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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03-03



2022年以来,区公安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检验标准和工作成果。现将2022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区局主要领导在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带头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4次。邀请区委党校副校长黄勇同志对全局1100名民警、辅警进行了授课。46个党支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的10月主题党日活动。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后,区局党委成员在分管领域、联系单位或所在党支部开展宣讲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达50余次。二是抓紧抓实中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针对反馈意见整改的7大问题22个小项进行了整改,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了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三是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按照法治政府示范指标体系任务分工要求,分管局领导组织牵头和责任单位认真调研,及时申报并开展创建工作。四是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今年以来,研究审议重大法治建设事项8项。组织现职副处级干部、区局党委委员4次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行了研究阐释,3次对《规定》进行了发言讨论,9名党委委员开展了述法报告,从而推进法治建设和应对风险的应用能力。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法治保障。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直接为企业、群众就近就地办理户政、车驾管、出入境和治安管理等30136项业务事项,比传统派出所窗口业务增加45项,增幅49.5%,可当场办结88项,增加46项,增幅109.5%。开展了9家旅馆双随机抽查,发现安全隐患3起,整改3起。收到群众投诉、意见、建议300余条,督办未办结涉企刑事案件10余起。二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治安、食药环、出入境、经侦等警种部门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出台措施10余项,方便了广大群众。三是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各警种部门先后组织20余家企业和各行各业进行法律法规、涉警管理等学习4次,对全区旅馆业进行监督检查1450余次,对娱乐场所监督检查410次,对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监督管理320次,通过行政检查按照规定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150余份。四是深化提升政务服务。治安、出入境等警种部门提升渝快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渝通办,积极推动落实第三批川渝通办事项,探索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一是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去年根据公安工作实际制定的相关工作通知135份,制定綦公委文件109份,清理涉及我局的规范性文件、政策类文件18件,继续有效2件。制定出台了《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关于印发綦江区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等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5个。二是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区局办公室、政治处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及备案审查制度,法制支队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监督审核检查18个文件,加大对问题的督促纠正力度。

(四)健全重大决策制度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出席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会议3次,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3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10个,充分发挥内部法律顾问的基础作用和外聘法律顾问的支撑作用。二是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今年以来,制定了《刑事案件办理两统一机制》等10余件法治领域方面的文件。加大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力度,审核审批过会24件(起),研究解决重大法治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三是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局党委认真对每一起重大决策都进行了充分论证,积极推进履行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通过网上公示、举办听证会、开展问卷调查、开展警察开放日活动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

(五)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同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加强行刑协作、联合执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建立依法办案、分工负责、协作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培训等工作机制,全年同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0余次。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配合全市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在互联网、手机信息、微信平台规范公示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建成运行8个公安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及通惠商圈24小时警务便民服务点。三是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交巡警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等部门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尽可能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交巡警支队等部门推行非现场执法和移动执法,加大雪亮工程视频手段运用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等权利。四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制定完善聚集性疫情处置1+17”实施预案,21个派出所加强防疫管理,区局防疫指挥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经侦支队3次组织各个执法办案单位认真开展虚拟货币、私募基金、第三方财富管理等风险排查,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按照重庆政法系统案件评查标准进行评查,经评查无错案,合格案件188件,一般问题案件8件,占比率为4.08%,一般问题案件能够整改的均已整改。法制部门对全局所有案(事)件全范围、全流程开展执法监督,建立了181名执法办案民警执法档案。

(六)强化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研究办理区人大及其两代表一委员对公安机关在规范执法、窗口服务、交通管理等工作提出的各种意见、建议30余条,通过办理后满意度达95%以上。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法院判决的45件裁判执行,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及时回复检法的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100%。二是规范开展督查工作。区局督察法制等监督部门坚持依法督查,加强督查统筹,优化督查方式,全年开展执法质量考评12期、督察通报18期。坚持奖惩并举,充分运用区局绩效考核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驻区局纪监委和督察支队对不作为乱作为依规依法严肃问责。三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今年以来,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1044件(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规范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事项的接收、登记、审查、处理、答复等记录,及时归档,做到一案一号一档。

七)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区局6名公职律师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23件,参加区局行政复议诉讼35件,严格执行区局负责人出庭机制,今年区局负责人出庭6次,应诉率达到100%以上,行政复议13件,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二是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开展律师调解进派出所活动,目前已有2个派出所有律师进派出所,已调解纠纷700余件。建立联排联调机制,以6+16+N”模式建立平安风险综合研判平台,常态两周召开一次、敏感期每周召开一次,收集矛盾纠纷隐患,交办督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事项。110指挥中心梳理矛盾纠纷类警情交派出所转递街镇平安办矛盾纠纷10429起,矛盾纠纷排查7730起,化解7571起,化解率97.94%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职责分工不细、职责不明确。在制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时,对綦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解读研究不够深,致使对责任单位任务分工不细,职责不够明确,各个单位没有落实该项工作联络员,导致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少部分资料收集不全。

(二)规范性文件审查不细、把关不够严格。区局对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职责不明,在审查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不能全面掌握全局的规范性文件,存在报上来就审核审查,未报的没有主动跟进过问。比如交通管理部门的限行、规划停车线没有报审,治安管理部门对民宿管理工作中在区局网页上未看到监督机制的相关文件。

(三)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执法人员能力有待加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少数没有真正把依法办案、依法办事落实到具体的公安执法和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中去,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法治引领改革和发展的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3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按照市、区各项工作要求,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积极培育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确保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等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公安机关行政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制订公安机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三)切实实施政府数字化转型工程和政府公信力工程。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梳理需要主动公开的公安信息目录,依法将公安政务公开范围扩展到政府工作各个环节。

(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依法落实行政应诉职责,强化败诉案件分析研判和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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