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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03-23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推进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全员法律素养。我委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我委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项目、进小区,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开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宣讲培训,培训物管企业30余家,培训人数100余人。向区内各房地产开发、建设、施工、监理、劳务和专业承包等企业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宣讲《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利用乡镇赶场日,到丁山镇宣讲国防教育、人民防空、建筑执法违法方面知识,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00余份;三是常态化向全体干部职工宣讲扫黑除恶和保密方面法律知识;四是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重大任务、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委营造持续、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二)组织宪法学习,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会议精神、《宪法》《保密法》《民法典》等党内外法律法规4次,并将法治学习宣传渗透到日常工作中,弘扬法治精神,强化广大干部法治意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提高法律水平,丰富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法治化水平。

(三)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行政权力透明规范化。一是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遵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二是配强力量规范流程,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委合法性审查工作和工作协调。三是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所有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等审查事项由政策法规科初审,法律顾问、分管领导审查后,送主要领导审签,通过前期介入、预审预判、法律解读等方式,促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提质增效,推进依法决策。

(四) 持续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精简审批环节,切实采取“减、放、并、转、调、诺”等措施,制定形成8张清单,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并则并、能转则转、能调则调、能承诺则承诺。二是强化“三集中三到位”,大力推行“全程网办”、“一站式”服务,严格落实“前台收件、后台办件”。三是优化“三减”政务改革,对材料再精简、时限再压缩、跑动再减少,加大告知承诺制推行力度,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申请类平均承诺办结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13.1%,平均跑动次数减到0.5次。四是深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改革。简化小低项目办理事项和程序,审批时限压缩至5日。取消小低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鼓励建设单位采用内部工程师加强质量控制,不再强制要求聘请监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取消现场踏勘环节,将审批时限压缩至2日;施工过程中,在主体结构封顶时,联合开展一次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不动产登记,时限分别压缩至5日、3 日。

(五)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一是今年共查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6件,其中未办理施工许可而擅自施工6件,涉及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违规10件,共处人民币罚款金额47.5796万元。二是我委牵头与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经信委等5部门建立了《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已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备案,所有执法事项公开,严格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各环节,做到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序化。依据案件线索来源的不同,由2名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查勘现场,再由法律顾问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如符合则立案,不符合的予以退回,通过询问笔录、调查终结报告、上党委会集体讨论、听证(听证告知、听证通知、听证报告或放弃听证)等流程,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罚款,随后结案归档。四是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程序、名称、内容、依据等。五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在编在岗人员162人全部参与网上学习,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六)深化包案化解,坚决化解建设领域矛盾纠纷。一是建立健全机构,成立了綦江区物业纠纷和建设领域人民调解委员会,确保了发生纠纷矛盾有人管、有人问、信息反馈快、调解及时、确保稳定的调解格局。二是强化领导“包案”。摸排、梳理重点矛盾问题41个,由班子成员“包案”化解,建立“包案领导+包案科室+工作专班”的“31”工作机制,一案一策研究化解。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凡存在民工工资拖欠、延期交房等问题的楼盘,预售资金监管比例提高至20%—35%,从严监督资金使用;凡不符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条件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必须按施工合同金额的2%缴纳,“兜底”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四是强化跟踪问效。对不讲诚信的企业,由主要负责人约谈,已约谈企业6家。

二、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及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具体安排,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自觉接收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三)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行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等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我委执法任务重,涉及区域广,执法队伍人员少、执法人员自身的法制素养和法制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2年及“十四五”期间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扎实做好普法各项工作。在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形成权责明确、执法规范、监督有效、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加快推进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

(一)进一步配强法治力量。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力度,根据工作量和专业化要求,确保经费和人员保障。此外,加大对法律顾问履职的绩效评估,督促其在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中主动作为,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在专业性较强事项的能动作用。

(二)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依托建设领域人民调解委员会,扎实做好矛盾调处、法治宣传等工作。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及合法性审查工作沟通交流会,通过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相关科室(单位)法治意识。坚持效果导向和问题导向,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工作的监督力度,严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行政等行为,持续提高行政效能。

(三)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合法性审查学习纳入党委会、党支部会、职工大会学习内容,通过定期学、定期议,开设微讲堂,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努力将法治力量前移至规范性文件成文、行政合同拟定、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初期。

(四)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营商环境评价标准,紧紧围绕企业需求,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审批流程优化和标准化,完善区域评估,优化联合验收。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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