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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日期:2025-10-14


《綦江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已经綦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在《綦江区电子政务内网》和《綦江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告。现公告如下: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工作部署,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对相关重大政策执行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破立并举推进经济社会改革,着力兜牢“三保”底线和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加强财政收支统筹。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0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9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5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6万元。

——持续夯实财力支撑。2024年,全区完成收入55.99亿元,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3.03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74.75亿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优先保障基本民生。2024年,全区社保就业、医疗养老、教育文体等民生事业投入63.9亿元,同比增长10.3%,并着力保障三保支出,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2024年,筹集10.45亿元资金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农特产品等农业领域的产业发展,横山大米等8款产品纳入国家名特优新农产品普查目录。

——审计整改工作更加有力有效。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层层压实审计整改责任,推进审计整改见实效;区政府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审计整改工作的若干措施》,形成一系列整改长效机制,促进审计整改全面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要求,对未完成整改的单位进行考核扣分,并充分运用审计整改结果,倒逼整改责任落实。今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5个方面111286个问题,已整改193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已清退、追收或追缴财政资金772.57万元、建立完善制度22个。其余问题正在整改,区政府将切实采取措施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区政府将在明年3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区财政局等部门积极优化支出结构,把三保作为预算安排重点,统筹资金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招商引资质效方面。4个招商引资项目未达协议约定条件支付财政补贴资金7005.95万元。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方面。融资平台高息债务压降不力,仍存在短期拆借和高息融资,部分融资未经审批或审批滞后。三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4780.69万元;水安全保障工程等4个投资项目43769.71万元资金被挪用;100.18万元引导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95.31万元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不符合条件的1家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补助8万元。四是财政资金管理及预算编制方面。4个单位的5个银行账户未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管理,审计期间已整改;2555.05万元存量资金未及时收回统筹,审计期间已整改;区财政局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时未考虑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导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未完成。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镇街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按照全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案,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了12个单位。从审计情况看,相关单位注重加强预算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积极推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一是26个单位无预算实施政府采购945.14万元。二是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9个项目6744.79万元专项资金未实现绩效目标,区人力社保局使用22.95万元开发的“綦心帮”APP使用效益不高。三是区人力社保局使用预算内资金支付应由代管资金支付的项目款61.15万元。

(二)财经纪律及政策执行方面。一是上级政策执行不到位。3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医用耗材采购、两癌筛查、医疗收费、首次遗体运输补助等政策,存在违规线下采购医用耗材4000.1万元、违规将919名财政供养人员纳入免费两癌筛查、违规收费1.54万元、首次遗体运输补助的受补助率较低等问题。二是福利待遇政策执行不严。3个单位存在未及时申报上缴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9.74万元、未及时归还招商引资借款3.5万元、违规报销费用1.5万元、少扣社保费0.5万元等问题;扶欢镇部分村居按月定额报销村干部出差伙食补助,7名村干部多领补助2.13万元。三是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不到位。打通镇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等征收管理不到位,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216.06万元;区人力社保局对劳动能力鉴定费收支管理不规范。

(三)项目与专项业务管理方面。一是项目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的5个建设项目因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造成建设进度滞后;2个镇的2个项目工程增量未经集体决策;3个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存在多支付工程款1.4万元、招标管理不规范、违规转包、档案资料不完整等问题。二是专项业务管理不规范。2家医院对医药业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过度医疗、超限用药等违反医药行业政策规定的行为;区妇幼保健院对外聘专家管理不规范,存在医务人员劳务报酬与药品收入挂钩等问题;区供销合作社应编未编三社融合发展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三是项目申报及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2个单位261.37万元民生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如190.55万元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费长期闲置;三角镇徐家村等8个村集体组织协助不符合补助条件对象,申报获得财政补助770.38万元;区供销合作给予个人或企业社会化服务等补助53万元依据不充分;扶欢镇草蔸萝卜标准化基地项目镇级验收流于形式,2个合作社虚报面积套取财政补助5.79万元。

(四)单位财务管理方面。一是经济合同执行不严。4个单位存在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未及时督促第三方按合同履约、个别项目重复采购、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林木采伐分成收入、超合同支付劳务费等问题。二是村居财务管理粗放。2个镇的村集体企业应收未收土地房屋租金及逾期罚款88.2万元、未按合同足量收取价值2万元农产品;中峰镇中峰村集体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存在重复记录支出、无依据确认收入成本费用、超合同支付费用2.72万元等问题;打通镇村集体企业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281.16万元,以运输费名义支付村集体污染补偿等费用4万元。三是财务核算不规范。3个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存在会计凭证附件与档案不一致、无发票支付工程款144.52万元、未按实际支出进行账务处理等问题;扶欢镇内审工作未保持独立性、内审项目档案资料不齐全,未督促部分村居对内审发现问题有效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单车核算和定点维修制度。

