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綦江区郭扶镇涉毒涉邪违法犯罪举报奖励规定》的通知
郭扶府〔2019〕22号
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綦江区郭扶镇涉毒涉邪违法犯罪举报奖励规定》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办(站、所、中心),镇内各单位:
《綦江区郭扶镇涉毒涉邪违法犯罪举报奖励规定》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宣传贯彻。
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5日
綦江区郭扶镇涉毒涉邪违法犯罪举报
奖励规定
为有效遏制毒品危害和防范邪教组织活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主动拒毒、反邪,依法打击涉毒、涉邪违法犯罪,深化全镇平安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奖励对象
社会各界干部群众(镇综治办和派出所工作人员除外)。
二、奖励范围
(一)涉毒举报奖励范围
举报案件为镇综治办和派出所未掌握,经查证属实的吸食、注射毒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非法销售精麻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行为。
(二)涉邪举报奖励范围
举报案件为镇综治办和派出所未掌握,经查证属实的邪教人员串联、聚会,传播、散发、张贴反动宣传品,当地不在册的邪教未转化人员,举报制作印刷反宣品窝点、邪教组织家庭接待聚会点,扭送或协助当场抓获进行违法活动邪教人员,提供线索抓获邪教主要骨干人员或失控人员的行为。
三、奖励标准
(一)举报涉毒案件奖励标准
1.举报吸食、注射毒品案件每件奖励100元;举报聚众吸食、注射毒品案件每件奖励200元。
2.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500株以下每件奖励300-500元,500株以上3000株以下每件奖励1000元,3000株以上每件奖励3000元。
3.举报非法销售精麻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案件每件奖励300元;举报制造、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每件奖励1000元。
(二)举报涉邪案件奖励标准
1.举报邪教人员串联、聚会,传播、散发、张贴反动宣传品或当地不在册的邪教未转化人员每次奖励500元。
2.经举报并收缴到反动宣传品的每次奖励300-500元。
3.举报制作印刷反宣品窝点、邪教组织家庭接待聚会点、扭送或协助当场抓获进行违法活动邪教人员的每次奖励1000元。
4.对提供线索抓获邪教主要骨干人员或失控人员的每次奖励2000元。
四、兑现方式
举报案件经镇综治办、派出所联合审查属实后,由镇综治办或派出所出具书面证明现金兑付奖金,举报人不愿接受奖励并自愿放弃的,尊重举报人的意愿可不兑付奖励金。
五、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48430011(郭扶派出所),48430002(郭扶镇 政府值班室)。
(二)信件举报。举报内容应尽可能具体、详实,邮寄地址:綦江区郭扶镇综治办、綦江区公安局郭扶派出所。
(三)当面举报。举报人自愿当面举报的,可直接到郭扶镇综治办或郭扶派出所当面举报线索。
六、其他规定
(一)相关人员必须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和外泄举报人的,严肃查处、从严处理。
(二)举报人不得诬陷他人,对故意诬陷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处理。
(三)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上级有文件调整奖励范围和标准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