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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公示
綦江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主体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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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公示
綦江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主体等信息
綦江区医保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 | ||
1 |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 |
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 |
2 |
执法机构设置 |
以基金监管科为执法机构主体,其他科室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作为执法人员参与执法。 |
3 |
执法权限 |
基金监管科(联系电话023-48628512)为该局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
4 |
执法依据 |
《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 |
5 |
程序 |
行政执法程序 |
6 |
执法区域 |
綦江区 |
8 |
办公地址 |
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幢5楼 |
9 |
救济渠道 |
联系电话023-48628512、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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