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赶水镇集中开展安全稳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办公室(站、所、中心),有关单位:
现将《赶水镇集中开展安全稳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大家,请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
赶水镇集中开展安全稳定“百日攻坚”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纵深推进全区安全稳定工作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大执法行动,切实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较大恶性案事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稳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綦江区集中开展安全稳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底集中开展赶水镇安全稳定“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1.为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确保各生产经营单位不发生安全事故。镇政府成立安全稳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亮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罗 俊 镇党委副书记
金智勇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欧阳红 镇党委纪委书记
谢显其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 颖 镇党委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张廷阳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李宗荣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骆第跃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雷 鸣 派出所所长
组织成员:各村(居)、镇属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各有关单位。
2.镇政府安委会统筹组织推进全镇安全稳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交流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重点
结合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在全镇开展安全稳定“百日攻坚”行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营造“百日攻坚”好气氛
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进一步促进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得到明显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法治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推进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为社会发展安全稳定营造良好氛围。
(二)认真研判行业领域风险,全面开展安全稳定“百日攻坚”行动
各单位要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分布情况,认真开展全面的分析评估,切实做到底数清楚、心中有数。突出煤矿、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工贸、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认真开展重大风险辨识,确定重大风险点,建立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清单,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细化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严防风险失控。
企业要在全面风险研判的基础上,结合季节变化可能存在的人、设备设施、环境条件、工艺流程、管理等因素的变化,针对性开展风险辨识,完善清单,尤其是对较大以上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严管严控。同时,要严格“日周月”隐患排查,抓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各单位、各行业领域工作重点
1.煤矿。要紧盯采掘接替失调组织生产、主要生产安全系统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集中执法。深化瓦斯、顶板、水害等重点灾害治理。严厉打击煤矿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加强关停煤矿的持续监管。
2.道路交通。严厉打击“两客一危”(班线客运、包车客运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车辆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货车(变型拖拉机)非法改装、超限超载和假牌假证假维保、面包车(私家车)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
3.建设施工。进一步强化建设施工“两防”措施落实,强化重点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强化重点部位、重点作业现场管理。围绕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伤害和车辆伤害等事故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启动开展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行动。
4.非煤矿山。强化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附属设施、油气企业承包商、地勘企业钻井现场及附属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5.危险化学品。突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安全稳定风险管控常态化措施落实,开展集中治理;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实。
6.烟花爆竹。加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储存、运输等行为。各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严格执行入柜经营制度(不超量存储)。还要特别强化《重庆市烟花爆竹燃放条例》的宣传,严格落实城区禁放的规定。
7.工贸。围绕涉尘、涉气、涉电、涉火和有限空间管控措施落实和城乡结合部、相关方管理开展专项整治,严防燃爆和有限空间事故。
8.旅游。重点加强旅游包车、私家车安全管理,切实加强旅游景区特种设备以及其他风险性较大的非标设备及其操作的安全管理。
9.消防。切实抓好高层建筑、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行动,加强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
10.特种设备。持续开展锅炉、电梯隐患排查,继续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专项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使用单位落实管理机构、责任人员、规章制度情况,设备使用登记、人员持证、定期检验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
11.镇属各办公室(站、所、中心)。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针对各分管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稳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分管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加强教育培训,认真做好“两会期间”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12.各村(居)。做好安全稳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宣传,落实排查辖区内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基础情况,督促安全生产单位做好宣传、排查、治理工作。
教育、卫生、文化、水利、民政、民爆、城市管理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稳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镇属各办公室(站、所、中心)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各分管行业领域进一步细化专项行动工作,掌握基础台账,了解基础情况,并制定相应计划,开展安全稳定“百日攻坚”行动。
(二)强化责任追究
对不落实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行政处罚力度;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及时、走形式、执法处罚不逗硬的单位,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凡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法律责任;凡因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严厉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