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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綦江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实施意见》的解读

日期: 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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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1998号),明确了全市20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綦江是其中之一。为了更好地推进綦江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綦江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形成过程

为确保实施意见切实可行,区农业农村委对标对表全市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要求,结合实际,草拟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多次征求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供销合作社、区国资委等有关部门意见,反复修改完善。529日,蒲德洪副区长召集相关部门及有关街镇又进行了讨论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意见(送审稿)》,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支持政策、保障措施”4部分内容,现简要说明如下:

(一)总体要求。主要阐述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统筹整合、突出重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到2022年,成功打造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现“12221”发展目标,即打造中国·西部萝卜、辣椒第一产业园,建立20万亩产业基地(萝卜10万亩、辣椒10万亩),培育2个区域大品牌,打造年产值20亿元的产业集群,农民每年增收1万元以上。建立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萝卜、辣椒两大主导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50%以上。努力打造重庆萝卜产业之都、西部萝卜加工实验基地,初步建成全国萝卜交易价格指数体系。二三产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3.5:1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主要任务。主要从坚持规划引领、统筹融合发展、完善基础配套、推动科技集成、促进改革创新、改善村容村貌”6个方面对产业园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分项阐释。编制《綦江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产业园区域包括东溪、赶水、扶欢、石角、三角、隆盛和綦江食品工业园区(其中东溪、赶水、扶欢为核心区),横山、郭扶、丁山为拓展区,其余街镇为带动区。确定萝卜、辣椒为主导产业,依托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打造标准化示范基地,拓展精深加工链条,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着力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现代产业格局,实施六个统一(统一供种、统一基地、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统一品牌、统一营销)。坚持项目围绕产业转的原则,在产业园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促进农村改革创新,建立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的“业主建基地”机制、建立市场导向与政府规章制度有机结合的“价格统筹机制”、建立业主自筹与财政资金平衡配套的“风险保障机制”、建立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市场管理机制”,把产业园建设成为主导产业明显、基础配套健全、公共服务完善、改革试点有成效的示范平台。

(三)支持政策。主要从投入支持、金融支持、用地支持、配套支持”4个方面进行阐述。国家和市级安排的有关试点示范项目,适合产业园承担的优先予以安排。按照财政补助资金“五改”要求,对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标准化示范基地和加工企业新购设备、改进加工生产线给予支持。对新型经营主体贷款用于萝卜、辣椒产业发展的,按照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补贴。贯彻执行自然资源部印发的《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强化产业园建设用地保障;大力鼓励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大学生等群体发展标准化示范基地,积极投身产业园建设。

(四)保障措施。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强化督查考核”3个方面进行阐述。我区将成立以区委、区政府领导为指挥长,相关区级部门、产业园街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产业园建设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分组定责、专班专干,确保产业园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区委、区政府把产业园建设作为街镇特色效益农业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将区级有关部门涉农资金投入产业园建设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政策原文: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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