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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綦江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已经綦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在《綦江区电子政务内网》和《綦江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告。现公告如下: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对相关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多彩綦江,创新之城”建设,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区经济平稳运行,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严格预算收支管理。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56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其中区级209,91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9,46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1%,其中区级194,68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6,2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8,0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0.6%,其中区级594,9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0%;政府性基金支出66,20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1.8%,其中区级60,47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0.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0.9%。
——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审计监督检查结果挂钩。对2021年绩效评价、审计监督结果被扣分的23个预算单位的运行经费进行扣减,推动绩效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积极推进政府隐性债务化解。2021年,我区获批成为全国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试点城市,一次性获得新增债券额度68亿元专项用于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减轻政府偿还压力。
——大力支持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通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加大本级财力统筹力度,安排2.4亿元支持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妥善安置职工,维护社会稳定。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区审计局创新整改方式方法,将审计查出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和分类指导,层层压实各单位整改责任,将审计整改与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紧密结合,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今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5个方面74项304个问题,已整改266个,整改率87.50%,相关部门和单位追缴财政资金3.11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082.22万元、建立完善制度36个。其余问题正在整改,区政府将切实采取措施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区政府将在明年3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区财政局等部门积极推进财政改革,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稳健运行方面。一是财政收入质量不高,组织不力,截至2021年底应收未收5家公司土地出让价款4.22亿元和5个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5866.28万元。二是违规签订与税收挂钩的招商引资协议并返还税收452.27万元。三是违规改变1354.87万元专项债券资金用途。
(二)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一是将应细化到具体部门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330.64万元纳入财政代编。二是市级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在有86套保障房空置的情况下,仍使用专项资金1834.27万元购置89套保障房,且专项资金结余3856.73万元未使用。三是区住房城乡建委等3个单位将预算资金转入代管资金账户,以拨作支、虚列支出1677.13万元。
(三)财政资金管理与统筹方面。一是未及时清理收回区发展改革委等18个预算单位结存在代管资金账户的财政存量资金968.45万元。二是违规收取国有企业风险保证金5.21亿元未清理规范。三是截至2021年末,区财政从代管资金账户调度14.81亿元到金库周转使用。
(四)审计整改方面。綦江区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中应收未收土地出让价款2.18亿元、新增债券资金2.14亿元使用不及时、专项资金5223.64万元使用不及时等4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全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对71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决算等信息进行大数据审计分析,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场重点审计23个单位、延伸调查27个单位。从审计情况看,各预算单位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积极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精准。一是区商务委等3个单位无预算支出50.68万元,区大数据发展局等3个单位部分项目预决算差异率大。二是石角镇财政占用双代管资金560万元用于人行廊桥建设等,未及时归垫。
(二)部门预算执行不够严格。一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等4个单位财经政策执行不严格,虚开发票套取资金19.04万元。二是5个单位执行收费政策不严格,导致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应收未收等问题发生,涉及金额608.08万元。三是合同执行不到位,綦江职教中心和区商务委在约定事项未完成的情况下就全额付款118.35万元、丁山学校未按约定收取违约金3.20万元、区大数据局合同违约金已累计达到225.86万元、区发展改革委未严格考核扣取区级储备粮代储经费。四是古南街道等11个单位违规发放奖励补贴44.82万元。五是綦江职教中心等4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差旅费等政策,违规报销费用8.18万元。六是4个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如区司法局制度缺失导致支付补助2.05万元依据不合规。
