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复函
医药卫生界别组:
您提出的《关于着力提升辖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的建议》(第30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采纳情况
委员提出的“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对妇幼健康服务督促指导力度”均切实可行。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议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一是针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的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依托綦江区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推进消除“艾梅乙” 母婴传播工作,印发《綦江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方案》(綦江重疾联发〔2024〕2号)文件,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消除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公安、民政、妇联、教委、司法、财政等多部门协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召开多部门、多机构专题会议3次,开展全区动员与培训会3次、专项督导2次,高效联动推进消除工作。二是保障资金投入,2024年妇幼公共卫生项目预计投入600余万元项目经费,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区财政保障孕产妇和0-6岁儿童服务、妇女两癌筛查、孕前优生检测、增补叶酸发放、基本避孕服务等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的经费投入60余万元,用于项目咨询检测、干预服务、培训、指导、宣传、防护物资及能力建设等。
(二)建议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区妇幼保健院人才的引育工作,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24〕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 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通过公开招聘、考核招聘等方式为区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2019年以来,区妇幼保健院引进专业技术人员16名,其中,妇、产、儿等专科紧缺人才9名。二是严格按照政策落实区内妇幼保健卫生机构在职职工的各项工资福利及津补贴政策,确保各项工资福利政策应享尽享。2021年,按照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区及时将区妇幼保健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等4家卫生机构纳入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了“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及时核定4家参改机构的薪酬总量。指导4家医院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要求各医院内部分配时要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岗位差异,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充分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建议加大对妇幼健康服务督促指导力度。
一是将健康中国重庆行动重点群体健康保障水平中妇幼群体健康核心指标中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纳入对各街镇辖区考核指标,对全区开展妇幼健康服务的医疗机构考核。为深入了解全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工作,根据各项目工作要求对全区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督导、服务技术指导及绩效考核,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高危孕产妇管理、高危儿童管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基本避孕服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等项目,履行职能部门监督指导管理职责。二是多部门联合督导,加快推进工作成效。 根据项目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多部门联合督导工作,如:为落实《綦江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的通知》、《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印发重庆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业务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工作要求,每年由区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区妇幼保健院负责人、技术指导专家小组成员,区公安、司法、民政、教委、妇联等部门相关人员联合开展督查,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实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卫生项目保障力度,提高项目资金运行效率,强化区级各部门工作联动,优化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措施落到实处,各部门将日常工作与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卫生项目工作相结合,为更好服务全区妇女儿童提供保障,做好权益保障。二是继续根据编制计划和用人单位需求,通过采取公开招聘、考核招聘和区外引进等方式为我区公招和选聘妇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妇、产、儿等专科紧缺人才,充实妇幼卫生人才队伍。严格按照政策落实区内妇幼保健卫生机构在职职工的各项工资福利及津补贴政策,确保各项工资福利政策应享尽享。同时, 结合区内妇幼保健卫生机构的实际情况,按市人力社保局相关文件精神,落实超额绩效分类管理办法。三是持续开展辖区妇幼健康服务督查指导,稳步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指标达标。优化群体保健管理方式方法,完善妇幼保健监督指导制度,探索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的管理模式。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提高数据质量。开展妇幼健康信息工作例会,对各项目报表时限、基础概念、规范要求等进行培训;针对持续存在的问题,开展重点培训或一对一培训,提升辖区妇幼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围绕两纲两规重难点指标,抓好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和“ 两癌”检查项目等工作质量考核,根据存在问题,不定期进行通报,落实督查指导管理效能,切实提高全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做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的落实,稳步推进全区妇幼健康工作实施方案和妇幼绩效考核指标监测。指导辖区各医疗机构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指标,确保全区妇幼健康服务指标达市级目标要求。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 杨雪梅,联系电话:023-85893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