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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210号提案的复函
王宏委员: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綦江城区道路清洒、绿化浇灌等市政用水由自来水改用其他水源的建议》(第210号)收悉,在此,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它充分反映了当前綦江城区供水现状,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于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倡导节约用水,积极创建市级节水型城市
綦江区自2016年启动创建市级节水型城市以来,以加强组织领导为基础,以落实工作清单为抓手,以强化节水管理为手段,以节水载体创建为示范,以计划用水、价格杠杆和行政监管为手段,全面完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不断加大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整治投入,广泛开展节水全民动员和宣传普及,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多渠道找寻城市市政用水水源
针对綦江城区道路清洒、绿化浇灌等市政用水来源问题,我局已多次与区住建委等部门专题讨论研究,拟从污水处理厂提高再生水利用率,从建设项目雨水回收利用提高非常规水利用率,从其他水源地取水避免市政用水与居民生活争水等解决。现綦水清排水公司已完成綦江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项目方案设计,下一步,将有序组织实施。另外,我区将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节水和水的回用(主要指中水的回用和雨水的回收利用)设施设备的建设和利用,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我局还将继续以重庆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为契机,不断提高非常规水利用率,严格执行计划用水,加大老旧管网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降低漏损率,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建设,加大宣传普及等方面,提高节水意识,提升节水能力。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罗俊卿,联系电话:023-48615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