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綦江区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2023年11月,綦江区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綦江府发〔2023〕28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工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工业化是现代化的基础和核心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新型工业化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新型工业化全过程,为中国式现代化构筑强大物质技术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2023年6月,重庆市召开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提出要着力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全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2023年3月,綦江区召开工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印发了工业领域挖潜增效、投产达效、扶强扶优、专业精准招商、优秀企业家成长等“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7月,綦江区召开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提出要构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开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的动力源和增长点。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在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按照区政府要求,结合綦江区实际,特制定印发《政策措施》。
二、目标任务
以规模工业企业为重点,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深入推进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加速新兴产业构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围绕“两主四特”产业,实施领军“链主”企业跨越发展,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培育优质市场主体,推动中小企业沿着“创新型—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梯度成长;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建成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绿色工厂等;推动制造业提质增效和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建各类研发机构;全面融入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着力夯基础、搭平台、创品牌,推动全区工业实现量质跃升。
到2025年,工业规模持续壮大,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显著进展,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的重大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大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现代化制造业体系基本形成,全市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雏形基本形成。
三、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紧扣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落实工业领域“五大行动”要求,激励政策包括“三上”激励、“增产”激励、“增效”激励、科技创新激励、质量提升激励等五个部分。
激励类别 |
激励名称 |
激励对象 |
激励标准 |
“三上”激励 |
“升规稳规”奖励 |
首次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由区级财政给予资金奖励,其中:新升规企业每家奖励7万元,小升规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前述企业升规后,连续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及以上的,再给予每家奖励3万元 |
新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产业、高技术产业统计的企业 |
给予2万元每家的入库奖励(备注:该奖励不重复计算,达到二种及以上类型的,仍只给予2万元的奖励) | ||
“上云上平台”服务激励 |
企业“上云上平台” |
按年度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遴选一批云平台服务商,依据当年度企业向平台服务商购买服务的实际金额、平台服务商降费比例、财政支付比例综合计算,给予云平台服务商最高不超过5万元/家企业的服务费用,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金额比例最高不超过实际金额的40%。 | |
“上市挂牌”奖励 |
挂牌上市的企业 |
按照市区两级上市奖励相关政策给予企业相应奖励。 | |
“增产”激励 |
“上量”奖励 |
充分利用现有产能,抢抓订单,促进企业上量增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第一次申报年度前两年地方直接经济贡献保持正增长,且以前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地方直接经济贡献为基准年数据。对申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5%及以上且新增地方直接经济贡献100万元—300万元(含)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高于30万元奖励;对申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0%及以上且新增地方直接经济贡献300万元—500万元(含)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高于50万元奖励;对申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5%及以上且新增地方直接经济贡献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高于80万元奖励。 |
“扩能扩产”扶持 |
新建厂房、新建生产线,扩大产能产量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的,园区内工业企业可在原有建设用地上通过新建、扩建、拆建或三种方式组合的路径进行厂房升级改造、适当增加用地容积率。对需新增土地新建车间、生产线且符合招商引资政策扶持条件的企业,视同招商引资项目,比照招商引资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 |
“做大做强”奖励 |
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A、B两类企业 |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不高于10万元、2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奖励。 | |
贷款贴息扶持 |
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A类企业 |
2023年到2025年期间用于本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增贷款余额实施贷款贴息,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标准的30%给予贴息,每个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企业固定资产贷款贴息不超过2年。 | |
“增效”激励 |
“两化融合”奖励 |
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 |
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奖励。 |
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奖励 |
首次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 |
分别给予不高于40万元、20万元奖励。 | |
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奖励 |
首次获得各级绿色制造体系认定的工业企业 |
首次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分别给予不高于市级奖励的50%配套奖励;工业企业首次获批市级绿色工厂、市级能效领跑者、市级水效领跑者,分别给予不高于20万元、2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工业企业首次获批区级节水型企业的,给予不高于7万元奖励,获得市级节水型企业认定的,在区级节水型企业的基础上,再给予3万元的奖励。 | |
科技创新激励 |
“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奖励 |
“专精特新”企业 |
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高于20万元奖励,首次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不高于10万元奖励。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5万元、2万元奖励 |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创建奖励 |
工业企业创建国家级、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
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30万元、20万元奖励,可同时享受市级补助;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国家级、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10万元、5万元奖励。 | |
研发机构建设补助 |
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
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60万元补助,首次认定为市级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首次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一次性给予4万元补助;首次认定为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首次认定为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首次认定为国家级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首次认定为市级新型高端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首次认定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初创型)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 |
质量提升激励 |
“扶强扶优”奖励 |
商标奖励方面 |
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的,每件资助10万元。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奖励50万元。同一商标,在同一年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的,按最高标准奖励一次,不重复享受。 |
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
鼓励推进高质量发展计量基础,强化技术标准战略,推进认证认可工作,按照市区两级奖励相关政策给予企业相应奖励。 | ||
质量强区方面 |
支持工业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升质量水平,对取得各级质量奖项的企业,按照市区两级奖励相关政策给予企业相应奖励。 | ||
“农产品品牌”建设奖励 |
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提品质”“增品种”“创品牌” |
新获得国家名特优新农产品、特质农品认定和中华老字号认定的,每个奖励10万元;获得重庆市名牌农产品、重庆老字号认定的,每个奖励5万元;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每个奖励2万元;绿色食品成功续展的,每个奖励1万元;整合区内商标、品牌进行重点打造,集中统一品牌包装标识对外销售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个2万元补助。 |
四、核心政策问答
问1:企业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什么激励政策?
