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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K361316222/2019-00095 | [ 发文字号 ] | 綦林函(2019)33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章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林业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4-09 | [ 发布日期 ] | 2019-04-09 |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关于申报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标准化示范基地调整项目建设基地的函
綦林函〔2019〕33号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
关于申报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
标准化示范基地调整项目建设基地的函
各街镇:
我区即将实施的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因特殊原因无法落地实施,需调整项目实施业主和实施地点,为明确相关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积极申报项目,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选项,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要求,《国家林业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指引(2017-2020年)》以及市局五大林业产业发展导向,结合我区实际,请各街镇积极组织辖区内农林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认真申报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调整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街镇安排专人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主体及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农林业企(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国有林场。
2、申报程序:各农林业企(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向所在街镇政府申报,街镇政府审核后,由街镇政府向区林业局申报。
三、各街镇政府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相关工作,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申报信息要在各街镇政务公开栏、街镇网站公开发布。
四、本次申报,凡有虚假申报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违规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人列入监管黑名单,五年内不得申报项目。
五、申报时间
各单位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含纸质件、电子件。)务必于2019年4月16日18:00前,由各街镇加盖本单位政府公章后,报区林业局造林科。2019年4月24日18:00前,将申报函、相关附表、公示资料、项目申报文本(需纸质件6份、电子件)报区林业局造林科。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通知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zys.cqqj.gov.cn)同时发布。
附件:
1.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标准化基地建设申报指南
2.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标准化基地建设申报表
3.申报格式文本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
2019年4月9日
(联系人:綦江区林业局植树造林科 李薇;电话:13647662976)
附件1
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标准化示范基地
建设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生态建设的总体要求,以维护粮食主产区生态安全为核心,以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为亮点,围绕建设笋竹示范基地、木本油料示范基地、中药材示范基地,加强项目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建设,减少项目数量,提高项目档次,进一步提升项目的综合效益和示范作用。
二、申报重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申报重点
根据市局笋用竹、木本中药材、木本油料、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五大林业产业发展导向,结合我区实际,集中资金突出重点,积极扶持木本油料、木本中药材、笋竹基地示范项目。具体包括:
1.木本油料示范:项目区相对集中成片2019年新建500亩以上,带动就业200人以上;突出高标准示范,营造林必须采用省级以上审定认定的2年生以上良种壮苗,并应用配套丰产栽培技术,加强抚育管理。
2.木本中药材示范:项目区2019年新建集中连片木本中药材500亩以上,带动就业200人。
3.笋竹基地示范:在适宜地区,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笋用竹,2019年新建集中成片高效笋竹示范基地500亩以上,带动就业200人以上。
4.该项目优先考虑未享受新一轮退耕还林基地建设。
(二)主要建设内容
基地苗木栽培,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
三、申报对象、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包括林(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国有林场等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林(农)业企业:具有法人资格,企业资产优良,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财务管理规范,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建成和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
2.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未被列入监管黑名单,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产权明晰,章程规范,运行机制合理,持续经营一年以上,财务管理规范,示范带动性强,社员数量不低于50户。
3.国有林场:经营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有较强的管理和主营业务,有稳定的经营性收入来源,较强的自筹能力。
4.基地建设要附土地(林地)落实证明(租地合同),须有租用土地10年以上(含10年)的租地证明(租地合同)。
5.申报项目要提出可操作的科技支撑方案。
四、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报送区林业局造林科。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
2019年4月9日
附件2: 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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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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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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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项目简介 |
建设地点 |
财政支持环节 |
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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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 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 ||||||||
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 ||||||||
项 目 名 称: | ||||||||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公章) | ||||||||
20 19 年 4 月 日 |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单位:万元 | |||||
项目实施单位 | 单位名称 | ||||
所在区县 | |||||
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 总资产 | ||||
法人代表 | 上年销售收入 | ||||
法人代表电话 | 上年缴纳税金 | ||||
开户银行 | 年末职工人数 | ||||
银行账号 | 其中:管理人员 | ||||
1、项目名称 | |||||
2、申请财政资金种类 | 专项资金 | 项目补助 | |||
3、项目属性 | O新建 O扩建 O改建 | ||||
4、总投资 | 金额 | ||||
(1)项目实施单位投入 | |||||
(2)银行贷款 | |||||
(3)其他资金 | |||||
(4)申请财政资金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
5、历年财政资金分年度扶持情况 | 分年度说明财政扶持资金的内容及金额 | ||||
1、 年 | |||||
2、 年 | |||||
3、 年 | |||||
4、 年 | |||||
3、 年 |
二、申报项目简要情况摘要 | |
1、项目与项目实施单位概况 | 250字以内 |
2、投资必要性分析 | 250字以内 |
3、市场分析 | 250字以内 |
4、生产建设条件分析 | 250字以内 |
5、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 400字以内 |
6、财政补助支持环节 |
7、生产经营财务指标 | 300字以内(包括总资产、上年销售收入、利润、实现税金、银行信贷、资产负债率、投资利润率等内容) |
8、社会效益分析 | 示范带动作用(200字以内) |
促进农民增收 | |
公共服务范围(涉及公益服务、乡镇、村和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