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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公告

日期:2020-11-18


《綦江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已经綦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在《綦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和《綦江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告。现公告如下: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区审计局紧紧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 “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等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对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落实、财政预算管理和资金绩效、民生保障和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全区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区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预算收支较好完成。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6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其中区级200,9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1,9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其中区级179,6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15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7,10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7%,其中区级612,35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4%;政府性基金支出102,8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8%,其中区级99,48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72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积极财政政策有效落实,财政运行总体平衡。2019年,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保障了重点领域发展资金需求;积极争取上级各项转移支付45.23亿元,民生兜底和公共设施建设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全年减税1.75亿元、社保降费及援企稳岗2.87亿元、发放创业贷款0.5亿元、科技投入0.7亿元,较好地支持了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基本民生。统筹整合资金用于教育支出13.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亿元,卫生健康支出8.9亿元,农林水支出9.6亿元;全年民生支出42.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8%,基本民生得到较好保障。

——不断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通过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健全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信息公开、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采取预算公开评审、预决算公开等方式规范预算管理;建立预算“零结转”制度,全面清理结转资金,收回存量资金4.84亿元;修订区对镇街往来资金调度办法,完善两级财政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在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区财政局等部门不断加强统筹管理,强化政策与预算衔接,注重结构调整和预算绩效,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和控制还有待加强。一是2019年预算安排人防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未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当年也未实施。二是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2019年,全区一般性支出13.08亿元,与2018年12.56亿元相比,增加0.52亿元,增长4.12%,没有达到财政部压减的要求。

(二)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一是应收未收恒大陵园小学项目划拨地成本1545.36万元;二是违规缓征普惠康城二期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736.25万元;三是截至2019年末,应收未收36个建设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20,824.31万元,应收未收16个建设项目人防异地建设费1855.4万元;四是南州水务公司滞留代征的污水处理费158.25万元。

(三)财政资金管理和统筹使用还不够规范。结转在部门一年以上存量资金882.68万元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和民政“以奖代补”资金216.65万元,因主管部门未及时制定分配方案而未使用;2019年用于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的新增债券资金304.3万元,因进度缓慢而未及时使用;2019年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转移支付专项资金3968万元分配不及时。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街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今年,按照要求对区级68个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核算和决算进行大数据审计分析,基本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现场重点审计33个单位,延伸审计45个相关单位。结果表明,各部门和街镇较好贯彻落实预算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注重预算绩效,完善财务和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执行不够严格。一是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等83个部门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6608.49万元,未实施政府采购。二是区人民医院等6个部门单位涉及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280.6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三是扶欢镇等2个单位对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与工资的执行情况清算不到位,应将收到的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8.73万元缴区财政而未缴,篆塘镇等2个单位超规定报销女职工生育住院费0.43万元。四是区交通局等2个单位未足额代扣职工医保个人承担部分22.91万元。五是区人民医院临聘非专业技术人员2019年前超过区规定标准对“后勤人员”“行政事业辅助性人员”计发薪酬。

(二)公务支出管控不够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公务车油耗偏高,原区安监局对车辆租赁、油费管理不规范。

(三)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不够高。一是资金统筹分配管理机制不够健全,资金分配“小而散”,如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1万元、2万元、5万元不等,建在农户家中、农家乐等,基本未发挥效益。二是项目建成后期运行机制不健全,存在闲置现象,如文龙街道沙溪社区养老服务站建成后用于个体诊所。三是主管部门重资金拨付,轻后续监管,专项资金到镇后使用不及时,涉及5个镇422.68万元。四是项目库建设重视和管理不到位,区财政局和主管部门对项目库建设重视不够,一些部门未建立项目库,导致项目安排精准度不够,前期可行性研究不充分,导致项目变更设计选址、推进缓慢等,项目建成后未及时组织验收和办理结算,存在“资金等项目”的情况,同时,在资金划拨上也未充分考虑项目规模与实施进度、阶段性资金需求等因素,如安排到安稳镇的扶贫建设项目110万元、安排到石角镇的“四好农村路”资金328.65万元、生态环境“以奖促治”项目1105万元、大气污染防治项目30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房产闲置,安稳镇卫生院等6家医院闲置房产14处,主要涉及原乡场卫生院房产闲置;通惠卫生院门面3间闲置;原区公路局拆迁补偿房5套闲置。二是设备设施闲置,古南街道卫生院和通惠卫生院接受捐赠医疗设备63.1万元闲置。三是国有资产管控不到位,永新镇农贸市场回购未报批、未签订书面协议、未进行结算、未对已投入使用房屋办理验收和交接手续、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篆塘镇与开发商债权债务结算不清,支付的回购款未足额取得发票;三江街道3年未收取敬老院承包租赁费12.33万元。

