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016号提案的复函
胡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旅游民宿产业发展的建议 》(第016号)收悉。感谢您对綦江文旅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划引领的建议
您的建议指出当前綦江区旅游民宿产业缺乏规划引导和政策推动,导致产业发展动力不足。我们认同您的观点,近年来,我委把旅游民宿产业发展作为文旅高质量发展工作重点。一是加强旅游民宿产业调查研究。邀请专业咨询机构开展资源调查和市场需求分析,深入开展乡村旅游民宿发展研究和项目咨询策划,调研形成《綦江区康养民宿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围绕三角镇红岩村等乡村旅游资源策划旅游民宿(集群)项目,邀请市文化旅游委旅游民宿领域专家团队亲临三角镇红岩村实地调研,对本地依托老瀛山景区打造旅游民宿项目在包装策划、建设运营等方面进行专业指导;二是加强旅游民宿发展规划编制。区农业农村委委托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红岩村村庄规划(2024—2035)》,将红岩村发展目标确定为“建设知名高端民宿集聚地”,并旅游民宿开发运营模式、品牌打造等进行详细阐述;三是加强重点村镇民宿建设。2024年5月21日,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强镇带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三角镇红岩村打造农文旅深度融合的“秀美三角·休闲乡村”做了明确定位,提出支持红岩村依托綦江国家地质公园老瀛山景区和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探索“一步两亿年,奇趣红岩村”共建共享、生态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打造“康养文创+地质科普”的地质科普文创型民宿群。
二、关于项目支持的建议
当前,正围绕綦江区特色文化旅游资源积极谋划旅游民宿项目,对旅游民宿进行特色化、品牌化、差异化、集群化打造。积极研究整合环老瀛山区域内的农业、文化、旅游、交通、林业等方面资源,谋划推动“环老瀛山农文旅融合示范带”建设,同时把深化落实“强镇带村”试点、“和美乡村”建设,重点围绕三角镇红岩村、石壕镇石泉村和赶水镇石房村、隆盛振兴村等乡村旅游资源策划文旅产业项目,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以“老瀛山环线”和“郭扶镇—古剑山—长田林区—中峰镇沿线”为重点,加强优质旅游民宿(集群)建设,持续开展等级旅游民宿创建作为2024年度重点工作事项之一。
三、关于加强政策支持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积极谋划促进旅游民宿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等级旅游民宿创建指导,推动旅游民宿建设发展。一是制定文旅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拟定《綦江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扶持政策对国家等级旅游民宿品牌建设制定了相应扶持政策,但因财政等因素影响,扶持政策暂未出台;二是加大旅游民宿创建指导。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标准加大旅游民宿创建指导,2023年指导花田李舍和望澜汀旅游民宿申报国家等级旅游民宿;三是用好产业发展政策。2021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发展旅游民宿试点方案指出“支持引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旅游民宿投资运营,促进闲置存量房资源增值利用。鼓励有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导具有专业化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通过回购、租赁、置换、投资、合作、联营等方式,参与旅游民宿投资运营。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利用自有宅基地和农房在旅游民宿试点示范区统一规划下经营乡村民宿。”目前,三角镇红岩村正积极推进民宿集群建设,计划对民宿建设用地、经营模式和运营模式等进行积极探索。
四、关于人才支撑的建议
您关注到旅游民宿人才短缺的问题,这与我们的实际调研情况相符。为此,要研究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旅游人才引进政策,积极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实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体制机制,全方位吸引优秀文旅人才来綦就业和创业,同时加强旅游民宿人才培训,通过校地合作、专业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旅游民宿产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为全区旅游民宿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大乡村旅游民宿发展业务指导,适时邀请专家为旅游民宿发展提供专业咨询和智库支持。同时积极宣传等级旅游民宿评定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民宿申报国家等级旅游民宿,用典型示范带动行业整体发展。
此复函已经胡梅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徐维超,联系电话:023-4865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