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州旅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 复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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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
复 函
王少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古剑山“地标性”建筑的建议》(第73号)收悉。经(与古南街道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綦江旅游发展的关注并提出宝贵的建议。我司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班人员对该提案中的“地标性”建筑的选址、外观及可行性问题等进行现场考察和论证。
一是关于选址问题。古剑山后山岔路口处地势虽然较高,但现已建有一栋房屋,可利用土地已基本用尽,目前已经没有修建“地标性”建筑的空间。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景区规划邀请您一起在合适的位置另行选址。
二是关于外观问题。您在提案中提到“将文化广场、刻字石碑、鸡公嘴标志形象有效结合设计,在古剑山下画出画龙点睛之笔,美化视觉环境,强化视觉感受,打造打卡拍照点,用一种静态美赋予古剑山另一层文化底蕴,给人以视觉享受,增加古剑山旅游的知名度,带动綦江经济发展”的建议,我们认为可行。2023年,我们已聘请专业设计机构,启动了古剑山核心景区景观品质提升项目设计,项目中就包含了标志性大门、牌坊等内容。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的有关论证和方案设计。下一步,在完成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方案设计后,我们会选择恰当的时机开展项目的建设。
此复函已经王启德董事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南州旅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3日
(联 系 人:连宏伟, 联系电话:15736006985)