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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意识,不断推进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现将我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全员法律素养。我委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我委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项目、进小区,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开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宣讲培训,培训物管企业50余家,培训人数200余人。向区内各房地产开发、建设、施工、监理、劳务和专业承包等企业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宣讲《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常态化向全体干部职工宣讲扫黑除恶和保密方面法律知识;三是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重大任务、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委营造持续、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印制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已分发相关传单2100余份。
(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集中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区委有关会议精神,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做到在全面学习上下功夫、在全面把握上下功夫、在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作用,动员各在建项目工地充分利用建设项目外围挡等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10月以来,各在建项目累计更换主题展板50余幅,形成了铺天盖地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氛围。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要求各科室(单位)深入学习领会,迅速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结合条线工作实际,找准工作结合点,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行政权力透明规范化。一是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遵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二是配强力量规范流程,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委合法性审查工作和工作协调。三是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所有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等审查事项由政策法规科初审,法律顾问、分管领导审查后,送主要领导审签,通过前期介入、预审预判、法律解读等方式,促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提质增效,推进依法决策。
(四)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工作,印发《关于成立重庆市綦江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专项工作小组的通知》(綦工改办〔2022〕4号)。一是“建”机制。印发《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綦建委〔2022〕28号),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制定《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改革事项工作方案》等6个分项方案;实行月调度,按月定期召开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调度会议,逐项细化改革事项工作方案,清单化、项目化打表推进,确保抓实、抓细、抓落地;建立联合验收部门与企业联系机制,推行“提前指导服务”,根据企业需求派员现场开展提前指导服务,提高联合验收一次性通过率。二是“优”服务。优化联合验收,遵循“统一申报、一口受理、联合勘验、并行推进、限时办结”的原则,全区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均依法实行竣工联合验收,验收事项由改革前的6项优化为4项,减少事项33%,2022年应用新的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办理竣工联合验收52件;承接资质审批,优化资质审批流程、细化审批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进行审批,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共计承接资质审批25项;积极办理施工许可,2022年积极为企业办理施工许可53件。三是“强”宣传。通过专题报道、人物访谈等,大力宣传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法制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持续宣传綦江政策举措、改革成效和典型案例;组织联合验收参与部门及全区建筑企业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培训会,印发宣传手册300本、折页500张,进一步扩大宣传实效。
(五)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一是今年共查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38件,其中未办理施工许可而擅自施工1件,涉及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违规37件,共处人民币罚款金额67万元。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各环节,做到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序化。依据案件线索来源的不同,由2名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查勘现场,再由法律顾问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如符合则立案,不符合的予以退回,通过询问笔录、调查终结报告、上党委会集体讨论、听证(听证告知、听证通知、听证报告或放弃听证)等流程,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罚款,随后结案归档。三是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程序、名称、内容、依据等。四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在编在岗人员162人全部参与网上学习,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六)深化包案化解,坚决化解建设领域矛盾纠纷。一是建立健全机构,成立了綦江区物业纠纷和建设领域人民调解委员会,确保了发生纠纷矛盾有人管、有人问、信息反馈快、调解及时、确保稳定的调解格局。二是强化领导“包案”。摸排、梳理房地产开发重点企业包案项目10个,由班子成员“包案”化解,建立“包案领导+包案科室+工作专班”的“3个1”工作机制,一案一策研究化解,定期掌握化解进度,汇集全委力量全力攻坚党的二十大期间建设行业信访稳定工作。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凡存在民工工资拖欠、延期交房等问题的楼盘,预售资金监管比例提高至20%—35%,从严监督资金使用;凡不符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条件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必须按施工合同金额的2%缴纳,“兜底”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二、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及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具体安排,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三)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行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等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我委执法任务重,涉及区域广,执法队伍人员少、执法人员自身的法制素养和法制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3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扎实做好普法各项工作。在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形成权责明确、执法规范、监督有效、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加快推进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
(一)进一步配强法治力量。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力度,根据工作量和专业化要求,确保经费和人员保障。此外,加大对法律顾问履职的绩效评估,督促其在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中主动作为,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在专业性较强事项的能动作用。
(二)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依托建设领域人民调解委员会,扎实做好矛盾调处、法治宣传等工作。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及合法性审查工作沟通交流会,通过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相关科室(单位)法治意识。坚持效果导向和问题导向,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工作的监督力度,严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行政等行为,持续提高行政效能。
(三)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合法性审查学习纳入党委会、党支部会、职工大会学习内容,通过定期学、定期议,开设微讲堂,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努力将法治力量前移至规范性文件成文、行政合同拟定、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初期。
(四)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营商环境评价标准,紧紧围绕企业需求,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审批流程优化和标准化,完善区域评估;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科室,压缩竣工联合验收时限,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便利于企、便利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