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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綦江区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綦江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法,持续优化税收法治环境,全区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现将我局2023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说明如下。
一、依法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地方发展大局更加有力
(一)组织收入平稳有序
2023年,我局组织税费收入81.36亿元,同比下降3%。其中,税收收入23.93亿元,同比增长30.4%;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57.43亿元,同比下降12.3%。费种收入中,实现社会保险费29.27亿元,同比下降16.6%;非税收入26.16亿元,同比下降8.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3.22亿元;其他收入2亿元,同比增长6.9%。
(二)税费优惠支持政策精准落地
为持续扎实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第一时间收集市场主体的涉税诉求,更有针对性地做好税费服务,我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纳税人缴费人高频业务办理、涉税问题咨询等事项,对纳税人缴费人分行业、分业务、分性质立体“画像”,主动“政策找人”。1—11月,落实延续实施和今年新出台税费支持政策4.72亿元,惠及40625余户(次)市场主体,其中今年新出台税费支持政策4.48亿元,占累计税收收入的18.7%。同时,我局持续加强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精准筛查、快速识别,不断织密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防范网。今年以来,我局扫描并下发对如:“小规模纳税人3改1风险”和“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落实风险”两类指标疑点数据1074条;违规享受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3户次,违规享受环保税优惠政策42户次、违规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违规享受风险疑点80条,共计追回违规享受税款250余万元。
(三)以税资政贡献税务智慧
积极为党委政府当好“税务智库”,提供“税务方案”,我局聚焦地区发展机遇,围绕主城都市区重要支点城市、西部陆海新通道综合服务区等重大发展机遇,开展税收经济分析,找准綦江经济税源发展定位和优势。围绕地区重点产业、行业、企业开展分析,提升以税资政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全年共完成税收经济分析报告10篇,报送区委区府获党政领导获得批示表扬8人次。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群众纳税缴费更加便利
(一)不断优化纳税缴费服务
定期梳理纳税人缴费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集思广益提出解决办法,尤其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异地办事“多次跑”“折返跑”现象,及时开设川渝通办、“社保+税务+银行”联办窗口,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同时,注重会同人社、医保部门优化前台窗口设置,今年4月起,税务、人社、医保、银行四部门联办窗口正式运行,解决社保费缴纳跑多窗反复办的问题。此外,通过创新与金融机构、医疗机构合作,在银行网点、医院等地点设置共计65个医保便民服务站,指导群众网上缴费及办理 POS机缴费。
(二)积极开展支持和服务区内企业上市工作
针对拟上市企业设置服务团队,由辖区分管领导、业务科室、税收管理员组成,负责一对一联企,开展诉求及时受理、快速响应、限时反馈等工作。同时,以深化直联机制建设为契机,开展走访调研。跟踪了解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建设情况,特别是对企业拟上市过程中存在的涉税环节、涉税事项、涉税风险等进行梳理,持续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把握有关税收政策,不断提振企业上市信心。
(三)进一步落实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不断巩固制度基础。注重发挥“三项制度”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管理、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今年,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中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服务、其他事项等六个板块中,税务行政普通程序处罚结果公示了4046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公示1262条;终止委托代征信息公示25条;委托代征信息公示3条;欠税信息公示4005条;执法人员信息更新7条;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公示25条;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公示62条;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公示4条。
三、深化拓展协同联动,税收共享共治保障更加到位
(一)积极探索“税务+司法”风险防范协作机制
加强同法院、检察院诉讼执行案件涉税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建立常态化沟通合作,完善涉税公益诉讼风险防范机制,认真落实《检察建议及公益诉讼应对工作指引1.0》,推动将专业优势转化为协同解决涉税问题的强大合力。全年,通过对民间借贷纠纷线索逐一摸排,补缴个人所得税税款37万元。
(二)积极探索多方参与的信访化解机制
通过溯源管理、协同共治“双轮驱动”提升信访应对质效,切实把风险破解在萌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累计办理社保欠费信访57件次,8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13件通过催缴、约谈等措施督促企业补缴欠费677万元,信访事项办结率100%。
(三)积极探索多元共治的欠税执行机制
我局立足税收主业,积极探索创新税收柔性执法方式,改变以往重处罚、轻教育的执法理念,广泛运用约谈警示教育,对违法行为可能造成严重或不良社会影响时,及时约见违法相对人进行面谈,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把事后的被动管理转变为事前的主动预防。按照税企双方“平等自愿、互信合作”为原则,以协议文本的形式将企业税收遵从的意愿、相关的义务和责任等固定下来,引导和约束税企双方共同信守承诺、共同防范税收风险,最终达成税企共赢格局。今年,严格按照“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部署,对我区从事房地产开发且欠缴税费的9户企业,我局加强与法院的涉税执行协作,通过引入法院调解模式,全年采取“以物抵税”和“以物抵费”方式抵缴所欠税费合计5.9亿元。
(四)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服务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我局严格执行《重庆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等规定,将公职律师工作作为全局一项重点法治工作进行管理,要求公职律师积极履职,促进税务机关依法决策、规范执法、严格监督,防范法律风险,推动公职律师法律工作的正确实施。全年为重大决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6次,参与重大税收行政执法综合审理委员会审理3次,参与信访接待、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2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1次。发挥专业能力,有效利用公职律师的职能。在办税服务厅成立“公职律师税费争议调解室”,全年化解涉税争议事项8次。
四、税收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执法文书不够严谨
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执法文书混用、救济权利告知不当、法条引用不规范等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文书使用培训辅导力度,探索运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做到情理法相融。及时规范执法文书公告送达,推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二)法治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干部职工的法治理论水平还有待提高,未能形成正确的、科学的法治理论思维,对税务干部的普法教育宣传的形式也还停留在会议式的学习,缺乏吸引力和生动性,法治宣传的内容与税收执法实践结合得还不够紧密等。将进一步把普法工作和教育培训相结合,邀请法学专家学者、司法机关权威人士为系统内部税务干部授课,并结合生动的案例,将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理论水平。
(三)“税务+司法”协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进一步完善“税务+法院”协作,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还待完善,企业破产处置涉税事项高效办理还需进一步提高,共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透明化的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健康发展。还需进一步深化“税务+检察”协作,强化公共利益协同保护机制,完善涉税公益诉讼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落实《检察建议及公益诉讼应对工作指引1.0》,推动将双方专业优势转化为协同解决涉税问题的强大合力。
五、2024年法治建设计划
(一)要全面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会议研究决定依法行政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重大问题的质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系统内,督促和引导广大税务干部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和法治理念,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税务干部队伍。系统外,要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认真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办税服务厅、官方网站、报刊杂志等主阵地建设,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分级别、分层次、分行业举办培训班,广泛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强化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
(三)要完善税收共治格局。推进税法社会普遍遵从,依赖于方方面面的支持配合,不能仅仅依靠税务部门“单打独斗”,要广泛凝聚各方合力,持续构建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银行、法院等部门的深度合作,健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推动信息共享、执法互助、征管互动。要建立与纳税人、社会公众智慧的有效连接机制,积极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税收治理,持续凝聚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