(五)财务核算不规范和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一是财务核算不规范,主要有三角镇卫生院日记账未打印装订,南州中学学生公寓热水收费33.51万元私存私放,中山路小学财务人员调离后财务账多年不交接且凭证保管不善,区疫控中心物资出入库管理不规范。二是财务结算不规范,如永新镇工程项目涉及的鉴定费16万元,约定与施工方各承担一半,但在结算工程款时未抵扣。三是区民政局等3个单位有2751.19万元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影响收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审计情况。结果表明,全区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聚焦重点任务,加大扶贫投入,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强化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出台扶贫领域相关制度,扶贫资金管理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产业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还不够到位,如横山凤凰谷农旅融合项目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不长效。二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后旧房未拆除。三是个别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如三角镇中坝村李子项目管护不到位、效果欠佳。四是个别村成立公司发展集体经济,对公司管理不够规范。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审计情况。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永新等3个镇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3个镇认真贯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着力健全环保工作机制,加强资源保护及节约利用,较好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执行区级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永新镇对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巡查次数未达到要求,巡查记录不完善;扶欢镇跳蹬河水库“一库一策”实施方案存在漏项,吴家湾水库、风凉水库饮用水源地制度不健全。二是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永新镇富家社区玉屏庄社地块闲置8亩,对企业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不够,对以前年度相关专项检查督查整改不到位;扶欢镇龙凤新区地块闲置36亩暂未动工,扶欢河万盛与綦江交界处水质未达Ⅲ类,对企业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不够。

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和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对“放管服”改革、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等10个方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放管服”改革执行措施审计情况。各部门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营造便民亲商良好环境,但存在:区政务服务办未按规定及时取消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和船舶进出渔港签证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网上办理提交材料中存在兜底性质的模糊性条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情况备案等“四办清单”要求在网上办理,但未开通网上办理事项服务端口。

(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审计情况。全区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总额3186.72万元,涉及的部门加大清欠力度,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完善清欠台账,截至2019年11月,已清偿1804.53万元、占56.63%,完成了至2019年底清偿一半的目标任务,清欠工作整体推进较好并持续推进。

(三)创新驱动发展政策执行审计情况。各部门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出台相关制度办法,设立和运作政府投资基金,对支持创新创业、中小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抽查的种子基金存在核算管理和委托商业银行发放种子基金贷款不够规范;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周转金1000万元用于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等问题。

(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审计情况。各部门、各街镇结合乡村振兴较好实施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一是2018年入户道路建设100公里进度慢,截至2019年仅建设36.5公里,部分建成路段不符合质量要求。二是石壕镇3个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列入市级整治任务,截至2019年底未实施。

(五)涉企保证金审计情况。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收退方面整体情况较好。存在的问题:一是提前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已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300.20万元。二是不及时退,区住房城乡建委对东溪镇公共服务中心等12个项目已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涉及15家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548.86万元未及时清退;石角镇未及时退还公路保证金26.48万元。三是少收或未收保证金,涉及石角镇18条公路105.15万元,南新固废公司实施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置厂项目270万元,城投公司实施的通惠场污水排放管道建设工程35万元。

(六)就业创业政策执行审计情况。各部门围绕就业创业两条主线,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但存在补助政策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对贷款贴息审核不严,多发放市级农民工返乡重点企业贷款贴息0.22万元。二是创业担保贷款资金15万元使用不规范。三是71人创业培训对象不符合补贴6.39万元。