三、重大项目推进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一)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建设管理审计情况。对綦江区赶水镇采煤沉陷区玉河大道工程等3个工程项目实施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程造价控制不严。3个建设项目送审金额6.2亿元,因工程量计量不实等原因多计工程价款2615.02万元。二是2个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綦江中学迁建工程招标清单多项工程内容遗漏,造成增加投资172万元;三角至隆盛段公路改造工程工期延误36个月。三是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不规范。三角至隆盛段公路改造工程违规直接发包试验检测业务、超进度支付监理费36.48万元;赶水镇玉河大道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设计单位合同履约担保金16.8万元;綦江中学迁建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个别条款和招标文件约定不一致,补充合同条款与主合同条款冲突。四是项目监管力度不够。2个项目现场管理不规范,綦江中学迁建工程未批先建、部分工程未按图施工并未据实结算、跟审单位在工程竣工3年后才出具结算初审报告且审定金额汇总错误;2个项目建后管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二)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按照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对綦江区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统筹组织方面。麻柳滩集装箱货运站等4个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充分,不具备实施条件;主管部门未科学安排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北渡货运场站改扩建等2个无法实施项目未调出重点项目清单。二是五年行动重点项目推进实施方面。重庆南部综合物流园项目因前期可行性研究不充分,导致项目规划多次调整;三江公铁联运枢纽至雷神店互通连接道项目因市级要求需提级论证,导致建设进度滞后。

(三)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按照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对綦江区2024年以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两新专项行动组织实施方面。工作机制不健全,13个国债储备项目申报入库率低;主管部门未结合綦江实际细化任务清单;计划总投资18000万元的废塑料循环利用及塑料制品制造生产项目推进不力,1156.37万元国债资金闲置未使用。二是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落实方面。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进度缓慢;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前期摸底工作不扎实,未能申报获得国债资金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执行不严,8家货运公司涉嫌采取购买新货运车辆后,再购买老旧货运车辆报废的方式套取更新补贴169.50万元;13家公司32辆老旧货车报废时间晚于更新时间2—240天;技改专项贷政策执行不严,6户企业提交的6个项目入库申请初审不及时,影响企业及时通过市级审核入库。三是部分家电零售商滞留挂靠经营部货款,造成挂靠经营部资金周转困难。

(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按照市审计局的统一安排,对綦江区2021年以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战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出台与上级行动计划对应衔接的文件,未有效开展支持企业内网改造试点和工业软硬件创新突破等工作;未根据上级文件及时修订绿色制造政策措施;未及时兑付11家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使用费补贴7.31万元;部分服务专员未按要求次数深入企业一线实地调研,8“企业问题类吹哨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二是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不到位。1户不符合投资进度条件的企业获得5G和物联网集成创新应用奖补资金88万元,且目前该项目尚未完工并处于停工状态;对实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推进督促不到位,未细化任务分工;渝南公司二级节点在未取得互联网域名服务许可证情况下违规开展标识服务,17家企业节点注册和标识数据不真实、二级节点和企业节点长期处于休眠状态、未建立标识解析数据开发和利用机制;对数字化车间后期监管不到位,1家企业数字化车间MES系统停用,1家企业获得10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后停产。三是制造业财金扶持政策制定及执行不到位。未组建“技改专项贷”工作专班、未建立1000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支持机制、未对纳入年度技改实施计划的企业进行诊断评估;未及时拨付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补助651.51万元;违规向1家已停产企业发放奖补资金3.87万元。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按照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对綦江区2019—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綦江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重大战略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了项目区域农业基础设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点政策措施落实及规划建设任务执行方面。未严格按照规划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17个项目有2.91万亩地块不属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规划编制未与水利、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有效衔接,导致4.3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管控类耕地等区域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1.08万亩高标准农田重复上图入库;未按期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任务,涉及建设面积9万亩、资金11511.57万元;未如实报送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资料。二是资金筹集管理和绩效方面。挤占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0.54万元;超标准和工程进度支付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2.08万元;少收取3家企业土地租金、土地溢价金264.37万元;重复改造高标准农田58.12亩,造成资金损失7.67万元;多支付街镇土地流转金15.57万元,村集体合作社截留土地流转金172.71万元;违规将6541.74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转至财政代管资金账户,现已完成整改;违规收回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441万元。三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面。18.98万亩建设项目选址不符合要求;2个投资13268.41万元的改造提升项目存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虚假招标、违规确定中标人等问题;1个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新增、变更工程建设内容716.84万元未履行变更审批程序;2个建设项目多计工程价款2087.50万元;22个建设项目43个标段实施进度未达计划要求;8个项目存在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办理不及时、区级竣工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建设单位未严格开展施工现场和项目监理档案管理;未按规定开展建设前后耕地质量等级评定,部分高标准农田建后耕地质量未达要求。四是高标准农田管护利用方面。未按要求保护利用高标准农田15.64万亩;违规将260.11亩未实施的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2个项目4.27万亩高标准农田、4384.31万元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改造提升项目建后运营效益差,项目种植投入产出率仅23.92%、种植后弃收粮食作物786.38亩,损失41.02万元。五是以前年度发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设计不当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按照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对綦江区2020—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綦江区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部署,积极筹集建设资金、推动小区改造项目落地、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改造任务确定及完成方面。未调动各方参与,未通过征求意愿等方式确定改造内容;未合理确定年度改造计划,改造前准备工作不充分;3个投资20884万元的项目未开工或未按期完成改造任务;1个投资18086万元的项目处于停工状态;2个老旧小区缩减建设内容和规模。二是改造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区级资金筹措困难,主要依靠中央和市级等上级补助资金投入,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1个总投资4609万元的项目申报规模不实;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不合理,未实现项目池资金池有效对接;区级主管部门未严格落实监管和绩效评价责任,214.14万元资金未按规定使用、4969.83万元专项贷款资金被挪用、应付未付3个项目工程款8753万元。三是改造项目实施方面。2个项目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办理决算;1个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2个项目超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108万元;1个项目投资管理不严增加建设成本4.5万元。四是投资绩效及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方面。未建立健全综合管理服务机制,推动物业管理模式提升力度不够;缺乏筹集维修维护资金的长效机制,资金短缺问题较为突出;通惠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后期管护缺失;通惠新兴片区公共停车场等4个项目的部分资产长期闲置。