答1:每年年初建立“升规入统”企业培育库,筛选成长性好、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小微工业企业以及新投产企业纳入培育库,并落实配套奖补政策激励企业“升规入统”。对首次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由区级财政给予资金奖励,其中:新升规企业每家奖励7万元,小升规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
举个例子,如某个工业企业2023年2月投产开始申报纳税,到2023年6月的时候纳税申报表上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该企业就应该按照统计要求提供升规资料升规,经国家统计局审核通过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统计数据后,该企业即为新升规企业,可以申报享受7万元的新升规奖励。
问2:政府对企业在扩能扩产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2: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的,园区内工业企业可在原有建设用地上通过新建、扩建、拆建或三种方式组合的路径进行厂房升级改造、适当增加用地容积率。对需新增土地新建车间、生产线且符合招商引资政策扶持条件的企业,视同招商引资项目,比照招商引资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举个例子,如园区某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因业务发展需扩能扩产,但现有厂房已经无法新增设备,而原有绿化用地等可以用于新建厂房,园区管委会将会全力支持企业使用绿化用地、增加用地容积率来实现企业扩能扩产。
问3:政府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方面有什么激励政策?
答3:对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A、B两类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不高于10万元、2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奖励。
举个例子,如某个企业在2023年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中评为B类企业,在2023年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给予企业不高于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该企业在2024年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中评为A类或B类企业,在2024年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在2023年取得奖励资金的基础上,给予企业不高于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问4:近年,各级政府大力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请问綦江区在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方面有什么政策?
答4:綦江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庆市决策部署,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坚定企业发展信心,着力在推动企业创新上下功夫,加强产权保护,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高于20万元奖励,首次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不高于10万元奖励。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5万元、2万元奖励。
举个例子,如某个企业在2023年首次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区级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兑现不高于10万元的奖励;在2023年又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区级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兑现不高于20万元的奖励,可与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奖励同时享受。到2026年,该企业按照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应参与“小巨人”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区级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兑现不高于5万元的奖励。
问5:企业怎么申报《政策措施》中的激励政策?
答5:本政策措施各项奖补资金按照“事后补助”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政策牵头兑现单位的相关要求或出具的申报通知提交申报资料,按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审核、审批、管理。各项激励政策牵头兑现单位如下:
序号 |
激励名称 |
牵头兑现单位 |
资金来源 |
1 |
“升规稳规”奖励 |
区经济信息委 |
企业升规培育专项资金 |
2 |
“上云上平台”服务激励 |
区经济信息委 |
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 |
3 |
“上市挂牌”奖励 |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企业改制上市财政扶持及奖励专项资金 |
4 |
“上量”奖励 |
区经济信息委 |
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 |
5 |
“扩能扩产”扶持 |
企业所在园城(街镇) |
|
6 |
“做大做强”奖励 |
区经济信息委 |
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 |
7 |
贷款贴息扶持 |
区经济信息委 |
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 |
8 |
“两化融合”奖励 |
区经济信息委 |
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 |
9 |
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奖励 |
区经济信息委 |
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 |
10 |
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奖励 |
区经济信息委 |
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 |
11 |
“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奖励 |
区经济信息委 |
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 |
12 |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创建奖励 |
区经济信息委 |
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 |
13 |
研发机构建设补助 |
区科技局 |
科技创新扶持资金 |
14 |
“扶强扶优”奖励 |
区市场监管局 |
知识产权奖励补助等专项资金 |
15 |
“农产品品牌”建设奖励 |
区农业农村委 |
綦江区农产品品牌培育及营销推广资金 |
五、专家视角
《政策措施》是綦江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从上规上市上平台、增产、增效、科技创新、质量提升等五方面十五条政策措施,加大助企惠企力度,全方位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为稳定工业增势夯实基础支撑。
《政策措施》的印发,是实现工业稳增长目标的需要,对统筹抓好稳生产、促循环、扩内需、助企业、提信心各项工作提供了指引,为加快构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培育壮大“两主四特”产业集群、力争綦江工业主要指标走在全市前列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专业名词解释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新升规企业是指当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后,申报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统计,并有主营业务收入增量的规模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小升规企业是指小微工业企业转型从规模以下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