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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綦江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已经綦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在《綦江区电子政务内网》和《綦江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告。现公告如下: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对相关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面对各种超预期因素冲击,着力稳经济大盘、兜“三保”底线、优支出结构,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严格预算收支管理。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2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1%,其中区级21.2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8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9%,其中区级24.8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3.3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6.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1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8.3%,其中区级62.2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9.04%;政府性基金支出27.3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70%,其中区级27.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15%。
——夯实财政供给能力。加大收入监测力度,多方协同定期研究追欠工作,完成土地出让金等追欠入库1.43亿元;积极争取资金,全年到位转移支付资金46.24亿元,同比增长19.92%。
——兜底基本民生福祉。坚持民生支出优先顺序,全年安排民生支出51.2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财金政策协同,通过贴息贴费撬动金融机构支持市场主体融资1.60亿元;落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等市场补贴政策,帮助市场主体降低运营成本。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成效较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区审计局着力抓实整改措施,对审计查出问题实行台帐管理和分类指导,层层压实各单位整改责任,将审计整改与规范管理及完善制度紧密结合,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今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5个方面91项262个问题,已整改197个,整改率74.62%,相关部门和单位归还原渠道资金599.26万元、追缴财政资金283.13万元、建立完善制度37个。其余问题正在整改,区政府将切实采取措施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区政府将在明年3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区财政局等部门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把“三保”作为预算安排重点,统筹资金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收入组织与管理方面。收入质量欠佳,应收未收3.7万户城区居民家庭和2户企业垃圾处置费348.02万元,部分商业门店和未使用港华燃气的居民家庭未纳入征收范围。
(二)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一是区财政局代编应细化到具体部门的群团换届选举经费100万元,区教委代编应落实到具体学校的通惠分园二次装修费用等项目支出967万元。二是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区财政局未同步批复下达5个项目20亿元专项债券的绩效目标;区财政局对项目绩效目标审核不到位,个别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设置不完善;市政照明设施低碳节能改造等12个中央补助项目因建设进度缓慢未达绩效目标。三是4个单位将预算资金转入代管资金账户,以拨作支、虚列支出2.33亿元。四是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雨污分流改造和水环境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9189万元被挪用,“小巨人”企业培育奖励等专项资金167万元未及时拨付,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26万元未落实到具体项目。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相关银行少计社保专户存款利息426.59万元。二是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待规范,9个预算单位9个实体账户未在财政一体化平台填报,7个单位仍利用个人账户代缴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全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了15个单位、延伸调查了20个单位。从审计情况看,相关单位注重加强预算管理,积极推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及管理方面。一是区农业农村委项目预算编制不精准,预算资金结转结余较大,同时应付未付项目资金7813.93万元,37.76万元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二是石壕镇财政借用双代管资金455.86万元未及时归垫。三是区城市管理局无预算实施政府采购12.05万元。
(二)财经纪律及制度执行方面。一是依法依规决策意识有待加强。区园林绿化管理所编造虚假资料报销442.57万元,违规收回308.41万元到账外保管,且相关支出无原始依据;东溪镇民政办伪造签到册虚报社会救助工作培训费2.29万元;区经济信息委向1家未缴清环保处罚金的企业发放补助16.49万元;文龙街道免费为文龙商会提供办公场地并补助20万元工作经费;古南中学2015年至2017年自立项目收取捐资助学费273.60万元;石壕镇个别大额资金项目未按党委会会议规则集体决策。二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规范。区经济信息委1个合同金额10万元的项目内定第三方服务对象后虚假招标,3个合同金额共计13.35万元服务项目的中标公司涉嫌围标;区城市管理局实施的綦江河畔樱花苗圃基地项目在只有2家投标单位实质性响应的情况下确定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89.51万元。三是公务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区经济信息委违规在外租用固定停车位并支付租金1.68万元;三江街道存在长期违规租赁车辆、资产权属不清、报废车辆未及时处置等问题;区农业农村委未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单车核算,且租车管理不规范。四是福利待遇政策执行不严。古南中学等3个单位未及时申报或上缴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77.31万元,文龙街道多缴纳住房公积金16.86万元、区总工会少扣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2.12万元,区经济信息委违规发放慰问金1.73万元和驻镇驻村值班补助0.51万元。
