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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1-13



市人民政府:

2020年,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有力促进綦江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本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政府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履职,以上率下,有效推动各项责任落实,工作落地。一是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要点,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坚持推进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常态化,今年共组织10余次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会前学法,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三是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审核把关作用。四是按期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全面总结评估,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由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抓总,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分管副区长亲自督促抓落实,全区各部门、各镇街凝心聚力,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同时,以此次示范创建活动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以创建促整改,以创建促提升,以创建促发展,摸清难点、痛点、堵点和亮点,固强补弱,深化我区法治政府建设。

2.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区司法局会同区委、区政府有关单位组成六个督察组,由区管正处级实职领导带队,对6个街镇、29个牵头单位进行了实地督察,总结经验成效,及时整改完善,为迎接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及9个专项小组,分解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每季度召开推进会,狠抓工作落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落实,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规定清理工作,清理出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46件,废止6件。綦江、泸州两地政法委签订了《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交流合作协议》,将在推动法治建设合作交流等八个方面推进政法合作走深走实。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做好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现有权责清单事项4647项。区级向打通镇放权事项全部进驻办事大厅,总体运行顺畅。区民政局向打通镇下放的婚姻登记权限,极大方便周边群众,群众反响良好。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行“1+4+4+9”审批改革模式,即设置1个咨询服务台、4个审批“一窗受理”综合窗口、4个公用事业服务“一窗受理”综合窗口、9个协办部门专窗。集中办公统一出件,创新“首席代表制”获评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十佳创新案例。

3.优化提升服务效能。取消社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等22个审批事项,承接市级有关部门下放5个权力事项。全区34个区级部门共承办申请事项1328项,所有申报材料减少至4299个,减少了22.78%;零材料事项113个;办理环节减少至2374个,平均1.78个;承诺时限压缩至7496个工作日,压缩比例达到79%;群众办事到现场次数减少至517次,平均0.39次;即办事项550项,占比41.4%;全程网办事项885项,占比66.6%;最多跑一次事项1292个,占比97.3%。全面推行“先照后证”改革,实现“67证合一”,43个备案类涉企证照无需再办,企业开办时间缩短为1个工作日,个体营业执照全部现场办结、马上拿照,实现“只跑一次路”。 同时,将登记窗口延伸至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在区内的各网点,设立“政银合作”远程服务站。

4.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2020年綦江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清单。召开了我区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暨信用体系建设业务培训会。拓展信用评价和信用报告应用,有序推进信用信息录入工作。印发了2020年綦江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5.创新监管方式。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综合监管,完善“红黑名单”制度和联合奖惩机制,信用綦江网站归集了80.1万条信用信息,数据量名列全市前列。

(三)围绕促进良法善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开展重点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了4次清理工作,经清理,区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74件,街镇(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7件,并全部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予以公布。

2.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今年以来,共审查区政府文件62件,提出修改建议意见70条,向市司法局、区人大常委会分别报备规范性文件13件。备案审查街镇(部门)规范性文件6件。

(四)围绕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1.建立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及时修订常务会议事规则,制定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规定,公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加大重大决策和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力度,全年分别为14项区政府重大决策和54件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重大合同提供法律意见。

2.完善依法决策论证评估机制。完善重大决策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五)围绕强化监督制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6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1个镇街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设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下放行政权力事项82项。出台了《綦江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协调。

2.加强“三项制度”落实。全区现有行政执法人员2351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844人,配备执法设备1025台,法制审核人员76人,外聘法律顾问基本实现全覆盖。

3.推动行政执法服务改革发展。继续运用“马路办公·马上办”和“4321”创新工作法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有效推动城市品质提升。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被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

4.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协调联动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商务等多个执法部门,从普法守法环节发力,做好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重点领域典型违法案例的以案释法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办结涉疫治安案件1727人,起诉涉疫情犯罪案件411人,审结涉疫妨害公务犯罪案件22人。

