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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265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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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界别组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老城区生活品质的建议》(第265号)收悉。经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文明城区创建办等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随着新城区建设的不断扩展深入,新老城区的互动缺乏,老城区在用地结构、交通组织、市政配套、建筑布局及居住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给广大市民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区委、区政府对老城区改造,特别是提升老城区生活品质一直非常重视,近三年来通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券、金融融资、居民出资等方式投入改造资金,有序推进老城区改造工作,切实改变老城区面貌。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以创建活动助推老城区品质提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契机,实施区“十大攻坚行动”,其中,以停车秩序综合治理行动规范乱停乱放、科学增设临停车位;以老旧小区楼栋电梯烂尾问题整改规范既有住在增设电梯流程;以环境卫生问题综合治理行动带动现有物业小区、社区物业履行物业服务;以“飞线”治理规整存量飞线

(二)以项目实施助推老城区品质提升。“十四五”以来,区住房城乡建委着力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好房子建设,更新改造水、电、气等老化管线管道近14.8公里,整治城区外墙脱落约5万平方米,更换可燃雨棚2万余个等。着力完善配套设施,推动好小区建设,增设停车位约3000个、充电桩约470个,有效缓解居民“停车难”问题。增加公共空间约6.5万平方米,配套完善桌椅、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约380套。着力聚焦一老一小,推动好社区建设,以双龙代家岗项目为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以数字改革助推老城区品质提升。目前正在开展既有住在增设电梯“一件事”筹划工作,拟按照“一表申请、一窗受理、联合审查、集中送达”的方式进行办理,由各街镇公共服务中心窗口负责统一受理和送达,规资、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相关事项的审查监管工作。对于老旧小区范围增设电梯的楼栋,在居民完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后,按楼层高度给与补助,以此促成居民合理分摊后期电梯维护管理费用,确保电梯使用的持续性。

二、下一步工作

为确保老城区改造的系统性、功能性,下一步将着手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推进:

(一)以规划为引领,全面增强改造的系统性。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组织编制《綦江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綦河两岸片区策划》、《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等规划。通过规划,完善次干路、支路系统,打通关键节点、畅通区域循环,形成等级系统匹配和结构合理的道路网体系;科学划定停车分区,确定停车设施规模及供应结构,规划完整的停车设施体系,缓解停车供需矛盾;综合梳理整合区域现状,加强公园、沿主要河道和道路绿化带的规划建设,优化城区景观配套。通过统一规划、逐步递进,成熟一片、更新一片,最大程度减少对老城居民造成的不良影响。

(二)以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全面实现老城环境提升。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要求,推进老城区改造项目建设,进一步美化老城环境面貌,提升人居环境。在全面做好调研、征集民意的基础上,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完善小区道路、管网、体育健身设施,规范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同时配置充电桩设备,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对屋面防水、外墙立面进行系统改造等,全面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功能品质;开展管线整治行动,分类整治老城区街道飞线乱拉问题,将具备入地条件的杆线铺设入地、暂不具备入地的杆线规整布置,确保架设美观有序,美化城市容貌。通过改造基础设施、完善功能设施等措施,不断提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品质。

(三)以功能完善为突破口,全面补齐老城宜居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全力补强老城功能短板,打造与老城居民现实需求相适应的城区。坚持交通先行,以新建改造市政道路,改善市民出行条件,大力疏导老城交通,提高通行效率和交通安全。因地制宜,见缝插针,科学增设泊车位、停车场,弥补老城区车位资源不足的问题。同时利用好网络、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停车系统,不断提高城市停车的智能化水平,提高停车泊位的利用效率,缓解停车压力。

(四)以共建共治为结合点,全面提升后续管理质效。

对已完成改造的老旧小区,结合实际,具备条件的采取引进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条件不成熟的,通过组建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居民自治物业管理等模式,实施分类物业管理。同时,正在探索建立小区管理联席会议等共治共管长效机制,强化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区治理,确保“一次改造,长期保持”。

此复函已经杜万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邓飞,联系电话:15723151021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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