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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认真自查,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全局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为指导,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真正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到实处。
二是落实行政审批改革。我局16项政务服务职能集中于行政审批科集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率100%,申报材料减少率34%,审批环节精简34%,“零跑动”100%,扩大环评告知承诺制施行范围,推动环保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等工作,确保不增加法律法规外的行政权力或减少职责。不断完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实行重大项目环评公众调查、重大决策专家参与论证、群众环境满意度调查、环境信息公开公示等机制,制定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四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原环境保护、国土、农业等部门相关执法权整合,形成权责统一的生态环境执法体系,出台《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梳理归纳执法事项155项,进一步厘清部门之间权责边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出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綦环执法〔2020〕16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等并认真执行,严格实行“亮证执法”,执法文书统一格式和规范内容,载明告知事项,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途径、执法决定信息等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公示,行政执法不断规范。
五是筑牢辖区环境安全底线。签订《渝黔两省四地(綦江、南川、万盛、桐梓)区域环境保护及联合执法工作协议》,共同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的环境问题,成功举办2021年渝黔跨界水域突发环境事件等联合应急演练,与多家社会组织机构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制定《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涉刑涉罪案件移交移送、信息共享、重案要案提前介入等机制,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合力,涉嫌生态环境犯罪移送追刑案件3件,移交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案件2件。
六是积极依法化解环境纠纷。依托12369、12345热线等平台数据,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办理,制定《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常态化开展接访下访、“群众工作日”等活动,重大节庆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将群众诉求分为环保业务类、复议诉讼类、信访类三类采取对应化解方式,积极解释疏导力争群众合理诉求妥善解决,并采取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化解纠纷,生态环境领域群众纠纷投诉量同比下降11.7%。
二、2021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干部职工集中学法制度,引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局职工依法办事,为推动法治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二是依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职能职责切实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水源地、集中隔离点等重点单位、地区的现场监督检查和采样监测,采取优化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审批、施工作业审核和推行容错监管、实施正面清单等一系列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和经营发展的举措,积极支援协助挂钩联系镇(安稳镇)疫苗接种以及联系社区(浸水社区)疫情排查防控,积极推动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三是切实推动解决问题。针对运动式、“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建立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制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执法过程中统一使用移动执法终端,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实现过程留痕、信息透明;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审查机制,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开、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离,成立案件审查委员会专职负责案件审查、定案,保证行政处罚公正性;坚持教育与处罚、服务与管理相结合,主动指导企业整改完善,确保企业回归正常经营轨道。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当前法治建设中还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个别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环境守法意识淡薄等。
四、2022年及“十四五”期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2022年,我局将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培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全面依法履职提升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息公开等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制度,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不断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全力促进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切实解决环境突出问题。
三是继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筹把握好保护生态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关系,巩固和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渝快办”工作,实现线上线下申请、受理、审批更加畅通高效,做到企业群众办事“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提升政务服务发展水平。
四是着力提升环境监管效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合理运用监管正面清单、环境信用评价等监管方式,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形成执法震慑力。从化解突出信访问题入手,推动生态环境污染投诉纠纷调查处理。强化环境隐患排查,严格应急值班值守,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五是慎终如始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持续加强医疗废物产生、收集、分类、储存、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管,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检查,加强企业帮扶指导服务,助力经济发展。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