五、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民政专项资金审计情况。结果表明,近3年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9亿多元,不断提高低保、特困、五保以及医疗救助等保障能力,制定完善相关民政资金管理制度,民政资金管理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不对称,救助对象家庭未及时申报家庭成员变故情况,民政救助对象死亡后继续享受救助资金150.47万元。二是业务管理不够规范,存在救助对象重复享受不应享受的再救助25.77万元,福彩公益助学金救助对象不符0.8万元,重复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0.96万元,退役士兵学历教育不符合规定补助5.25万元。三是医疗救助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医疗救助资格认定审批涉及多个部门,存在于多个业务系统中,业务系统之间相对独立,信息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导致医保资金“跑冒漏滴”。

(二)医疗收费专项审计情况。结果表明,2015年至2018年,3家区级公立医院医疗收费27.40亿元,23家基层卫生院收费8.86亿元,基本执行了国家医疗收费相关规定,落实相关医疗扶贫政策,减轻群众负担,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收费项目与实际检查项目不符,涉及区妇幼保健院等4家医院44个收费项目338.66万元。二是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使用大型设备检查等现象。三是健康扶贫对象就诊时未提供贫困身份信息。

(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审计情况。结果表明,按照市、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体部署,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主要审计了区人民医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医疗费用控制不到位,药占比、医疗纠纷(事故)赔付比2项指标超主管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二是检查和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未得到有效控制,逐年上升。三是参保住院患者和特殊疾病门诊参保患者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四是未经主管部门审批,相关公司提供设备在院内或院外开展对外合作。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结果表明,区住房城乡建委等相关部门和街镇积极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加快棚改安置住房建设和分配,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较好地保障了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不够规范,财政资金9316.71万元闲置超过1年,23个保障房项目欠收租金171.55万元。二是安居工程保障群众需求方面,东溪公租房项目建成已有1年,截至2020年3月,还有275套未分配入住;15户公租房和廉租房保障对象死亡后未按规定及时退出,欠收租金1.34万元;已建成保障住房361套未办理产权登记;区地产公司管理的北渡公租房63套,从2014年9月交房至今闲置;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进度滞后,还有1336户未实施改造;赶水镇棚改项目扩大范围实施棚改涉及4户房屋。三是桥河片区棚改借款,工行江津支行以资金管控服务费名义收取费用4469.40万元。

(五)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审计情况。结果表明,2015年至2018年,补贴购置农机1.3万台,兑付补贴资金1009.63万元,惠及农户或农业生产组织1.14万家,农机装备能力得到提升,农机作业水平有了很大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机补贴流程还不够规范,存在经销商先垫付补助款再进行销售,找相关人员账户申领补贴,导致补贴对象与实际不一致。二是农机购置补贴审核还不够严格,存在套取补贴现象。

(六)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审计情况。结果表明,2015年至2018年,计生奖励扶助资金9067.91万元惠及7.82万人次,资金管理使用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门间信息沟通机制还不畅,发放102名死亡奖励扶助对象补助资金11.88万元。二是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有435条业务数据不精准。

(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情况。结果表明,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2940万元,项目的实施对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选址主要集中在项目业主实施的经果林中,基本没有在水稻区农田建设和旱作畦田建设中,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求有差距。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编制不够完善,未实施提高土壤质量、改善土壤结构等方面的建设内容。

六、中央和我市重大项目实施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和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对中央预算内投资、交通行动计划、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战和生态环保领域补短板等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项目推进整体较好。存在的问题:一是投资计划执行不到位,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公路建设方面,11个项目未按计划开工,涉及计划投资826万元;34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涉及计划投资2278.90万元;150个项目推进缓慢,涉及计划投资35,943.18万元。水利建设方面,石龙水库、马龙水库和黄山水库项目推进缓慢。二是未完成年度开工的绩效目标。涉及区档案馆、南州中学综合楼、渝南市场上跨渝黔高速公路桥梁及引道工程等3个建设项目。三是个别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如“四好农村路”监理履职不到位、施工单位未按承诺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部分通达公路建设质量较差;111个公路建设项目审批报建手续不全、86个公路建设项目报监手续不全;“四好农村路”后续管护机制不健全。四是对施工单位监督不到位,如南州中学综合楼工程项目法人、代建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开展考核。五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不健全,未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七、其他重点领域审计情况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情况。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及时组建审计组开展全区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运用大数据审计与现场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截至2020年3月底,审计财政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3898.30万元,审计慈善组织和相关部门接收的社会捐赠资金663.06万元和物资11.25万件,审计疫情防控专项贷款3.3亿元,延伸审计了2家红十字会和慈善组织、12个部门单位、16家企业和金融机构。审计发现的资金滞拨等问题,在审计过程中都及时得到整改。