(三)项目管理与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面。一是区经济信息委对漏电保护器全覆盖安装项目监督不力,13个村(社区)整村未安装,10个村(社区)实际安装位置与验收资料不符,958个漏电保护器已完成验收但未安装。二是4个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存在发包未经集体研究、无发票支付工程款等问题。三是5个项目效益不佳。如区经济信息委支付31.54万元开发2个信息系统后一直未使用;三江街道投资122万元建设的西山二库因大坝漏水,12年来一直未投用。四是未及时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实验幼儿园财政资金多支出121.50万元。
(四)部门财务管理方面。一是2个单位资金损失12万元。区经济信息委在原合同有效期内与同一公司签订相同服务内容的合同,支付服务费10万元;三江街道超法院判决多支付交通事故护理费2万元。二是财务管理不到位,如区经济信息委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财政资金占用费32.69万元,2个单位多付各类款项7.59万元,2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75万元。三是文龙街道充分就业考核办法与上级文件相抵触,67.12万元“以奖代补”经费使用不规范。
三、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按照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全区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綦江区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不断完善医保基金筹集和支出监管措施,推动提升医保基金规范化管理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医保基金管控仍存短板。隆盛镇荣农村卫生室违规加价销售药品多报销医保基金0.31万元;52家医疗机构通过重复收费等方式,违规多报销医保基金29.88万元;90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限制结算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报销医保基金19.18万元。二是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与使用不规范。26家公立医疗机构未及时支付集中采购药品款78.85万元;隆盛镇荣农村卫生室违规线下采购药品20.15万元;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无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情况下,对1名患者超标准量使用44天104支第一类精神药品盐酸哌替啶。
(二)农业民生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綦江区2019年至2021年农业民生保障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綦江区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绿”,全力以赴保供给、攻脱贫、促振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制度建设与项目管理有待规范。部分农业项目管理制度不细化,部分项目验收、审核不到位,3家公司涉嫌使用156.98万元虚假发票申报补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在石壕镇已无现场的情况下委托中介机构出具验收报告并付款,东溪镇虚假验收多申报补助6.90万元,1家公司用已完工项目申报补助50万元,2家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多报服务面积等方式多获得补助资金15.28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制度未规范贴息补助比例、补助上限等重要指标。农业项目台账和档案管理不完整,种粮大户补贴要件和程序不严谨,存在部分种粮大户档案未找到,报表未经镇街审核签字盖章等问题。二是种粮及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不精准。部分单位审核责任落实不力,补贴发放对象不精准,造成种粮及地力保护补贴多发放9.12万元、重复发放8.16万元、漏发15.51万元、1户种粮大户涉嫌骗取补贴5.31万元,且全部地力补贴发放均未扣除非耕地面积82.12万亩。补贴发放不规范,区农业农村委将村委会等集体补贴170.10万元转账给村干部,形成资金安全隐患,如3人涉嫌侵占集体补贴2.57万元、1.73万元补贴在审计发现后才转回集体账户、1.41万元补贴账外列支。三是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管理不严。饭遭殃公司未履行辣椒收购协议,导致财政多承担补贴支出24.27万元。精绿蔬菜合作社获得2018年草蔸萝卜收购补贴9.52万元,无被收购农户的明细数据。2019年草蔸萝卜种子采购合同未约定种子质量未达到要求的违约和赔偿责任,导致发生质量纠纷。财政补助50万元的辣椒宣传营销和品牌打造项目存在部分内容申报前已完成等问题,涉嫌套取财政资金。四是村级集体经济较为薄弱。部分项目绩效不佳,财政补助100万元的2018年三角牟坪园农旅融合项目仅产生7.35万元经济效益,财政补助300万元的2019年万隆农旅融合项目仅产生6.63万元经济效益。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通过收取工程项目转包管理费等方式获得收入。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村集体组织资金不入账、违规转包工程、无发票付款等问题。
四、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一)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建设管理审计情况。对綦江区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等4个工程项目实施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程造价控制不严,4个项目送审金额3.54亿元,因工程量计量不实等多计工程价款2530万元,平均审减率为7%。二是3个工程项目招标环节管控不到位,存在招标条款设置不严谨造成结算纠纷等问题。三是转关口大桥工程合同签订与执行管理不到位。合同中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用结算条款相互矛盾;全过程咨询合同约定中介机构应开展结算审核服务,但未约定提交审核报告的义务和时间,导致中介机构按合同约定收取咨询费后未出具审核报告;中介机构未履行BIM咨询协议中5项义务,未能发现桥梁栏杆设计缺陷等问题。四是2个项目存在绿化工程管护不到位问题,如转关口大桥工程40%的灌木死亡。
