁迟报瞒报和漏报,坚决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否则,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