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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新城建设(食品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新城建设(食品园区)党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全面提升单位法治建设水平,有效稳控和主动化解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为新城持续快速发展营造了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2024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教育,树牢法治意识。结合主题教育,通过集体研学、个人自学等形式,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职工集体学法2次,法治宣传活动6次,印制法治文化标语、海报,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精心组织机关事业人员积极参加2023年度干部网络法律知识在线培训,并完成2023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以学促考、以考促学,树牢干部职工法治思想。
(二)完善审查制度,提升法治水平。强化法律介入审查手段,专门聘用专业律师作为常年法律工作顾问,协助开展合同文件审查、出具法律意见、参与案件讨论、答疑咨询,有力提升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切实规避法律风险。2023年审查审核各类合同800余份,帮助处置涉及资产、拆迁、项目建设等业务范畴 10余起法律纠纷案件。自觉接受监督,利用调研座谈、情况通报、集中答复等多种形式,更好地服务代表、委员履职,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共计办理主办件16件、协办件28件,办结率100%、满意度100%。
(三)加强矛盾化解,确保安全稳定。关注重点领域,强化分析研判,实施分级预警,制定化解措施,切实做到矛盾可控,新城总体平安稳定。今年共接待来访来电480余人次,调处化解率达90%以上,未发生涉稳重点人员脱控漏管的情况,无到市进京越级上访事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执法责任,2023年出检工贸企业、建设项目145家次,查出隐患137条,行政处罚企业9家,处罚金额3200元,辖区内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2023年,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领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的有关要求,立足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有效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我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
(二)带头学法守法,发挥以上率下示范作用。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开展专题讲法。通过党工委会会议学法、专家讲座、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多元化的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推动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常态化。
(三)压紧责任落实,保障联动稳控到位。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开门接访,今年以来带头接访76人次。成立“信访维稳”“治重化积”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议事机制,协同联动,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回顾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宣传形式仍有待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宣传思路不够开拓,法治宣传的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扩宽。三是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因形势变更以及与街镇、部门协调工作难度较大,加之少数上访户存在的缠访闹访现象,处理起来阻力较大。四是队伍建设还需提升,本单位职工均为非法律专业出身,法律知识储备不足,法律法规学习不全面、不系统、缺乏深度,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四、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党规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法治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规划建设。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部署和推进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抓住“少数关键”,继续发挥党政主要领导和处级干部学法表率示范作用,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结合建设和管理工作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区司法局、司法部门的良性互动,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过程中,坚持由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出庭应诉。
(四)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实普法责任。丰富普法宣传教育形式,继续做好法治宣传进工地、进社区、进企业,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知法、尊法、守法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