(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按照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对綦江区科技创新政策、助企纾困稳就业政策和稳经济大盘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金融扶持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科技创新方面,未及时补足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1089.63万元;种子投资引导基金应设未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未按要求建立风险控制和与被投资企业信息沟通2项机制,向1家连续亏损企业追加贷款,导致到期后21.65 万元资金未收回。应急转贷周转金方面,未严格执行0.1‰优惠费率政策,区经济信息委未及时支付11家企业11.91万元补助资金,应免未免1家专精特新企业转贷资金占用费0.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方面,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门槛高、无企业申报,199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应享受未享受免除反担保政策支持、应停止未停止2名事业编制人员贷款贴息0.76万元、因银行未执行贷款利率上限要求导致财政多承担贴息2.93万元。另外,区经济信息委对第三方机构评审结果审核不力,致使疫情期间中小微困难企业贷款贴息有失公允。二是部分财政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减税降费方面,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申请企业少、仅占符合政策企业的5.88%,1612家企业应享受未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助482.26万元、1家不符合条件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助0.13万元,应返还未返还16家小微企业工会经费112.03万元,新增拖欠民营企业账款62笔3175.33万元未清偿。政府采购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桥梁定期检查工作采购项目由非中小企业中标。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方面,对企业实际发生水费、气费不低于5%的财政补贴政策推进缓慢,横山镇天台村供水管网延伸改造工程违反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政策要求,投标企业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科技创新财政补助方面,19家企业713.94万元扶持资金未及时拨付,51.50万元扶持资金未用于企业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活动,众创空间同一年度的同等次、不同年度同等次之间补助差异大,3家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申报资料中审计报告为虚假报告。三是部分人才引育政策未落实到位。未制定“重庆市英才服务卡B卡”服务办法,未将“博新计划”之外的博士后等人才纳入服务范围;工业园区管委会将56套人才公寓用于安置企业普通职工;名师堂培训学校开展网络创业培训时未按规定对991名学员安排线下培训课程,且部分学员并无创业意愿,获得补贴148.65万元;超标准超范围向14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象发放补贴1.99万元。四是部分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实不到位。12个以工代赈项目未明确实施方应吸纳当地劳动力等,导致其中3个项目吸纳当地劳动力不足,实发当地劳工工资75.61万元,比规定标准少55.45万元;以工代赈项目石角镇寿福寺至黄泥榜通组通畅工程应就地就近吸纳劳动力,但13名民工中仅1名为当地居民;千山大地幼儿园违规申报享受见习人员补贴0.46万元。五是部分重大项目管理不规范。綦万一体化创新经济走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土石方工程2.61亿元未经公开招标直接发包,且存在未签施工合同、编造虚假机械设备租赁套取工程款等问题;未及时解决征地拆迁等问题,导致2个重大项目推进缓慢;续建2万亩草蔸萝卜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的目标任务仅完成工程总量的48.39%。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企业、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国企经责和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经营业务管理不严格。兴农担保公司部分项目风险防控不到位,对5家企业1628.60万元贷款未落实授信前水电气必查程序,2个1879.67万元的工程履约担保项目风险防控措施不实,业务档案未归档管理。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财经数据不真实,綦万创新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綦江新型消防PD管及消防设备管材项目虚报投资完成额1.98亿元;兴农担保公司超薪酬标准发放3.60万元工作服。三是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兴农担保公司代偿72.22万元追收无果;三江街道对下属国有企业重庆市西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监管不严,导致1173.42万元应收款未收回,存在损失风险;渝南公司1套房产被无偿占用。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15个部门单位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衔接,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行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区经济信息委对疫情防控物资管理不力,造成50.30万元物资过期。二是3个单位对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漏记股权投资350万元、应收未收租金8.15万元、未定期清查固定资产等问题。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耕地保护和项目建设情况实施了审计,对区农业农村委和文龙街道等3个街镇的18名领导干部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不力。耕地保护方面,296个非农建设项目违法占用耕地1990.01亩,3.8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撂荒,19.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未确权颁证,已获征地批文的1.35万亩存量土地未得到有效盘活,2569.59亩新增耕地不实,将2.63万亩非耕地上报为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18.82万亩非耕地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6年至2021年未建立执法台账,个别案件未及时结案。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不规范,无回收处理现场抽查记录等。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未明确补助标准、金额。二是资源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执行不严。未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0.6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被纳入退耕还林范围,粮食生产功能区内2000亩耕地未用于种植目标作物,74.32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补助2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标准化茶园项目,个别林果产业土地租赁50年、超法定期限。114个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1.04万亩和现存70宗临时用地占用耕地4664.25亩未落实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要求。