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的复函
胡昌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整治机动车在人行道行驶的建议》(第198号)收悉。经与区公安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整治机动车在人行道行驶是城市交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旨在保障行人的安全和通行权益。根据您的提案建议,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安全教育
一是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各主要餐饮外卖平台企业进行集中约谈,要求企业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强化对本单位外卖骑手的人员管理和安全意识培训,要求外卖骑手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禁止在人行道上行车。二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外卖骑手权益保障培训会等机会,对外卖骑手的行车安全和行车规范进行宣传培训,提高外卖骑手的安全行车意识。
二、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巡查。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契机,通过定岗执勤、以路联片巡查、应急处置的方式,针对在人行道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利用监控摄像头、电子警察等科技手段,对机动车在人行道行驶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二是联合执法。在定期开展机动车在人行道行驶的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集中城管、公安部门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形成高压态势。三是法治培训。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根本,通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执法过程中落实“两个合法”“六个规范”规定。四是投诉处置。关注12319城市管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相,一旦接收关于机动车在人行道行驶的投诉举报,重点跟进,严肃处理,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五是长效监管。将整治机动车在人行道行驶纳入城市交通管理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不断巩固成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
一是通过媒体、宣传栏、宣传车等方式,加大对机动车在人行道行驶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利用“綦江城管”微信公众号平台、区融媒体中心宣传渠道,定期对机动车在人行道行驶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曝光,宣传警示,形成震慑。各媒体平台已发布含图文、视频等相关整治新闻信息20余条次。区融媒体中心也将加大公益视频策划,在“专精深”与“短平快”交汇中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身边事教化身边人。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黄舒敏,联系电话:15825939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