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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复函
周钰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理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职责范围的建议》(第216号)收悉。经与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国资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事宜
区财政局每年专项安排1500万元,用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工作,主要用于市政设施(含车行道、人行道、隔离护栏等)日常维护、路灯及灯饰日常维护、市街绿化养护、公园日常管护经费等,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并将积极向上沟通对接,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方面的投入。同时待区级财政好转后,统筹安排资金,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方面的投入。
二、关于建立联合审批机制事宜
一是住宅项目城市道路开口审批区城市管理局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的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为依据,保证规划、城管审批的一致性。二是对于水、电、气、讯等管网敷设的占道开挖,区城市管理局严格按照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渝城管局发〔2023〕9号)之规定进行审批,做好与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同时做好项目开挖全过程跟踪管理。
三、关于厘清工作职责边界事宜
为避免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养脱节,区城市管理局同意提前介入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同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城管局正在牵头《綦江区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目前修订初稿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待区政府专题研究并经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下发实施,修订后的移交管理办法明确了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等部门的职能职责,做到市政设施应交尽交。
对于城市雨水、污水管网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已聘请了三家有资质的维保单位对城区三个街道已建成移交市政的雨水、污水管理进行了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其畅通运行,无污水下河。路面、人行道、绿化带井圈井盖日常维护工作,现由区城市管理局数字指挥中心统筹,派遣至各权属单位进行维修维护,2023年开展了窨井盖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了綦江区窨井盖维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共排查城区窨井盖38322个,整治井盖2670个(其中新型智能井盖140个);今年以来,对城区排水井出现的检查井井口下沉、井座井盖不匹配、井内防护网损坏和缺失、井内踏步损坏和缺失以及更换车行道上的复合材料井盖等五类排水检查井病害进行专项整治,共已整治井盖4267个。
四、关于加强监督联合执法事宜
根据目前机构改革确定的“大综合一体化”城市综合治理体质机制,目前区住房城乡建委执法支队已划转给区城市管理局。下一步,区城管执法支队将通过联合巡查、联合整治等方式,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合力,及时发现和处理基础设施管理中的问题,加强沟通协作,打破信息壁垒,确保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对建设施工破坏水电气管理的建议单位,通过公示暴光、约谈、列为重点审查和重点监管对象、严格资金监管、记分管理、纳入“黑名单”管理、限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等方式,实施联合惩戒。
我局将积极落实提案所列建议,与各部门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理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职责范围。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罗俊卿,联系电话:023-48615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