(二)区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对交通实业公司和渝南文化公司等2户区属国有企业2018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延伸抽查2个下属公司。2户区属国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不断深化改革,提升内部管理水平,较好地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经营决策存在风险隐患。2015年宏光公司将资质证书出借给5家单位(个人)在区内外实施了5个工程项目,收取了管理费126.79万元;2018年前,交通实业公司将8个自建项目的部分工程或劳务3612.55万元,以与员工签订目标责任书形式承包给7名员工,存在劳务、材料、运输等合同约定不规范、不明确,材料报账数量与测算用量存在较大偏差,与实际结算有差异。二是薪酬待遇执行不够规范。交通实业公司除按规定发放企业领导人员应得薪酬外还发放值班费、安全奖等5.86万元,超基数计发2016年度未休年休假报酬7.08万元,违规购买运动服装6.34万元。三是对下属公司的监管还不够到位。2016年宏光公司垫付清溪河大桥工伤事故赔偿款12.22万元,未及时向承包工程的劳务公司追偿。四是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2015年6月至2018年9月,区财政统发交通实业公司工作的36名行政事业人员工资783.99万元,交通实业公司未记成本,也未缴区财政;2017年及以前交通实业公司预付工程款298.83万元未取得发票。五是业务管理不够规范。交通实业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不健全,2018年前竣工的4个项目共计2.5亿元未及时办理结算。

(三)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建设管理审计情况。对古剑山露营基地木结构工程和区公安消防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及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造价控制不严。2个项目送审金额4395.86万元,因工程量计量不实等多计工程价款272.48万元,投资核减率为6.1%。二是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区公安消防支队未对公安消防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统一招标,分为四部分直接发包给四家不同的设计单位,涉及74.26万元。

八、审计移送问题线索情况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审计移送问题线索18件,其中:移送区纪委监委13件、主管部门5件。移送的问题线索主要情形为:一是对公共资源和公共资金管理审核把关不严,如违规发放补助、擅自改变资助对象等。二是个别公职人员不正确履职,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相关法规政策。三是个别村干部财经法纪意识不强,如在项目验收环节弄虚作假或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目前,对移送的问题线索,4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7人受到通报、诫勉等处理,其余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九、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于查出的涉及制度和政策层面,重大风险隐患等方面的问题,区审计局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报送了相关的审计报告、综合报告、审计要情等,区委、区政府领导均作出了批示,要求限期整改。对涉及财政财务收支的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向被审计单位送达了审计结果、下达了审计决定,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涉及的部门(单位)正在按要求认真整改。截至 2020 年 6 月底,各被审单位按照审计决定已清退或追缴财政资金651.08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903.77万元,调整账务1828.75万元,采取措施或完善制度46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区政府将切实采取措施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整改情况将在明年4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十、审计建议

(一)切实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强政策争取,切实把“一点三区一地”建设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规划纲要及重大专项规划有机融合,用好系列配套政策。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切实提高财政支出质效。强化部门预算刚性约束,加强预算编制与规划、项目的对接,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等新增财政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项目支出标准和绩效评价制度,各项结余、沉淀资金要应收尽收、重新安排,着力减少资源配置中的闲置浪费。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梳理财政支出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无效低效开支,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地。

(三)切实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监管。聚焦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工程和资金管理使用,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监管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监管协作和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提高财政资金监管质效。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后续扶持,健全和执行好返贫人口监测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成果。

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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