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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綦江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政策解读

日期: 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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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綦江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34号)精神,结合綦江实际,特制定2022年綦江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二、主要内容

以《重庆市2022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为依托,结合全区实际,梳理形成20项工作共94条具体任务。工作要点主要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行政审批改革方面。重点推进七项改革:一是抓紧抓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二是深化“全渝通办”。三是推进“跨省通办”。四是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五是依法有序推进放权赋能。六是高效办成“一件事”。七是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二)提升服务效能方面。重点做好六项工作:一是优化“渝快办”平台功能。二是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三是推广应用“一卡通一码通”。四是提升“一站式”服务集中度。五是持续推动“减证便民”。六是拓展政务便民服务。

(三)强化管理保障方面。重点做好七项工作:一是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二是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实施政务服务技能提升行动。四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五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六是鼓励探索创新。七是加强宣传引导。

三、核心举措

(一)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方面。紧密对接重庆市首批改革事项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开展创新试点,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二)深化“全渝通办”方面。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方式和流程系统性重塑,持续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构建“标准统一、就近交件、协同办理、一次办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三)推进“跨省通办”。推进“放管服”改革第一批事项和“川渝通办”第一、二批事项办理提质增效。落实“放管服”改革第二批和“川渝通办”第三批事项清单、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第一批清单。

(四)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编制区、街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整治变相设立和实施许可,重点规范备案事项,分类梳理备案事项清单;推进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应进尽进”,规范参与“中介超市”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行为。

)优化“渝快办”平台功能方面。加快綦江特色专区建设,加强“渝快办”效能监管建立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常态化查错纠错机制,窗口人员定期“网跑一次流程、网巡一次纠错”,以切身体验补短板、强弱项。

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方面。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窗口、监管执法现场和社会化领域的场景应用。持续提升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收据应用覆盖率。推广“免证办”服务,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

(七)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方面。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落实“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许可办理机制。试点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推广运用开办企业“一网通”和“E企办”。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

(八)在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方面。深化投资审批制度、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深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式,探索建立重大项目有关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机制。积极开展投资建设项目承诺制信任审批、园区一般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改革。

(九)在依法有序推进放权赋能方面。做好区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工作,进一步放权赋能,开展行政权力承接运行情况自查评估,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情况进行“回头看”,动态调整放权事项。

(十)在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方面。推动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进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健全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十一)在提升“一站式”服务集中度方面。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落实“首席代表负责制”,持续强化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建设。

(十二)在推广应用“一卡通一码通”方面。推广“渝快码”医保购药、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社区管理等高频领域应用。继续推进“渝快码”扫码个人信息及证照免提交等模式在政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其他领域应用。

(十三)在高效办成“一件事”方面。拓展“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覆盖面,对现有县级“一件事”套餐开展提质增效优化行动,以点带面提升已上线“一件事”的服务水平。

(十四)在持续推动“减证便民”方面。梳理完善和对外公布我区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行政机关在办理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时,不得索要清单之外的证明。

(十五)在拓展政务便民服务方面。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村(社)下沉,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建立健全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建立完善政务服务数字地图对偏远地区推行“群众点单+邮政上门”服务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及基层单位自助机设置

(十六)在实施政务服务技能提升行动方面。开设“政务服务大讲堂”推进窗口人员职业化发展完善奖惩激励措施;持续开展“晨会制度”和“温情服务四步法”,打造具有綦江特色的政务服务品牌

(十七)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方面。建立健全对群众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持续优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高政务公开内容的便利度和精准性,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以及“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100%”。

(十八)在解决实际问题、鼓励创新、宣传引导方面。及时发布解读政务服务政策举措,认真梳理总结政务服务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加大对“渝快办”政务服务的宣传推介力度。


政策原文: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綦江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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