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6日,区政府发布了《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1〕26号),为便于各相关单位正确理解、配合和支持,特对其作出以下解读。
一、文件的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将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科技自立自强战略和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并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7号),为科技创新提供政策支撑。
经区政府同意,在今年4月已出台的《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十条》和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区财政局会同区科技局草拟了《綦江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区工业园区、区经信委、区人社局、重庆多次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意见,结合我区实际修改并提交区司法局征求规范性审查意见后,形成了《綦江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送审稿),并经区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一是支持创新平台加快集聚、高效运行。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或市级创新平台给一次性奖补;二是支持引进培育高端研发机构。对首次认定的市级或国家级新型、高端研发机构给予奖补;三是支持应用基础研究。对首次认定为市级或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成立并正常运行一年的院士工作站(室)给予奖补。
(二)扶持产业技术创新。一是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对首次认定为市级或国家级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奖补;二是支持争取科研项目。对获得国家级、市级科技计划立项的科研项目给予奖补;三是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结合企业相应规模和对研发投入强度给予补助。
(三)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一是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国家级和市级“星创天地”“专家大院”给予奖补;二是支持农业重点领域技术创新。统筹资金支持农业专利申请,对规模化智能化科技型企业给予补助。
(四)加大科技金融支撑。一是支持组建科技创新投资平台。整合现有科创类基金,由区属国有公司牵头引进基金管理机构,发挥好各类基金对科技创新的引导和撬动作用;二是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建立科技企业政银企融资对接和监测评估机制,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向科技型小微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三是支持科技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支持科技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上市挂牌,对在科创板成功上市的企业,区级给予奖补;四是支持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和制造业供应链融资,助力区域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五)增强知识产权保护。一是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欧、美、日和其他国家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资助;二是支持知识产权运用。鼓励企业实施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通过市级评审的,给予资助。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给予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费用补助。
(六)鼓励科技人才集聚。一是对接重庆英才聚集工程。修订出台产业人才引育政策靶向引进一批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示范团队,对优秀创新创业示范团队,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团队成员薪酬激励方案;二是支持科技人才安居保障。整合住房保障资产和经费,设置并完善一批人才公寓及其配套设施,优先保障重点企事业单位重点人才所需。
(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一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引进高新技术产品,产品销售收入达一定标准,给予相应补助。
认定为区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有效期内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补助;二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建设。首次认定为区级以上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
(八)促进区域协同创新。一是支持孵化载体建设。首次认定为区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给予一次性补助;二是支持成渝两地协同创新。推进科技成果、科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共用。对成渝共建项目涉及政策、资金支持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
(九)强化科技创新保障。一是健全创新决策机制。组建科技专家库,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须按程序邀请科技专家库专家论证;二是强化政策落地机制。完善相关实施细则,细化政策内容,简化申报程序,妥善处理新旧政策衔接;三是完善绩效管理机制。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强区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提高政策实施效果、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