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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10-31

2023年10月,区民政局牵头制定了《重庆市綦江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长期以来,綦江区未编制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导致我区殡葬设施体系建设不健全,殡葬设施建设缺乏依据,空间布局缺乏统筹考虑,辖区殡葬服务设施严重不足。截至目前,綦江区仅有9个殡葬服务设施,包括1个殡仪馆(治丧中心)、2个经营性公墓、6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殡葬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强,为加快补齐綦江区殡葬设施短板,提高綦江区殡葬设施服务水平,优化整合殡葬设施用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国土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殡葬设施建设需求,巩固文明殡葬整治成果,我区以政府名义印发了《重庆市綦江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

    二、目标任务

《专项规划》的目标任务是:綦江区治丧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群众治丧行为逐步规范;为城乡群众提供合适的安葬点,实现“逝有所安”。到2027年底,我区将新建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1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改扩建6个现状农村公益性公墓,新建21个殡仪服务站,构建一个布局合理、设施先进、配套完善、公益惠民、管理有序的綦江区殡葬设施服务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规划公益性公墓18个,规划可用墓位共7.59万位。

1.规划新建城市公益性公墓,选址为新盛街道德胜村,规划可用墓位2.16万位,占地面积98亩。

2.规划新建永城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为永城镇永和村,规划可用墓位0.35万位,占地面积15亩。

3.规划新建石壕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为石壕镇石壕村,规划可用墓位0.4万位,占地面积18亩。

4.规划新建永新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为永新镇富家社区,规划可用墓位0.44万位,占地面积20亩。

5.规划新建中峰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为中峰镇新庄村,规划可用墓位0.18万位,占地面积8亩。

6.规划新建郭扶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为郭扶镇垮山村,规划可用墓位0.4万位,占地面积18亩。

7.规划新建扶欢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为扶欢镇松山村,规划可用墓位0.33万位,占地面积15亩。

8.规划新建隆盛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为隆盛镇长春村,规划可用墓位0.33万位,占地面积17亩。

9.规划新建横山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为横山镇盘石村,规划可用墓位0.18万位,占地面积8亩。

10.规划新建石角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为石角镇官顶村,规划可用墓位0.44万位,占地面积20亩。

11.规划新建东溪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为东溪镇长堰村,规划可用墓位0.44万位,占地面积20亩。

12.规划新建丁山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为丁山镇黄坪村,规划可用墓位0.18万位,占地面积8亩。

13.扩建现状赶水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翠屏山公墓),地址为赶水镇正平村,规划可用墓位0.33万位,占地面积15亩。

14.扩建现状三角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团山公墓),地址为三角镇徐家村,规划可用墓位0.33万位,占地面积15亩。

15.扩建现状三江街道农村公益公墓(宝马山公墓),地址为三江街道五里村,规划可用墓位0.33万位,占地面积15亩。

16.扩建现状安稳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紫云山公墓),地址为安稳镇安稳村,规划可用墓位0.33万位,占地面积15亩。