(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綦江区2022—2023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綦江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卡通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要求,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流程,加强代发金融机构监管,惠民惠农资金管理逐步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一卡通系统管理运行不规范。一卡通管理系统功能不完善,不具有与外部数据的比对筛查功能,且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数据比对核查存在漏洞,重发、多发、少发补贴现象时有发生;个别补贴项目收款短信提示内容与实际不符。二是一卡通补贴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不符合条件的99名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特困待遇、计生奖扶等26.12万元,且未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三是一卡通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73名贫困学生未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职业教育补助11.75万元,应发未发20人中职国家助学金2.22万元;未及时停发36名已死亡人员低保待遇等补助1.38万元;账户信息错误导致7.61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助和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发放不成功;村社干部代领农户或集体退耕还林直补、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2.72万元未交集体或未发放到户,村社干部或农户代领集体耕地地力补贴、死亡五保户地力补贴5.68万元未交村集体;错发、重发、少发1238户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29.98万元、13户脱贫户产业补助1.2万元。四是补贴政策清单公告动态调整不及时,清单公示内容不完整,15个项目已纳入一卡通发放而未公示其补贴文件依据、标准和对象等内容,个别项目未按政策清单公告的项目名称进行发放。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国企经责审计和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卓成公司应收账款47.25万元长期挂账,綦南给排水公司欠收水费101.39万元;渝南公司存在用三联单收取租金等款项且部分存根遗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74.33万元、未按合同约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70万元等问题。二是资金资产管理不严。3家国有企业应收未收租金、股权转让款、投资收益10373.26万元;渝南公司对15500万元出借资金监管不力且未经集体决策划转借款10000万元;2家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不善,存在5.9万㎡房屋资产闲置、69处房产未取得产权证、4套安置房被无偿占用、1套商业房产被违规转租导致少收租金7.88万元、资产出租程序不合规等问题。三是项目投资管控不力。南州旅投公司及下属公司部分工程项目比选采购行为不规范、合同外变更工程408万元未履行报批程序;2个国有企业4个工程项目停工、10个项目进度缓慢、6个项目未按工程计划完成投资任务;区城投公司实施的綦江区食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工程有13个子项目已施工或已完工,仍未完成概算批复、预算评审或预算控制备案等前期手续,导致工程投资不可控,形成合同执行风险。四是上级政策执行不力。2家国有企业违法占用林地、土地45.27亩,被处罚款28.72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被审计的12个部门单位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衔接,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行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3个单位存在未完成资产盘活任务、资产未投入使用或使用率不高、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二是区妇幼保健院未经评估对外出租资产,区供销合作社未经评估和公开竞标对外出租资产619.83万元、未经比选或询价购车39.87万元。三是区民政局未及时申办第三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敬老院)产权证。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打通镇、扶欢镇、中峰镇3个单位的8名领导干部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水资源管理不到位。打通镇未按一河一策方案完成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和完善污水管网任务,且存在先取水后取得临时用水许可批复问题;扶欢镇河岸存在养殖家禽并将养殖污水直排入河等情况未上报解决;中峰场镇部分污水管道破损,导致生活污水直排入河。二是林业资源管理不到位。打通镇部分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退耕还林验收合格率仅为62%;扶欢镇处置智慧森林防火系统报警信息不及时;中峰镇因毁坏林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行为被区林业局查处5次。三是土地资源管理不到位。扶欢镇52.93亩违法占地被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查处;打通镇8.43亩土地出让三年后一直未启动开发建设。四是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不到位。2个镇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未压实,存在环保监管次数不达标、养殖场露天堆放粪便、水厂设备异常重复超量投放二氧化氯等问题;打通镇未制定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未及时发现和处置矸石山白色垃圾和滑坡风险。五是资源环保资金管理不规范、项目管理不到位。扶欢镇未按规定使用林业专项资金9.73万元,中峰镇未督促社干部及时上缴集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款18.32万元;中峰镇水环境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扶欢场镇污水管网工程前期规划不足,雨污分流不彻底,导致污水处理厂20244—6月期间有41日超设计量运行。

