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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02-16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开展2023年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扎实做好稳就业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搭建平台,促进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推进稳就业工作。

二、活动安排

(一)“重庆英才·职等您来”网络直播带岗招人招才公共就业服务。2023年全年,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各类有求职意愿的求职者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有招聘意愿的用人单位为重点对象,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配合,每周五固定开展网络直播招聘,畅通供需对接渠道,促进求职者就业。

(二)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13月,以农村劳动力、困难人员以及用工企业为服务对象,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当地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疾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开展,在春节期间集中为服务对象开展引导有序外出就业、就近就业创业、兜底安置等就业帮扶。

(三)就业见习政策宣讲月。1—3月,以重庆市33条重点产业链,特别是软件和信息服务、数字经济等市级重点产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双百企业、双碳企业等市级、区级重点企业为服务对象,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开展就业见习进园区、进企业、进楼宇政策宣讲活动

(四)困难群体就业帮扶行动。16月,以农村劳动力、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为服务对象,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配合,在春节前开展走访慰问,在春节后组织有序返岗复工、专场招聘活动,实施精准就业服务。

(五)就业见习专场招聘会。3—5月、7—9月,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相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教育部门、有关高校联合开展,为高校毕业生和就业见习基地提供就业见习专场招聘活动和对接上岗服务。

)职引未来——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35月、911月,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相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七)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36月,以2023届高校毕业生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为重点对象,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牵头组织,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市内各高校高频次在校园内开展就业、创业、培训等服务,促进2023届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八)民营企业招聘月。4月,以民营企业为重点对象,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当地教育、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支持重点群体就业。

(九)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58月,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为重点对象,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牵头开展,搭建全国统一、多方联动的网络招聘平台,以优质高效服务助推稳就业保就业。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712月,以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针对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求职需求,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开展政策落实、困难帮扶系列服务,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十一)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见习”专项促进行动。712月,以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针对其就业见习意愿,精准推送合适的见习岗位,对有见习意愿但未能成功上岗的毕业生,根据求职意向,分类开展企业订单式培训或紧缺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组织上岗。

(十二)金秋招聘月。1011月,以招聘需求较大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用人单位为重点对象,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当地民政、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开展,帮助企业解决招工稳岗难题,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对接。

十三职引未来——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11月下旬-12月上旬,以2024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市场化就业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和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抓手。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发挥头作用,联合其他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强化经费保障,向社会公开活动安排,利用好区县大学生就创中心,组织开展好各类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丰富活动内容在做好现有专项活动的基础上,可根据就业形势和实际工作需求,适时开展其他服务活动。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拓宽活动渠道,创新活动手段,提供政策宣传解读、岗位归集发布、人岗精准对接、职业指导、权益维护等多样化就业服务,推动政策与服务落实落地。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提供就业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做好安全保障。各地要加大信息审核力度,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杜绝虚假招聘信息,严格防止求职人员信息泄露。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专项活动线上线下开展形式,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注重宣传引导。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重点打造“职引未来”青年就业服务品牌,丰富内容和形式。各项活动提前做好活动预告,活动期间及时跟踪报道,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扩大活动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各区县(自治县)在活动中的创新举措和亮点做法,应及时上报,市人力社保局择优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送。

附件:2023年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

序号

名称

时间

开展部门

责任处室

1

“重庆英才·职等您来”网络直播带岗招人招才公共就业服务

全年

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共同参与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牵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配合

2

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

1-3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牵头,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农民工工作处配合

3

就业见习政策宣讲月

1-3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牵头,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配合

4

困难群体就业帮扶行动

1-6

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配合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牵头

5

就业见习专场招聘会

3—5月、

7—9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牵头,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配合

6

职引未来——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

专场活动

35月、911

相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牵头,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配合

7

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

3-6

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配合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牵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配合

8

民营企业招聘月

4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当地教育、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牵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配合

9

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

58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牵头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牵头

10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

712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牵头,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配合

11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见习”专项促进行动

7-12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牵头,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配合

12

金秋招聘月

1011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当地民政、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牵头

13

职引未来——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

服务周

11月下旬-12月上旬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牵头,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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