(三)部门预算管理不够规范。一是5个单位应缴未缴生育津贴和清退款项43.13万元。二是乐兴卫生院等5个单位工会经费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收取会员会费、违规发放奖励、长期租赁工会活动场地等问题。三是区商务委应收未收顺安爆破公司企业改制利润550万元。四是綦江职教中心等2个单位债权17.44万元追收不及时。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还不到位。一是财政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管理不到位,3个单位2136.99万元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缴,区水利局及其下属江河水电公司因项目进度滞后滞留大量上级专项资金,未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4个项目效益不佳,如石角镇千秋村水产养殖基地项目验收合格并享受补助,现场审计发现项目鱼塘多处裂缝、部分坝体塌陷,不能使用。
(五)部门其他业务管理不到位。一是綦江职教中心执行政策不到位,学生实训企业收取学生耗材费74.32万元,应资助未资助住宿费等18.21万元。二是4个单位对工程采购程序、协议条款执行等管理不规范,如隆盛镇未收取28个项目履约保证金357.71万元。三是2个单位对下属单位部分经济活动监管不到位,如石角镇村居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未单独建账核算、导致部分票据和资金未能在财务账上反映;古南街道北渡社区未履行采购程序将保洁服务外包给个人并支付费用48万元、花坝村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向工程施工方出借资金86.90万元。四是区水利局对部分巡察事项整改不到位,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变更不及时,事业人员仍在企业任职。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中央和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情况。按照审计署和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对綦江区农业园区投资政策、稳投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区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建设资金,统筹安排重点产业资金,稳步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农业产业园用地政策落实不到位,未提前编制园区建设用地计划。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如福林蔬菜股份合作社实施的100亩萝卜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额超过其实际投资4万元,且产业化项目仅存续一年;红钥匙专业合作社蔬菜标准园建设项目享受财政补助80万元但未按规定进行股权化改革等。三是项目建设方面,“三级联创”机制未落实,未完成成功创建3个区级农业产业园目标,产业园中的循环农业示范基地等8个项目涉及投资3500万元未按计划开工,产业园建设方案中的水库修整、山坪塘及提灌站建设等任务未按期完成,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中高标准农田面积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四是园区管理不到位,如区农业农村委申报的萝卜线加工生产线项目数据错误,1000万吨萝卜线产量脱离实际导致项目无法实施,两个产业园规划存在1.34万亩耕地相互重叠。五是园区运行绩效方面,农业产品单一、产业链发展不足,綦江现代农业示范区等3个农业园已停止运行。六是区内农业经营主体运营效果不佳,62个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停止运营状态。七是重大项目目标任务完成和实施进度方面,3个中央投资项目未按年度计划开工,4个项目中央投资支付率和3个项目投资完成率未达到绩效目标,4个已开工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备,通惠中心幼儿园项目设计工作不到位,影响西侧涵洞施工进度。
(二)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建设管理审计情况。对綦江区拱桥水库等6个工程项目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造价控制不严,6个项目送审额5.82亿元,因工程量计量不实等多计工程价款0.77亿元,审减率为13%。二是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如拱桥水库工程合同单价签订错误;白条支付通惠河城市亲水休闲带状公园工程款8098.10万元且超合同进度支付5679万元。三是未经严格论证变更工程内容或设计,如南州水务集团擅自变更拱桥水库工程部分内容增加投资80万元,工业园区滨河路工程设计变更不优化、换填增大工程造价92万元,通惠河城市亲水休闲带状公园工程在合同外无决策依据新增工程和变更设计增加大额投资。四是超概超合同未履行审批手续,如南州中学综合楼工程建安投资超概算541万元、超合同594万元未完成审批手续;通惠河城市亲水休闲带状公园工程超合同3600万元未按规定程序报批。五是北渡铝产业园B区环道公路绿化工程管护较差,部分苗木植株密度不达标。
(三)交通局系统建设管理审计情况。2018年至2020年,全区累计到位交通建设类专项资金26.68亿元,为改善全区交通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落实部分交通建设计划任务组织管理不到位,区交通局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底数不清,申报“四好”农村公路、普通干线公路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完成量不实,涉及62个项目229.01公里,52个“四好”农村公路项目103.09公里组织交工验收不及时。二是落实部分交通建设“放管服”改革事项不到位,区交通局对已纳入网上审批的交通建设行政审批事项实际全部实行线下办理,2个普通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开展初步设计审批前置工作,对交通建设信用信息管理不到,如12个普通干线公路项目未纳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三是履行质量安全监督的职能职责分工、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现场监督检查等部分职责不到位,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从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四是履行交通建设参建单位监管职责不到位,如拉拉桥经阳台村至大坪村公路大修改造项目先动工后履行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手续,赶水镇采煤沉陷区安置区玉河大道工程设计项目投标人涉嫌围标,区交通局未对投标项目经理、合同项目经理与现场实际项目经理不一致等情况进行监管,存在同一人同时担任6个公路工程项目经理等情况。五是部分公路养护职责落实不到位,如区交通局未将评定结果纳入养护统计年报,5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单位无养护资质。六是部分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据实进行项目申报或调整多获取上级专项资金的情况。
