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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1-03-18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送及公开整改工作的函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点》等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区依法治区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委紧紧围绕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施,狠抓落实,推进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就2020年的工作总结及2021的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

  

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组织配合,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的工作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二)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

  

1.严格按照《关于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的通知》(渝发改工〔201878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的通知》(渝发改投〔2018541号)文件要求,执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核准程序,2020年,我委同意企业投资备案项目196个,同意核准项目21个。所有备案和核准项目,均按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2.建立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严格执行上级部门要求取消和放开相关的涉企收费项目,我委转发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2020年)。

  

3.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我委通过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在收费板块集中公示了我区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文件,文件中明确了项目和标准,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

  

1.进一步规范信用信息管理。编制出台我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版,增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资质资格、欠税欠费、信用承诺等重点信息收集内容,把家政、养老、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用记录归集至区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扎实推进市、区信用信息平台及网站一体化建设,把“信用綦江”统一归口至“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双公示”、红黑名单公示信息实现市、区完全统一。截至目前,信用綦江平台信用信息已归集257946条,今年新增189338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638条,行政处罚648

  

2.进一步强化信用评价监管。生态环境、税务、招标投标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信用评价,利用评价结果,分级分类开展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2019年度全区6516户纳税人进行评价,其中评出A级纳税人66户,同比增长37.5%B级纳税人2783户,M2689户,C级纳税人196户,D级纳税人782户,同比下降24%,纳税信用正向激励成效明显。

  

3.大力推进实施联合奖惩。建立健全联合奖惩对象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制度,规范联合奖惩对象纳入标准和程序,将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嵌入行政审批系统,做到“逢办必查”,推动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在行政事项中全覆盖。举办1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委托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重点企业失信问题进行调研走访,指导12家失信企业退出黑名单,充分尊重、保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对红名单企业进行联合激励并在“信用綦江”进行展示,鼓励企业诚信办企、诚信纳税,71家企业进入红名单。加大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力度,区法院1233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对失信信息、限制消费信息等公开曝光,让失信人“现形”

  

4.进一步推动市场主体进行信用承诺。按照“覆盖、更新、记录、监管”原则推动法人信用承诺全覆盖,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教委、区卫健委、区文旅委等部门联合开展信用承诺专项行动,注重收集主动公开型承诺和审批替代型承诺,进一步简化企业办事流程,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全年主动公开型承诺市场主体已达到300余家,信用主体承诺数量占全区存续企业65%以上。

  

5.进一步深化失信专项治理。出台工作方案,建立专职治理长效机制。强化监督促进集中治理,各部门加强群众监督,在“信用綦江”网设置专门信箱,征集群众对治理诚信缺失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确保诚信集中治理和诚信建设能够落实到末端。同时在“信用綦江”网站公示专项治理对象名单,督促相关失信主体公开作出信用承诺。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加强分工和配合,协同开展名单认定、核查、治理、惩戒等相关工作。

  

6.进一步深化拓展信用应用。出台《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中运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綦江区关于在部分行政管理事项中试点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细则》,优化诚信投标、诚信采购制度,推进在政府投资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报告应用试点,率先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等领域,将信用报告作为重要参考。推动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实体企业信用贷服务,完成9000万元的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建立5000万元的风险资金池。强化信用+民生服务,开展“信易游”等特色应用场景,针对区级以上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感动中国、重庆人物以及市级以上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获得者,綦江老瀛山等A级景区实行门票减免政策,德信度假酒店、普惠豪生大酒店、迈斯特酒店等提供免收押金快捷入住服务、免查房快捷退房服务。积极对接市发改委信用处,争取 “信易贷”惠民便企信用产品试点单位落户綦江。

  

7.进一步推动信用试点示范创建。持续推进信用镇、村、社建设,评出2019年度信用村99个、信用镇5个,截至目前,我区累计评定信用村385个、信用镇15。规范信用镇、村管理,发挥信用服务效能,明确信用村的农户、个体工商户、专业经济组织在綦江区相关银行获得的用途为生产经营的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均可享受贷款贴息政策;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农扶农资金等方面优先支持信用村、信用镇。截至202011月,全区银行机构累计发放信用村贷款余额7.09亿元,比年初增加9433万元,同比增长15.36%

  

8.进一步加快诚信政府建设。依法依规将公务员廉政记录、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开展培训1期,200余名公务员受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2020年明确清偿金额为123万元,已偿还123万元,完成率100%。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力度,对来綦投资企业符合兑现要求的加快兑现进度,兑现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2018年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奖励政策,共计125.179万元

  

    (四)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对新增重点用能单位进行审核,并对用能单的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进行监督,降低其能源消耗。特别是在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上,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每年报送上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确保全区能耗总量、万元GDP能耗完成“十三五”目标。

  

2.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渝发改环〔20171585号)中“项目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规定,2020年在我委审批、备案及核准的项目均不符合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条件。

  

3.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开展2019年度“百千万”行动现场节能评价和节能诊断,其中我区旗能电铝有限公司等5家重点用能单位“双控”目标责任评价结果为3家超额完成、1家完成、1家基本完成。

  

    (五)完善决策机制方面

  

1.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区政府《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决策程序的通知》规定,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谈论决定确定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制定功能区、产业发展规划等方面的编制和调整民生方面的重大事项等,必须经过主任办公会或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广泛征求意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公示、举行听证会,广泛征询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3.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委机关聘请了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二、法治政府推进中存在不足和原因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改革措施仍有不足之处。一是在履行行政职能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加强文件处理质量;二是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乏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1我委将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全面落实区法治政府建设2021工作要点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委法治机关建设,进一步遵守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做好行政争议工作,努力化解行政纠纷,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法治思维水平,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

    (二)加强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力争行政应诉不败诉,行政复议决定准确合理及时公开。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我委的各类行政行为更加依法、合规。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提升

  

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邀请法律顾问到机关开展讲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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