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47月至20256月,审计移送问题线索19件,其中:移送区纪委监委机关17件、区公安局1件、主管部门1件。移送的问题线索主要情形为:一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要是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等。二是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主要是侵占集体资金等。三是履职不到位问题,主要是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企业骗取财政补助等。四是个别领导和职工擅自决策,导致国有资产存在损失风险等。

目前,对移送的问题线索,已办结6件,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检察院起诉处理1人,诫勉、书面检查等组织处理4人,处以罚款2万元,其余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政策系统集成,主动融入改革发展大局。一是强化产业支撑,夯实经济基础。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深度融入全市六区一高地建设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布局,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激励和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科技创新、人才资源和高新产业加快聚集,加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农文旅融合发展,做大做强富有綦江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集群,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财源培育,提升收入质量。加强财源精细化管理,着力盘活闲置的国有资产资源,依法依规推动财政收入颗粒归仓。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持续优化招商引资政策和路径,积极发展全链条经济和龙头企业,稳定存量税源,拓展增量税源,培育优质税源,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并逐步提高,切实发挥招商引资对地区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三是推进国企改革,增强发展动能。巩固三攻坚一盘活改革成果,持续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止损治亏、融资管理、资产盘活等工作,做强实业做精主业,促进提高国企市场运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切实以深化改革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坚持有保有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预算前瞻性思考和全局性谋划,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安排和有效使用两新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增发国债等专项资金,聚焦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统筹任务所需、财力所能,为落实全区重点部署提供财力保障。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推动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经费。二是强化绩效引导,健全预算管理评价体系。加强财政资金绩效引领,强化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构建预算+执行+评价的闭环管理体系,全力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控、财会监督深度融合,将财政支出绩效与预算资金挂钩,跟踪问效财政资金使用结果。三是抓实财政智治,优化预算一体化管理。健全重点项目全周期管理措施,完善全覆盖、全链条的转移支付资金监控机制,实现财政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来源清晰、流向明确,提高财政数字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坚持惠民强企导向,切实筑牢基本民生根基。一是聚焦民生领域,精准惠民强企。坚持需求导向和靶向发力,紧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聚焦教育、医疗、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运用大数据精准识别群众急难愁盼,构建政策供给资金保障服务优化效能提升全链条工作机制,确保普惠性、兜底性惠民政策全面落地。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动态更新惠民强企政策清单,健全政策找人”“免申即享等服务举措,有效保障民营主体的权益。二是聚力三农攻坚,筑牢农业根基。统筹整合农业专项资金,建立重点农业产业项目库,集中国有资金资源实施一批农业产业项目,撬动农村产业发展。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压实区、镇、村三级管理责任,抓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产业项目的前期评估和运营管理,逐步提高农村三资使用效益。

(四)健全债务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强化债务管控,防范化解风险。严格落实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求,压实债务管控主体责任,规范债务举借行为,严禁违规新增涉众高息非标债务,并根据债务性质和国有资金资产现状,完善债务风险评估机制,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分类治理,切实管控债务增量和化解债务存量。二是加强融资管理,规范融资行为。健全国有企业融资管控措施,及时研判和提前谋划融资计划,优化融资贷款结构,加强融资成本和融资资金使用管理,逐步完善借、用、管、还闭环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国企融资行为。不得违规借道医院等事业单位及集体经济组织融资,防范政府偿债风险外溢。三是严格债券管理,提升资金效益。强化政府债券资金申报、使用和管理,建好用好政府债券项目库,有力有效推动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规范使用专项债券资金,促进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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