5.强化执法工作监督。建立常态性督查制度,实行“双随机”专项督查,引入第三方法律团队开展案卷评查,对执法不严不实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组织收集去年10月以来全区重点领域执法单位典型案例。公布我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落实执法评议考核,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六)围绕创新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化解疫情矛盾纠纷。组建4个法律服务团,开展“助企抗疫·司法同行”“法治体检”和“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等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一对一“坐诊”服务。充分发挥区级人民调解中心统筹指导作用,有效指导协调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成功调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648件。健全21个镇街调委会,指导新成立的通惠街道及时建好街道、村居两级调解组织,在各街镇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每年给予8000元的基础补贴。今年,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3037件,调解成功3034件,调解成功率为99.9%

2.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全面建成了三级实体平台,实现了全区21个镇级工作站、381个村居工作室全覆盖。全区21个镇街共381个村(社区)以街镇为单位采用集中签约的方式,与7家律师事务所、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55名律师、4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了《村居法律顾问合同》,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推广应用实体平台、12348热线、12348重庆法网,发放《12348使用指南》2500余份。成立了綦江区律师行业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展了全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管。

3.加强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执法部门具体普法“责任田”。将宪法学习列入季度通报和年度考核内容,形式多样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近100场次,认真谋划“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在报、网、微、端平台开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众志成城防控疫情”等13个专题专栏,推出融媒体产品5000余条,开设主播“防控疫情”36期,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成立疫情防控前线普法宣传队伍,编印“十不得、九不准”法律告知书10万余份,发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100余本,出台疫情防控文件11件,并在全市率先印发《綦江区商贸行业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标准化防控工作指南(暂行)》,编写《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节选》,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主题普法500余场次。组织102名新提任领导干部、166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别参加旁听庭审、新提任和年度法治理论知识集中考试,全区1.7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治理论知识网络考试。聚焦“2个平台”(基层法治文化实体平台、法治宣传信息平台),建好“法治一条街”,打造“法治示范街镇”“法治示范村(居)”“法治茶话会”,以点带面推动全区法治文化实体平台建设。积极利用微信、抖音等平台和漫画、短视频等形式,开展主体普法,将普法工作轻松化。

4.创新社会治理。我区成功入选第一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区,细化分解试点任务213项,已完成创建任务163项。做实做优“1+5+N”社会治理现代化队伍,健全完善“三级和议”制度,创新推进城区老旧小区、单体楼栋连片治理,探索打造政法宣传“三晒”、“乡里茶谈”等普法品牌,组织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进田间进院坝民主协商,全面推进“十百千万”平安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形成更多的“綦江看点”。全力推动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成立了区综治中心,21个镇街综治中心和381个村(社)综治中心建设全面完成。将“雪亮工程”建设列为“平安綦江建设”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已完成整合联网和统一运维。项目化包装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全区“十四五”社会治理规划整体推进。扎实推进 “三治结合”建设行动,全区70%的村(社区)“三治结合”建设行动达标,目前,已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市级60个。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4个。

5.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今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4件,依法受理29件,占复议申请总数的85.3%。共计审理案件29件,审结23件,年内案件审结率79.3%。审结案件中,维持9件,维持率39.1%;直接纠错6件,纠错率26.1%(撤销4件、责令履行2件);终止审理7件,终止率30.5%;驳回1件,驳回率4.3%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工作合力有待加强。对于新形势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相互配合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整体推进、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合力仍需加强。

(二)法治意识有待提升。少数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不够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能力不足,对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吃得不透,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解决问题。

(三)依法行政有待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管理的机制有待完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对象覆盖面不广。重点领域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推进。依法信访氛围还需进一步营造,治理缠访和违法上访的合力还不够。

四、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我区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綦江推进“一点三区一地”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基础和法治保障。

(一)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法治服务与保障。坚决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的统一要求,成立专项课题小组,借助新型智库力量,多方征求意见建议,科学制定《重庆市綦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跻身全市前列。

(三)做好依法决策、文件审查、行政执法、复议应诉等重点工作。健全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提升公众参与、专家评估、风险评估等程序的可操作性和可复制性,加强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培训力度。探索创新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的民主性、程序性、科学性。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完善工作对接机制,建立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全区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文书等信息全部导入系统,完善信息共享和网上监督,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继续推进行政复议对外智能化和听证审理数字化,开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指标。

特此报告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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