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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复函
杨福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东部新城修建公厕的建议》(第136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增设公厕数量,公厕设计方面采取统一设计,统一风格和大小标准,公厕修建推行开发商捐建方式,在公厕外观上标注上捐建单位名称,既是对捐建行为的肯定、褒奖,又帮助提升该捐建单位的公众形象的建议
此建议可行。东部新城在规划建设时未严格按照环卫设施规划要求进行设置,加之又拆除2座新建星级公厕,导致目前东部新城公厕数量较少,不能满足人民日常生活之需要。为缓解东部新城区域“入厕难”问题,我局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建设移动公厕。东部新城建设移交我局管理后,受规划和周边环境的限制,目前建成区没有空地建设固定公厕,我局采用临时变通的方式,已在主要路口和人群集居地安装了4座移动公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入厕难”问题。2024年也计划在通惠新城新安装两座移动公厕,目前正在选址中。二是做好公共卫生间的设计、建设、竣工验收,从风格、标准上进行把关,在统一的基调下又保持个性的共存。同时,我局将会同区规划、建设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倡导开发商捐建公厕。
二、关于增加用于协助老、幼及行动不便者使用的第三卫生间,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
此建议可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厕配套设施建设,全力做到人性化服务和管理,我局持续加强城区公厕在关爱弱势群体的设施建设。目前,东部新城7座固定公厕均已增设无障碍设施(残疾人通道、扶手)、第三卫生间设施及相关标识、标牌,另一座固定公厕因在二楼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第三卫生间设施;4座移动公厕均设有无障碍设施,其中1座公厕设置有第三卫生间。下一步,我局尽可能对原有公厕实施改造,增加相应设施。另新建公厕均在设计环节就要求考虑无障碍设施、第三卫生间等基础设施,最大可能方便老人、残疾人、孕妇等人群如厕。
三、关于配备专人常态化管理。建议招聘专业公司管理,每座或几座公厕配备专职清洁人员,增加考勤机,督促公厕保洁到位,为市民提供良好的使用环境,避免出现脏乱差的情况的建议
此建议可行。为确保公厕正常运转,我局直管公厕均配备专人进行管理,确保公厕随脏随时保洁;并设置了信息公示牌,将公厕管理人员及日常检查信息情况公布上墙,加强考核力度,实现公厕管理、监督透明化。另组建了公厕专业维修管理队伍,对城区62座公厕进行日常维修维护工作。
目前,城区智慧环卫一体化工作正在开展中,一体化后,城区公厕保洁工作将纳入智慧环卫一体化管理,由专业公司管理公厕,并采用智慧化体系对公厕运行情况和清洁人员考勤进行智慧监督管理,以督促公厕保洁到位及时。
四、提倡文明如厕。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倡文明如厕的行为习惯。倡导市民养成排队等候、不乱丢垃圾、勿随地大小便等良好的卫生习惯的建议
此建议可行。为提升市民文明如厕的习惯,我所在直管公厕内均张贴了文明如厕小标语。另我局将通过电视、报纸、广告栏等多媒体方式加大对市民养成良好文明如厕卫生习惯的宣传教育力度。
五、关于出台相关办法,鼓励机关企事业及其他社会单位,卫生间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建议
此建议可行。2023年根据人大建议我局对綦江城区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摸排,并积极与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沟通,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工作性质,共43家机关事业单位内设公厕免费对外开放,同时城区各大商超公厕也免费对外开放。且我局在各机关事业单位外部显著位置设置了一批统一制式的“单位内设公厕免费对外开放”的导示牌,方便市民如厕。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杨柳,联系电话:1842325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