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关于《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日期: 2020-11-09
字体:

现就《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渝教发〔2019〕2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借鉴部分区(市)县开展课后服务经验基础上形成《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和完善我区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课后服务主要在哪个时间段开展?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在征求家长意见后自行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周期。

三、课后服务的对象有哪些?

校内课后服务对象是指綦江内自愿接受课后服务的在校中小学生。学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四、课后服务时间主要为学生提供哪些服务? 

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基础+特色”的思路,充分挖掘学校资源潜力,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构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课后服务内容。通过作业辅导、自主阅读、文体、科普、劳动体验、安全演练、公益讲座、法制宣传等课后服务指导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哪些人员可以参与课后服务?

各学校结合实际组建多样化的课后服务队伍,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自愿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可与科技馆、博物馆等单位开展合作;可鼓励家长、各类志愿者为课后指导提供公益服务;可引导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企事业人才等各界人士,主动参与课后服务,建构多路径、多维度、多形式的课后服务。

六、学生是否必须参加课后服务?

不是。组织实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要遵循学生及家长“自愿参加、自主确定时间、自主选择课后服务内容”的原则,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也不得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强行指定内容和项目。

七、学生参加课后服务需要交纳费用吗?

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普惠性原则,采取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以营利为目的。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渝教发〔2019〕20号)的规定,在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中增加“课后延时服务费项目”。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学生,按每生每课时2元标准收费,小学每生每期收费最高不超过600元,中学每生每期收费最高不超过800元,中途参加或退出课后服务的学生,以周为单位据实结算,所有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家庭儿童免课后服务费用,其他贫困学生适当减免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物价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八、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安全如何保障? 

各责任区、各中小学根据不同的课后服务形式,安排足够数量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场地、设施设备和门卫登记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良好秩序,校长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家长是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参与方。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明确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服务形式和接送学生时间等,学校、家长依照协议落实各方责任。公安局要加强学校周边安全检查,对开展该项工作可能引起的交通、安全等问题提前研判,科学疏导,确保学生离校安全。

九、如何监督管理课后服务? 

学校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审核、统筹实施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十严禁”,即严禁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组织开展课后服务;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学科类集体教学、集体补课或奥数等竞赛培训;严禁增加学生作业量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收费、乱收费;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乱发津补贴;严禁有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和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严禁在课后服务时段“搭车”开展商业活动;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将学校资源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作为经营场所。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区教委将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切实履行课后服务的管理、指导、监督职责,并作为教育督导评估、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在日常督导工作中,对辖区内学校的课后服务时间、方式、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加强指导和检查,确保课后服务有序开展。

该文件的解读机构为綦江区教育委员会,解读人为陶军,联系电话为023-85883969。



政策原文: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