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037号提案的复函
屈碧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明确綦江城区道路管辖权限的建议》(第037号)已收悉。经与区交通运输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重新明确城区内道管辖权限范围事宜
城区道路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效率与效果直接关系到城市运行质量和居民的生活品质。由于部分国省道穿城而过,大部分国有公司修建的城市道路没有移交,导致管理责任不清、管理标准不一,维修维护不到位等问题。为此我局正在牵头修订《綦江区市政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厘清区交通运输委、区城管局、街道的管辖范围,同时明确区城管局、区公安局、区住建委、区交通运输委等部门的维护管理职责。目前已完成初稿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待区政府专题研究并经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下发执行,做到市政设施应交尽交。
二、关于界限划定事宜
城市道路主要位于城市范围内,是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修建的,指在提供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更强调沿线的服务功能及到达功能,其管养工作更加注重预防性养护和及时修复,更涉及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照明设施、行人过街设施等建设。2023年城区城市道路维护面积为375万平方米,专项维护经费为1500万元,管护难度大。近段时间区城管局已接收了东部新城新建道路、綦滨路、沙滨路二期,正在待接收沿河步道、恒大普瑞路、阳光城、大学时代1#、3#、千山天域等道路,预计8月整改完成后将纳入区城管局管护范围。
同时我们将积极从交通流量、城市规划、社会影响的角度来推动城市道路的界限划定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提出界限划定的意见建议供区委区政府决策。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罗俊卿,联系电话:023-48615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