(四)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全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全区认真执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政策,在受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导致区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仍全额兜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配套资金,保障民生底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不到位,存在挤占或未及时足额兑付问题,涉及隆盛镇敬老院等5个单位8.61万元。二是集中供养救助机构职责履行不到位,如救助管理站1名精神疾病流浪乞讨人员滞站超过3个月仍未获有效安置且该站救助物资管理混乱,2个集中机构未严格落实消防、住房等安全要求,东溪镇敬老院对1名精神障碍特困人员未分类管理,因斗殴致1名正常特困人员死亡。三是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25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16.09万元,18人重复享受救助4.89万元,83名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四是临时救助管理不到位,存在无合理依据超标准救助、救助审核程序和系统登记不规范、档案管理混乱等问题。
(五)房地产行业税费及公益设施建设管理审计情况。审计对綦江区房地产行业2012年至2020年涉及契税等5个税种、“一金两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开发项目配置公益设施中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幼儿园等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截至2021年10月12日全区房地产行业欠税总额3.51亿元、8个企业少缴契税284.59万元。二是截至2021年6月底应收未收11家公司土地出让金3.57亿元、22个项目配套费3.76亿元、10个项目人防费851.28万元。三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到位,如区物管所违规开设9个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且均未进行公开招投标;8个开发企业和区地产公司应缴未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2838.02万元;6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活期存款4119.76万元实际转存定期时间比领导审批同意时间晚3个月以上,导致少收入利息21.18万元,2笔活期存款2800万元转存定期未经审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有待提升,12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定期存款1.64亿元利率未上浮,银行活期存款留存偏多,2021年1月至8月活期存款月平均余额是月平均支出的41倍,增值收益3945.61万元留存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账未使用、未分配到户。
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和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对稳外贸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政策等国家和地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稳外贸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区商务委等部门采取系列措施,制定资金具体落实方案,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资金分配、下达、使用,较好地落实了直接惠企利民的重大决策部署。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区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企业多头重复申报补助。如綦江永跃齿轮等3家企业分别以同一项目向相关部门重复申报,多获得补贴74.90万元。二是区商务委在审查企业申报补助资金时,未对企业开展信用审查。三是未按规定时限拨付相关资金。区商务委对融资担保和出口信保等项目超时限拨付补助资金342.71万元。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立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积极开展农机服务与合作社培育,推动全区农业产业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相关规定,区农业农村委将949万元社会化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其他项目,金福农机合作社等2家社会化服务组织向自己开展服务并获得财政补助7.89万元,农机购置补助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个别补贴对象不符合条件或重复享受补贴。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不到位,区农业农村委未按规定建立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担保风险资金池,新型经营主体获得贷款和农业保险补贴总量小、占比低。三是对部分农业合作社管理不到位,如精绿蔬菜合作社等9家示范社为“一人社”,易尔农机合作社等部分合作社法人同时经营多家业务性质相同的合作社,石壕万隆山羊合作社法人由打通镇农服中心主任违规兼任。
(三)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全区正在稳步推进基层供销社的恢复,逐步开展了永新、通惠等基层供销社的恢复重建,已建成的基层社运行较为稳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0个基层供销社由于配比资金投入不足,建设进度滞后,未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其中11个未启动建设、资金闲置80.21万元,9个基层供销社违规将注册资本金及建设资金共计314万元返还给股东。二是新盛供销社2015年将上级投入的注册资本金及建设资金45万元违规出借给该社时任法人,截至2021年11月底尚有38.81万元本息未收回。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国有企业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重点审计了企业、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审计对全区2019至2020年度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开展了3家国有企业资产审计,企业不断加强经营管理,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国企监管与改革方面,主管部门对部分所属国企监管数据掌握不清,部分主管部门与所属企业政企不分,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未完成,管理链条长不利于监管,未制定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3家企业无监事会履职材料。二是兴农担保公司经营风险较高,担保业务存在抵押权丧失、反担保措施无效等问题。三是国企投资方面,投资管理不规范,全区国企85个已完工项目35.67亿元未转固、5个项目停工缓建、5家国企欠付工程款1.43亿元;南州水务投资横山鲜花基地项目亏损1258.42万元、应收未收该项目处置价款2280万元;永诚投资公司项目合作投资不规范,采矿经营权承包费底价未履行评估程序、利润分配时间的约定未按主管部门批复方案签订、欠收承包费1602.48万元。四是资产和财务管理方面,3家公司财务管理不到位、如渝南公司违规报销培训费等39.56万元,2家公司债权追收不到位1507.72万元,7家公司购置房产未能按期接房56,256㎡、空置房屋28,123㎡、未及时办理产权76,883㎡,5家公司存在房产被无偿占用、资产未找到、欠收租金1631.38万元等问题。