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186号提案的复函
文化文史学习委: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资源推进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 馆舍达标建设的建议 》(第186号)收悉。经与区教委、团区委、区委党校、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城投公司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文化馆创建国家一级馆十分必要
一是实现创建国家一级馆面积达标。据全国第五次评估定级“地市级文化馆参评一级馆,其馆舍建筑(包括直属分馆)面积需在5500平方米以上”的指标要求,文化馆现有面积距达标差2707平方米。
二是改写文化考核落后垫底历史。一直以来,区文化馆因面积不达标,造成评估定级等级低,在历年市对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文化指标中,均造成较多扣分,常年处于渝西地区或者主城都市区垫底状态。再加上现有文化馆无广场、多功能厅、剧场、学术报告厅、非遗陈列馆,就连基本的排练厅也因层高不足而无法正常开放使用,严重制约文化馆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多年不能承办市级文化赛事活动,直接影响在市级部门心目中文化地位。
三是彻底消除杂居安全隐患。现有区文化馆楼栋建筑共8层,7层以下为区文化馆管理使用。因历史遗留原因,8层为私人整体购买并分包卖出(现有住户6家、约20人),无物管,未纳入社区属地管理,属于社区管理“真空”地带。以上住户与区文化馆共用电梯、消防通道和设施、下水管道,所有水电气线路交织共用已有17余年,人员管理难度大,安全隐患较为严重。
四是满足市民高品质文化生活需求。一是满足搭建全民美育平台的需要。二是满足特殊群体文化需求的需要。截至2023年底,我区60岁以上的老人达到了23.0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5.6%。为认真落实“十四五”时期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思路和任务,文化馆有责任和义务利用场馆为夕阳事业提供文化的支持和服务。面积拓展后的文化馆将在满足老年人文化需求上展现更多责任和担当。
二、前期我们做了大量调研、建议、协调工作
一是经过调研,形成了《关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原场馆合理性规划的调研报告》《关于划转原青少年活动中心资产给区文化馆的请示》(綦文旅文〔2024〕31号)、《关于解决文化馆分馆选址的请示》一系列的报告和给区政府的请示,形成了《关于整合资源推进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馆舍达标建设的建议》《关于整合现有资源,推进区文化馆馆舍达标建设的建议》《关于规划建设綦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的建议》等一系列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
二是领导高度重视,密集调研。区委常委任骏、区领导王宏兴、李炜等多次调研区文化场馆,不断协调解决文化场馆。6月13日,龚锐常务副区长批示:原青少年活动中心所有权使用权转移涉及城投教委、团委,要有整体考虑。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召集以上单位商议后再定。
三是各相关部门正在紧急磋商解决。目前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正在协调各相关单位协商解决该问题,情况不容乐观。区教委认为将綦江中学康德城校区、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场馆用作文化馆暂不可行。区城投公司认为,区委党校文体中心场馆是新城酒店市场化运作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不予采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建议可以在区属国企闲置房源中寻找合适房源,如城市交通综合体B、C、D馆等,采取租用方式用作区文化馆业务用房,具体情况可以与区城投公司、渝南公司联系后确定。租用区属国企闲置房屋用作办公业务用房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确定,但是区文化馆明年就要开展评估定级验收,时间紧,任务重,同时无装饰装修和新建经费来源,再加项目招标流程及时间较长,所以重新装修、新建均不能实现创建国家一级馆的目标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将文化馆新建工程包装策划到地方债项目,推动区级公共文化场馆升级提档。
二是继续跟踪将原青少年活动中心资产划为区文化馆事项,全力促进文化馆创建国家一级馆必要条件的实现。
三是继续征求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城投公司、区旅投公司国有闲置资产意见,努力寻找既符合文化馆免费开放条件,又可以简易装修改建就能投用的场地,不断为文化馆创建国家一级馆提供保障条件。
此复函已经胡梅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熊勇,联系电话:023-48678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