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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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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洪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的建议》(第17号)收悉。经(与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弱监护或无监护的管理可行

区重精办结合春季专项行动和平安建设考核要求,建立并形成了“ 1116 ”工作机制,即建立1个专班库,建立1个基础台账表,建立1个问题清单库,分级管控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换机制、风险研判机制、考核奖惩机制、督导通报机制。

为严格落实“ 1116 ”工作机制,各街镇每月建立完善重精患者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开展分级分类管理;定期召开风险研判易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存在的问题及时风险研判;坚持问题导向,将有暴力倾向患者作为排查管控的重中之重,纳入网格化管理;落实好重点时段、敏感时期管控,加强流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发现;政法、卫生、公安、司法、民政、医保、残联等部门和各街镇建立完善横向信息实时共享机制,每月进行一次信息交换(有重大情况动态交换);开展季度抽查,半年和全年全覆盖街镇的方式,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导,结果纳入平安考核;压实各街镇专班职能职责,发挥各部门优势,加强失访患者的动态管理和清查追踪工作;积极动员非在管患者纳入管理,加强对未服药患者及监护人的知识宣教,提高服药意识,为弱监护患者指定监护人,并督促其履行好监护职责。截至2024531日,我区清理无/弱监护患者607人,均要求各街镇及时指定、补强监护人,并签订监护协议,落实患者日常监管责任、医疗及生活费用。

二、丰富排查形式可行

区委政法委、司法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并下发《关于印发 2024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评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227日,召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评估专项行动培训会,强调排查纪律,统一评估标准;202434—29日,区司法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公 安及专业机构四部门联合行动,各司其职,分三组对全区21个街镇开展全区专项排查评估工作,采取集中排查与入户排查的方式,逐人登记造册,实行一人一档,落实分类分级管理;各街镇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重点敏感时段和动态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镇街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 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滚动排查。此次专项行动共排查精神障碍患者3906人,新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8人,危险性评估3—510人,及时送医28人;

三、加强宣传教育可行

我区采取多样化宣传方式,注重氛围营造,加强宣传培训。一是线上开通心理援助热线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近110余篇,群众访问6400余次;二是线下开展五进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健康体检等活动,制作宣传片1部,发放科普读物3000册,体检3089人次,惠及群众万余人;三是组织各有关部门召开綦江区2024年上半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评估工作部署暨培训会。

四、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排查。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评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好专项排查和日常排查,做好重点时段、敏感时期管控。按照逐村逐户逐人的原则,加强社会面疑似患者排查,加大人口流动性强、人员密集片区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按规定登记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管控,确保责任不悬空、人员无遗漏。

(二)加强重点人员管理。 全面梳理辖区失访、间断服药、 持续未服药、非在管、失访、弱监护、流动暂住、病情反复发作等特殊患者情况,完善建立工作台账,召开专题会议及风险研判会议,研判每名特殊患者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解决患者查找、 服药、监管、送医等实际问题 ,确保患者有人管、有药吃,严防脱管、漏管事件发生。

(三)强化考核指导。完善考核制度,加强督导检查,规范管理标准,严格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指标和要求随访,做好分类管理:病情稳定、基本稳定和不稳定的患者分别做好定期随访工作,对危险等级评估较高、弱监护、无监护等患者做好重点关 注,随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发展情况,做到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不留死角, 降低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发生率。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25

(联系人: 涂秀红,联系电话:023-8589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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