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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主体等信息

日期:2025-05-22

綦江区医保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

1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

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

2

执法机构设置

以基金监管科为执法机构主体,其他科室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作为执法人员参与执法。

3

执法权限

基金监科(联系电话023-48628512)为该局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4

执法依据

《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

5

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

6

执法区域

綦江区

8

办公地址

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幢5楼

9

救济渠道

联系电话023-48628512、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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