4个镇街对水资源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巡河次数不足、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等问题。2个镇街违规决策占用非建设用地等,造成资金损失3.85万元。三是资源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不到位。违规审批临时用地21.33亩,20.09亩地未按要求复垦,应收未收复垦保证金195.70万元,少收土地复垦费148.03万元,未建立土地复垦监测制度,4个镇街对辖区土地复耕复绿工作落实不到位。502户农户未经审批违法占用耕地80.24亩建房,对3个项目53.76亩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查处整改不到位。4个镇街对辖区环境监管不到位,非法占地、滥伐林木、环境污染等问题时有发生。四是资源和环境保护相关项目建设管理措施不实。土地整理项目未聚焦土地平整,14个项目中有11个土地平整工程结算金额占比不足30%,13个项目1.13万亩选址不符合规范要求,新增耕地670.02亩因管护不力转变为林地等非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未聚焦地力提升,未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21个项目3.91万亩土地不符合选址规范要求,5个项目的2958.74万元资金用于修建花椒等非粮产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2个项目未按照实际建成内容下达管护任务。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违法自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现场管理不到位、项目推进较慢、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五是资源和环境保护相关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耕地保护方面,未按规定比例足额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0亿元,未足额收取耕地开垦费1.20亿元,挤占挪用耕地开垦费等资金1.36亿元,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成本结余5.48亿元未用于土地整治,个别施工企业套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4.42万元。岗上生猪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多补财政资金0.64万元。
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审计移送问题线索22件,其中:移送区纪委监委机关17件、公安局1件、主管部门4件。移送的问题线索主要情形为:一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要是侵吞国有资金、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等。二是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主要是侵占集体资金等。三是履职不到位问题,主要是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企业骗取财政补助等。目前,对移送的问题线索,已办结10件,追究刑事责任2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2人、书面检查和批评教育13人,处以罚款2.98万元,追回资金0.60万元,其余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七、审计建议
(一)聚焦整体智治,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坚持有保有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预算前瞻性思考和全局性谋划,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对接年度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统筹任务所需、财力所能,为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市域区域重大部署提供财力保障;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着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抓实财政智治,优化预算一体化管理。实施重点项目全周期管理,完善全覆盖、全链条的转移支付资金监控机制,实现财政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来源清晰、流向明确,提高财政数字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严控债务规模,防止财政风险蔓延。加大对政府和国有企业债务规模控制,严格审核政府专项债券平衡方案,合理确定债券期限、结构与还本方式,强化风险预警识别,引导国有企业做好融资结构与资金安全的平衡、偿债时间与现金流量的匹配。二是加快经济复苏,用经济发展缓释风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对民营经济的31条措施,结合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等惠企政策,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接举措,推动中央决策部署精准直达,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
(三)筑牢红线意识,强化依法依规决策。一是做实项目库储备,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精准落实。紧扣区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相关领域项目库,严格履行事前论证、评审等程序,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和成熟度。强化对重大投资、招商引资等重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做实司法审查和经济效益审查,降低行政决策潜在风险。二是落实主管部门责任,及时纠正项目实施变形走样。发展改革、财政等主管部门要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重点资金资产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力度,尤其要纠正在立项、招投标、合同执行、资金支付等方面的决策不当或执行偏差行为。
(四)抓实政策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一是强化机制建设,保障政策措施精准落地。坚持扛牢惠民利民为民政策落实责任,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财力保障,不断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民生兜底、就业等民生保障措施,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二是以问题为导向,优化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压紧压实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职责,优化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加大对农业、就业等重点民生资金的检查力度,促进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