17.扩建现状打通镇农村公益公墓(龙峒公墓),地址为打通镇打通村,规划可用墓位0.22万位,占地面积10亩。

18.扩建现状打通镇农村公益公墓(凤凰山公墓),地址为打通镇双坝村,规划可用墓位0.22万位,占地面积10亩。

(二)规划经营性公墓2个,规划可用墓位共3.7万位。

规划新建龙龟山公墓,地址为篆塘镇陶家村,规划面积106亩,规划可用墓位2.3万位。

规划扩建青龙山公墓,地址为古南街道尖山村,规划扩建面积63亩,规划可用墓位1.4万位。

(三)规划殡仪服务站21处(含綦江区殡仪馆内设殡仪服务站),共设悼念厅114个。

1.綦江区殡仪馆,为规划迁建,占地面积4.7公顷,设置不少于18个悼念厅。

2.规划古南街道治丧中心,为规划扩建,设置不少于12个悼念厅。

3.规划文龙街道殡仪服务站,为规划新建,设置不少于6个悼念厅。

4.规划三江街道殡仪服务站,为规划新建,设置不少于3个悼念厅。

5.规划通惠街道殡仪服务站,为规划新建,设置不少于4个悼念厅。

6.规划赶水镇翠屏山殡仪服务站,为规划新建,占地面积0.22公顷,设置不少于4个悼念厅。

7.规划中峰镇殡仪服务站,为规划新建,占地面积0.24公顷,设置不少于4个悼念厅。

8.规划永新镇殡仪服务站,为规划新建,占地面积0.59公顷,设置不少于8个悼念厅。

9.规划永城镇殡仪服务站,为规划新建,占地面积0.20公顷,设置不少于4个悼念厅。

10.规划石角镇殡仪服务站,为规划新建,占地面积0.22公顷,设置不少于4个悼念厅。

11.规划石壕镇殡仪服务站,为规划新建,占地面积0.31公顷,设置不少于4个悼念厅。

12.规划三角镇殡仪服务站,为规划新建,占地面积0.53公顷,设置不少于8个悼念厅。

13.规划隆盛镇殡仪服务站,为规划新建,占地面积0.26公顷,设置不少于4个悼念厅。

14.规划横山镇殡仪服务站,为规划新建,占地面积0.22公顷,设置不少于4个悼念厅。

15.规划郭扶镇殡仪服务站,为规划新建,占地面积0.33公顷,设置不少于4个悼念厅。

16.规划扶欢镇殡仪服务站,为规划新建,占地面积0.27公顷,设置不少于4个悼念厅。

17.规划东溪镇殡仪服务站,为规划新建,占地面积0.23公顷,设置不少于4个悼念厅。

18.规划丁山镇殡仪服务站,为规划新建,占地面积0.27公顷,设置不少于4个悼念厅。

19.规划安稳镇殡仪服务站,为规划新建,占地面积0.22公顷,设置不少于5个悼念厅。

20.规划打通镇殡仪服务站,为规划新建,占地面积0.22公顷,设置不少于3个悼念厅。

21.规划篆塘镇殡仪服务站,为规划新建,占地面积0.22公顷,设置不少于3个悼念厅。

四、核心政策问答

1:什么是“十四五规划?

1:“十四五”规划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什么是节地生态葬?

2:“节地生态墓葬”是指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采用花坛葬、草坪葬、树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

3: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是指?

3:正常死亡,也被称为自然死亡,指的是人在一定的年龄范围内经历的正常生命结束过程,例如病死或老死;非正常死亡在法医学上指由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溺水等自然灾难,或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事故致死。

4:什么是林墓复合利用?

4:林地墓地复合利用是指将部分林地用于墓地建设,并将其它部分仍保留为自然林或进行生态修复,以实现墓地建设和林地保护的双重目标。

5:什么是国土空间规划?

5: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五、专家视角

全市殡葬事业发展对标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以公益性为主、经营性为补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现有殡葬政策法规已不适应殡葬事业发展的需要,殡葬设施建设存在选址难、用地难等问题,以致当前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等事务推进乏力。此次专项规划的发布,完善了我区殡葬领域设施空白区,调整优化基础薄弱的綦江殡葬体系结构,同时也是为后期持续推动殡葬领域乱象问题的整治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区民政局提前筹划,坚持边研究边调研边起草,广泛征求了市级专家、区级部门以及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在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于10月形成专项规划。应该说,这是綦江区近年来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标志性成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1、殡仪馆:是专业承办丧葬事宜的机构,为丧事家属提供接运尸体、悼念活动、火化、骨灰寄存等多项服务。

2、殡仪服务站(治丧中心):提供遗体处置、悼念、守灵等殡仪服务活动的综合性场所。

3、城市公益性公墓: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安葬(安放)、遗体安葬的社会福利设施。

4、农村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村民自治组织设立的,为本区域内集体组织成员提供骨灰安葬(安放)、遗体安葬的社会福利设施。

    5、经营性公墓:为城乡居民有偿提供骨灰安葬(安放)、遗体安葬的社会公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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