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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076号提案的复函
江应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设置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议》(第07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城管局牵头,规资局配合,合理规划设置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此建议可行
随着东部新城有序开发建设,大中小学、小区高楼拔地而起,很多小区逐步建设完工已交付到业主手中,老百姓在装修新房的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亟待倾倒,但目前綦江区城区范围未设置合规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我区于2023年12月底审批通过设立了一座位于綦江北部新城的北部新城弃土消纳场,仅解决我区建筑工地弃土消纳问题。
一是我区已于2024年4月8日政府常务会通过将綦江区环卫一体化、大件垃圾拆解、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等项目授权给南州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因建筑垃圾(不含弃土)单纯依靠填埋已不能满足循环经济等相关要求,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有利于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目标,才能实现更大的社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目前正由有南州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拟在桥河工业园区垃圾二次转运站项目旁,结合世行贷款加快推进我区加快推进大件垃圾拆解和资源化利用场的建设任务。二是区城管局牵头、规资局配合编制了《綦江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初稿,完善建筑垃圾收集运输体系,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筑垃圾消纳设施,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
二、规范管理建筑垃圾倾倒场和明确责任主体的建议可行
城综办于2024年4月印发了《关于规范城区装饰装修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管理的通知》,文件明确了装饰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从堆放场地、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强化装饰装修垃圾源头管控,并规范装饰装修垃圾运输、处置行为,通过强化事前服务、事中监管、事后评估加强装饰装修垃圾闭关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垃圾长效管理,我局将加大对建筑垃圾垃圾的执法监督力度,联合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委在节点路段设置扬尘流动检查站,检查过往运渣车辆和入城脏车。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16车次,设置检查点26个,开展联合执法10余次,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87台次。我局还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研判在建筑施工企业在文明施工管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研究处置方案,督促整改落实。同时与区公安局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各街镇开展执法指导,加强执法力度。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王潇,联系电话:1363791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