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23个部门单位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区交通局资产清查不到位,存量公路资产底数不清,未督促业主单位及时办理工程结(决)算,涉及182个项目22.90亿元,未督促公路管养单位及时将已竣工投用项目登记入账,涉及1047个项目2199.66公里12.32亿元。二是綦江职教中心采购的80件实训设备197.73万元未安装使用,长期闲置。三是资产管理及核算不规范,陵园小学等3个单位未定期对资产清理清查处置,古南街道等2个单位302.08万元固定资产未入账,石角镇欠收房屋租金2.3万元,綦江职教中心扩建工程5904.59万元已投入使用未办理土地划拨等手续。四是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管理不到位,社区办公服务用房230㎡验收未接房、3135㎡已完工未验收、1292㎡验收接房后闲置、7710㎡已验收交付但未办理产权证、1088㎡产权证权利人登记为开发建设单位。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区生态环境局和古南街道等3个街镇的9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高度重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着力健全工作机制,较好地履行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源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区生态环境局污染物排放许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环评告知承诺制和自由裁量基准等4个方面制度执行不到位,如对3家经营主体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严;隆盛镇等2个街镇部分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巡河次数不达标、“一河一策”方案流于形式等;古南街道非法采矿、占地等时有发生。二是履行资源和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不到位,如区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污染地块风险防控、突发应急预案编制不到位,隆盛镇等2个街镇日常巡查次数或质量不达标,3个单位对饮用水源地管理不到位。三是资源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未完成,如区生态环境局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古南街道2018年、2019年国土绿化任务未完成。四是资源和环境保护相关项目及资金监管不到位,如区生态环境局17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2个项目绩效不佳且存在资金浪费0.6万元,1个项目涉及资金66.10万元未完成约定任务就付款。五是已发现的资源和环境保护相关问题整改不到位,如石角镇8个旅游地产项目违法占地面积59亩未交纳罚款且未完成整改,古南街道和隆盛镇未按时完成污水散排、复耕复绿整改。
六、审计移送问题线索情况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审计移送问题线索28件,其中:移送区纪委监委机关17件、主管部门11件。移送的问题线索主要情形为:一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决策问题,主要是虚报套取资金、未按上级决策执行等。二是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主要是骗取财政资金、办理救助优亲厚友、侵占集体资金等。三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污染破坏环境问题,主要是违规堆放固体废弃物、排放污水等。四是对公共资源和公共资金管理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主要是应招标未招标、村级财务和工程监管不规范、以票控税不严格导致税收流失等。目前,对移送的问题线索,已办结14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诫勉5人、书面检查和批评教育35人,处以罚款4万元,追回资金8.17万元,其余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七、审计建议
(一)完善资源配置,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一是注重系统集成和统筹协调,加大财政政策统筹集成力度,力争做到财政政策与经济和产业政策相统筹,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加大财政统筹保障力度。二是把握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政策机遇,向上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推动产业平台和重点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牵引作用,深入推进“多彩綦江,创新之城”建设,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增强预算约束刚性,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一是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预算刚性约束,规范支出用途,从源头上解决支出不规范的问题。二是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非刚性支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严格项目建设的评估论证程序,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强化民生资金和项目监管,保障重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全链条管理,遵循民生保障与经济发展同步协调的规律,进一步压实精细化管理责任,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抓实重大政策落地,认真分析影响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资金使用、效果发挥的堵点、难点,消除政策落实中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推动形成政策合力。三是加强信息共享建设,拓展信息互通渠道,切实减少基层干部人工审核的工作量,形成互相牵制、互相监督的工作机制,实现申报、审批、监督及评估等项目管理互联互通的目标。
(四)加强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积极推动区属国有投资类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以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参与公益性项目建设,强化国企债务风险管控,建立健全融资资金统筹安排、调度机制,加快推进相关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融资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全面清查国有资产家底,理顺管理归属,明晰产权关系,健全管理新制度,强化联动监管,深化问题整改与追责问责,推动形成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新机制,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国有资产的经济效益。三是加强资源和环境保护管理,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